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软件当然不包括Windows,但不能排斥开源软件
国人大多对“国货”相关的话题太容易过敏乃至亢奋。去年我们公司论坛里曾有过对国产软件的定义、开源软件是不是国产软件等问题的热闹争论,当时我写了一篇《关于国产软件、本国软件与开源软件的概念纷争》的博文,阐述了个人对此的相关看法。我本不愿过多提及这个敏感话题,只是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看到第十条中对“本国货物”概念的界定时,我觉得还是有些话要说。
既然有“本国货物”,就自然有“本国软件”的概念,只是由于软件和传统货物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中软件的“零边际成本”基本上是和“本国”两个字无关,但当“本国货物”的定义是“在中国境内生产,且国内生产成本超过一定比例的最终产品。国内生产成本比例=(产品出厂价格-进口价格)/产品出厂价格”,就会造成事实上所有的软件产品,包括Windows操作系统、Oracle数据库等一大堆国外的垄断产品都成为了“本国货物”的滑稽结果。
这当然不是政府采购法的本意。各国政府都在区分本国货物和非本国货物。从2009年开始,因为中国的出口产品不属于所在国的“本国货物”而经常遭受各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反倾销、反垄断以及其它名目的惩罚措施。在惩罚中国产品时,无论是美国还是欧盟,甚至印度对中国的产品从来没有手软过。相反,我们国家的反制措施往往是被动的,很少有主动保护国货的法律行为。
我一直致力于国产软件的研发,所以我对“本国货物”所涵盖的“本国软件”概念的定义自然非常关心。涉及到本国软件定义时,还涉及到软件产品目前的另一个特点:闭源软件和开源软件。开源软件在我看来是软件业发展中完全有别于其它传统产品或其他高科技产品的一个特有现象。
在几年前最终没有发布的《软件政府采购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已明确指出开源软件的特殊性,以及我国基于开源软件发展国产基础软件的现状。所以在“本国货物”的概念下,也必须对开源软件做出界定。
个别人似乎对本国货物或者本国软件有着异乎寻常的敏感,当世界各国纷纷采取措施保护本国货物的大环境下,我们呼吁支持本国软件应该是非常正当的。我们会通过正当的渠道,把我们对“本国软件”的关注继续向上反映,也希望得到大众对“本国货物”、“本国软件”的关注和支持。我再强调一遍,如果“本国货物”的定义把Windows、Oracle等产品定义成为中国的“本国软件”,那未免太滑稽了,而且肯定是国际笑话。
相关链接:Windows操作系统是“本国货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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