“针对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和长学制后期等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但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设立临时医师执业执照。”这是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主任刘忠军在两会上提出的建议。
去年北大女教授熊卓死在北大第一医院手术室的事件经过媒体曝光后,关于“医学生行医身份问题”一时之间成为焦点,刘忠军认为,这一问题被等同于“非法行医”、“无照行医”,引起社会严重误解,也影响了医学教育和实习医师的成长。但实际上医学生参加临床医疗是全行业存在已久的现象,此次现象不仅反映了目前我国医学教育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在校教育与毕业后教育等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也反映了社会对医学教育过程的理解不够,因此需要国家层面的相关部门之间沟通与协调解决。为此,刘忠军代表建议参考国际及香港地区经验,对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但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和长学制后期的学生)设立临时执照,并就临时执照的使用(颁发、服务场所、有效期、持照人的责任与权力、义务等)予以明确规定。他同时建议全国人大从司法角度责成国家卫生部对《执业医师法》部分条款进行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