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标题看,一个技术问题导致了监督的缺失。
这是一个不符合逻辑的推论。
监督,是针对整个事件处理的全过程的。而销毁是整个处理过程中一部分。技术问题,可能导致销毁这个过程的暂定或者延缓,但没有导致这个过程的结束。在这样的状况下,监督的无人作为,说明了什么?是不是我们的监督部门丧失了足够的耐心还是其他原因。
我们的社会体制已经建立有比较完备的报告、监督体系,也配备了必要的人员和资金。但是,这样的缺失还是发生了,其根源的发掘如果还是停留在表面的话,“毒奶粉”的事件将不可避免地在其他行业不断变换着“马甲”出现 。社会的公信力依旧低下。
此刻,检查监督部门该出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