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议


两条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议

鉴于当前腐败现象的屡禁不止,本人提出两条制度建议,如果认真实施,虽然不至于彻底根绝腐败,但必定大大减少其发生之概率。

 

一,自下而上建立政府预算和决算使用方向的公告制度

目前政府预算和决算虽然也在两会期间加以公布,但往往只是公布政府各个部门将分得多少钱以供使用。代表们和委员们并不知道每个部门的钱究竟用于何处,多少是人头工资,多少是办公用品,多少是客往迎来的招待费,多少是公车费,…………,于是也就无法判断哪些支出确属行政之必要,哪些是不必要的奢靡浪费。纳税人的代表无法履行监督职责。

建议政府预算和决算应当公告具体的使用方向,以便于监督。此项制度可以首先于基层政府实施,然后渐渐地逐级上行,最后再由中央政府实施,当然军费等有关国家机密的开支不可过细。但什么属于国家机密应当由人民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委员会予以确定,以防止行政部门谋取己利。这种自下而上的渐进式推进,有助于政府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公告方式。同时也便于让人民代表逐步学会如何监督。

如此则可以防止(起码是减少)公费腐败。

 

二,自上而下建立公务员财产公告制度

目前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由于受到种种抵制而迟迟无法建立。

共产党历来有一个良好传统,就是为难之事由领导以身作则,上行下效。

如果从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开始,首先公布财产;然后经过n年扩大为政治局成员公布;再经过n年是中央委员公布;最后是一定级别以上的公务员全部公布。同时公布的财产范围也从夫妻配偶渐渐扩张到子女及其它直系亲属,最终范围可以与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范围相一致。如此渐进式地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想必阻力将小得多。

如此则可以防止(起码是减少)违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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