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的伦理学离不开制度的正义感
14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勿庸讳言,我们现在的社会还存在许多不公平的现象,收入分配不公、司法不公,这些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我曾经讲过,一个正确的经济学同高尚的伦理学是不可分离的。也就是说,我们的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都要更多地关注穷人,关注弱势群体,因为他们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占大多数。(14日人民网)
市场经济模式,必然要求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但社会主义性质,又决定了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必须最大限度地尊重、维护和确保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利益。温总理关于“正确的经济学与高尚的伦理学不可分离”的观念,明确阐述了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既要坚持效益优先,又要努力兼顾公平,二者不可偏废。
这些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但同时,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社会资源向少数富人、强势群体集聚,而在社会中占大多数的平民群体处于弱势地位,住房、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等都面临很大的困难和压力,已经严重地影响到社会公平的实现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和进一步的发展,这正是“高尚的伦理”作为一种道德资源,显得越来越稀缺的表现。
在现实中,我们不难发现,当人们呼吁提高工人工资水平,改变广大劳动者收入普遍偏低的状况时,就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会增加劳动力成本,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当人们抱怨买房难,强烈要求将过高的房价降下来时,就有人觉得那样会影响房地产的发展,并且抛出“低收入者不应该拥有住房”等论调。诸如此类,恰恰体现出少数人纯粹从“正确的经济学”的角度和维护自身利益的立场出发,而缺少“高尚的伦理”。
资本、权力的自私、逐利本性,决定了“高尚的伦理学”不能完全依赖富人、强势群体的自觉和觉悟,而必须依靠制度正义的保障和推动,这其实就是如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问题。搞平均主义,单方面削富济贫,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要求,只有靠制度设计的正义感,比如提高劳动者工资性收入和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控制特权阶层过高的收入水平;加强经适房、保障房建设的投入力度,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等等,从而调节好“经济学”和“伦理学”的关系。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遏制两极分化,实现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离不开“高尚的伦理学”,更离不开能够体现、推进公平正义的政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