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5日《京华时报》的一篇文章曝光了几种药品价格虚高。说实在话,看到这样的报道,作为一个医院从业人员,毫无新奇之感,徒生无奈之情。
先说说曝光的药品之一种,其厂家报价为1.8元,我理解为出厂价,也就是说,在这个价格上,药厂是有利润的。我想没有一个药厂会把自己的产品以低于或等于成本的价格卖出去。不然,药厂宁肯关门大吉。而这同一种药品,最终的零售价却从7.1元到24.8元不等。这里面可以理解为有市场调节的作用,但作为这种药品,并非特殊或紧缺药品,如果市场调节到这个差价,实在是一个十分不正常的市场了。
再说说这个虚高的零售价会从哪里产生。药品从生产到病人手中,无非经过药厂——中间商(药品批发商)——医院——病人这几个环节。很明显,高额的“利润”就是从这些环节中产生的。国家规定,医院只在实际购买价的基础上顺加15%作为利润,就我所知,这些年医院在执行这个规定上是没有含糊的。而医院作为这个环节中的最后加成环节,其购买价格越高,加成所得利润就会越高。按以上这个药品计算,如果医院直接从药厂进货,1.8元*15%=0.27,再加上进价1.8元,1.8+0.27=2.07。也就是说,实际卖给病人的价格应该为2.07元。可是,事实却是最高达到了24.8元,那么也就是说,医院的实际购买价为24.8\115%=21.56元。21.56-1.8=19.76元,这个是除医院外中间环节的“利润”。其高之“虚”可见,而其高之虚在哪里也很清楚。所以,本次两会上,就新医改方案关于取消医院药品加成,以期能解决药价高的问题,宗立成委员的发言遭到了媒体和舆论的一致炮轰的时候,我为其觉得不平。
因为就药价虚高的问题,行业内的人是十分清楚的。所以才有了宗委员那个不合时宜的发言。可惜公众只跟着媒体舆论走,听不进,而媒体舆论又跟着“医改”的大指挥棒转,好好好是是是,就像倪萍委员的坦言:“我从来不投反对票”。所以,宗委员被怀疑是为自己的利益集团说话——而这些怀疑的人恰恰没有注意一点,就是宗立成委员是药品生产商,而不是批发商,也不是医院代表,怎样加价或不加价,他只能在出厂价里赚取合理的利润,后来卖得再高,已经与他无关了。如此,宗委员提出的观点应该值得那些极力推行新医改的人们听听,或借鉴才对。而事实是相反的,宗委员在一片炮轰声中败下阵来了。这才是真的悲哀。全国人民的悲哀。
至于这个很清楚的“利润”产生过程,这个虚高的药价,发改委价格司的“工作人员解释称,这是正常现象,因为药店的经营方式和策略有很多种,有的甚至可以亏着卖,属于市场营销学的范畴,但这并不意味着药品价格水平正常。”当然是说有些药店卖的价格低的水平“不正常”。只是让人不明白,2.07元的药都卖到24.8元了,他们没有觉得不正常,倒是有些药店卖得稍低些了,他们觉得“不正常”了。真不知道在发改委那些官员们的心里,这个“正常”与“不正常”的标准是怎样设立的?即使按那些价格司的工作人员的说法,这些药店讲营销策略,有时候宁肯亏着卖,但我请问:哪个药店肯为了这个策略赔进或少赚这么多的钱?他们都是商人,应该不是白痴。即使他们真的讲这个策略,宁肯少赚这些钱,那么,这个价格与药厂出厂价之间的差距如此之大,以致赚了那么多病人的黑心钱(即使按最低的7.1元算,其利润也是可观的啊),那些发改委的官员们难道不觉得有点“不正常”了吗?而且医改的宗旨就是解决药价虚高,而这个虚高的药价发改委官员避开不说,却谈什么“市场营销”,在我看来真是有点“不正常”。
再就药价虚高与新医改较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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