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公布问题上,真的是如此天真幼稚吗?
宋公明
不知为什么,不少人对财产申报和财产公示寄于莫大希望,认为这是反腐败的绝好办法,因此不断在网上呼吁,成为网上热门话题。两会期间,有关财产公示的提案也成为引人注目的焦点之一,热切的期盼能够正式通过。
然而有关部门却说时机还不成熟,于是遭到很多人愤怒的指责。
一方面,有人急切地要求立即实施财产公示制度;而另一方面,有人又总是一推再推,似乎在进行一场拉锯战。人们的注意力被这场拉锯所吸引,似乎公布财产就是反腐,就能反腐;不公布财产就不是反腐,就不能反腐。支持公布就是支持反腐,不支持公布就是不支持反腐。似乎只要能逼得当局同意公布,就是伟大的胜利。而实实在在的反腐工作,反而被忽视了。
其实公布财产又有何难?近日有位省级大员说:“我的财产早就申报了,大家可去中纪委查。”另一位省级大员则说:“我现在就可以公布,因为我没有多少东西。”两位大员的表态,立获得一片喝彩,好评如潮。
这让在下觉得非常不可理解。这两位大员说的话,你们立马就相信了?不需要分析核实吗?过去,家有二百亩地的人,说出话来就是真理,是不容置疑的。现在,省级大员说出来的话,也是不容置疑的么?是在下有小人之心,还是有人太天真太幼稚?悲哀,真是悲哀啊!我们吃轻信的亏还少吗?为什么总是不吸取教训呢?
在下也不是说这两位大员说的一定就是假话。在下的意思,是他们的话,也要经过检验。说财产早说申报过了,这是没错的,因为处以上干部申报收入制度,早在十几年前就实施了。问题是申报的内容是真是假如何分辩。如果大家申报的都是真实情况,那么早就没有腐败了。如果把违法收入都申报了,那纪检委反贪局在家守株待免不就行了?显然,这种申报,是根本不可相信的,公布出来,也毫无意义。另一位大员说,“我没有多少东西”。在下不敢说不是。没有证据,不能乱说。但是同样,没有证据,在下也不相信。他自己说自己没有多少东西,现在就可以公布。大家就立马大声叫好,是不是为时过早?
把反腐的希望寄托在财产公布上,是不是实在太天真太幼稚了?谁会在自己额头上写上“贪官”二字?谁会把非法收入如实上报?如果公布出来的财产,都是“没有多少东西”,你是信还是不信?现在眼见都未必是实,何况是自己申报的?知道腐败的花样有多少吗?且不说拿回家去已经过时了,就是拿回家了,隐匿转移洗白的手段也多如牛毛。兵不厌诈,贪官的智商早己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水平了。
行政经费超支,预算外资金来去无度,超标准的办公大楼和小车,会议桌上的九五至尊香烟,公车私用,公款出国,公费培训,长期无偿占用下属单位人员车辆,买官卖官,各种色收入,等等。每天都在眼皮底下发生,要想抓,还不是一抓一个准?还需要公布吗?
在下并不是反对公布财产,而是不主张代替负有反腐责任的人拿主意。任何一项措施,不是看有没有,肯不肯,而是要看是否有效。如果真的要反腐,咱百姓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只要有效就行。百姓有权要求反腐,至于用什么方法,不是百姓考虑的问题。当然,百姓可以提建议,但是切不要上了某些精英和专家的当,似乎有什么万应灵丹,什么外国人如何先进等等。你非要用这个方法,如果无效,那谁承担这个责任?不布公财产也可以,但是腐败不除,就不能辞咎,这才是正道。历史早就证明,国家只要真的想干,就没有干不成的事。可以让娼妓在一夜之间消失,也可以让媒体在一夜之间全部闭嘴。所以,在方法上打拉锯战,实在是很不可取。如果明知是与虎谋皮,还要费尽心思去争取,不是天真幼稚是什么?如果跟着某些精英专家鼓噪,那就上了人家的大当了也。
2010-3-13
不要白费劲了,财产公布也是治不了贪官的
宋公明
据说国家正在制订官员财产公布的办法。对此不少人很是感到欢欣鼓舞,以为肃贪有望,腐败有治了,因此眼巴巴地热切希望这个办法赶紧出台。
不过在下却要说一点怪话,放一点厥词,泼一点冷水,唱一点反调。
有的人也许想得太简单了,以为官员财产一公布,那些财产太多的官员,岂不是立马漏馅了?到时有一个抓一个,贪官岂不是可以一网打尽了?如果真能如此,那倒是太好了。可惜,这只能是一个美好的幻想,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就拿配偶来说吧,国家可是有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如果要官员申报公布配偶的数量,那么肯定都是一人一个,谁也不会报两个以上。在这方面,官员恐怕没有傻子。然而事实如何呢?有二奶、三奶以至于N奶的还少吗?包养情人小蜜的也不是个别现象吧?这不是公开的秘密吗?你知道又能怎样?还不是只能干瞪眼看着?
那么财产不也是如此吗?他有大量现金外加金银珠宝,有若干处房产,但是他公布的只有可怜巴巴的那么一点,你有何奈何?平白无故,你能去搜查吗?你去一个一个的查,要化多少人力财力?你能查得清吗?连明摆着的二奶三奶都查不清,这财产多少和来路能查得清吗?更不要说人家早已做好手脚,转移到国外,转移到他人名下,黑钱洗白了,深埋地下了,你又有何奈何?
把财产放在自己名下,这不是找死吗?人家贪官的智商才不低呢。其实腐败也早已与时俱进了。据说有这样一个故事:王局长、张老板,李小姐一同逛商店,李小姐看上一件貂皮大衣,价值十万。张老板出钱买下送给李小姐笑纳,这与王局长没有关系吧?晚上王局长与李小姐共渡良宵,这也不犯法吧?改天张老板承包的工程评上了省优。这其中的奥妙,谁能说得清呢?你反贪局也好干瞪眼吧?腐败花样翻新,日新月异,靠一点小儿科的小聪明反腐,恐怕提了鞋子也跟不上吧?
有人说,人家外国官员财产是公布的。这又怎样?外国人玩烂了的游戏我们就一定要捡回来?何况外国人至今也没有也不可能解决腐败问题。须知人是活的,你有政策我就一定会有对策。这一套人家早已玩经过时了,你还当宝贝捡回来?岂不是笑话?贪官又不是白痴,你有一条妙计,人家有十个高招在等着你呢。何况你还是人家玩剩下的馊主意。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这小偷存心要偷,你防是防不住的。装了防盗门,不仍然有小偷吗?有道是道高一寸,魔高一丈。小汽车的防盗技术够先进了吧?不仍然有被盗的吗?
所以在下对这类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向来不抱多大希望。搞点形式主义,做点样子,摆点花架子,有什么用呢?前年曾下通知,要求各机关办公室夏天空调不准低于26度。后来不也不了了之了吗?奇怪的是,明知机关行政经费浪费严重,为何不从源头卡住呢?例如这空调,你何必限制温度?你又不能天天去查,规定了有什么用呢?为何不能把电费卡住?这机关按人头按面积都能算出正常用电量,到供电局一查便知,凡是超量用电的一律让官员自掏腰包不就行了?除非他能自己发电。
其实贪官的嗅觉是十分灵敏的,对是不是动真格的,他们一看便知。他们自己就是领导,是反人家腐败的人,对什么是动真格的什么是做做样子的,岂能心中无数?什么几条禁令,无非是说说而已,谁当真了?高压线通没通电,闸门就在他自己手上,整人可以,反腐就难说了。诸如限制空调温度,一年只准出一次国,两年内不能建办公楼之类,与其说是反腐,倒不如说是给腐败开口子。如果真的要动真格的,根本不需要玩多少花样,也不需要搞多少劳民伤财的花架子,只要实实在在做出样子就行了,到那时包管贪官一个个闻风丧胆,老老实实不敢越雷一步。以前不是没有先例,中国曾经有过古今中外最清廉政府,这是外国人也承认的,具体方法大家也都知道,就不用多说了。如果有兴趣,可参看拙文《腐败控制论》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 ... =90740841&bid=2)
韩局长的日记都公布了,又能怎么着?按照法律,人家还要追究你侵犯隐私权呢!有人说,官员就不该有隐私。怎么又忘了,官员也是人呀,要人性化呀,要人权呀。否则外国大爷发个人权白皮书,岂不是又要吓得屁滚尿流?如果公布财产无用,还有什么招?难道再公布日记不成?
2010-3-7补记
20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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