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监督,不如让群众行动


  “部署”监督,不如让群众行动

  

  近日,监察部网站发布《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要点》提出,2010年要继续严格控制和适度压缩因公出国人次数和经费,完善因公出国管理制度,加强对双跨团组的管理,严肃查处公款出国旅游案件。此外还要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见2月23日《京华时报》)

  据商务部前些时候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近三十年来:中国有厅级干部+“祼体官员”4000名贪官外逃,携走资金500多亿美元,人均1亿元人民币。这样的数字真可谓触目惊心!何为“裸官”?所谓“祼官”,就是指那些妻儿和财产已移居国(境)外,只身留在国内的官员。虽然近年来监察部这个规定,那个制度,想方设法在遏制“祼官”外逃,但收效甚微。因为这些“祼官”们你有张良计,他有过墙梯,他们将财产妻儿移居外国的伎俩远比监督部的制度穷出不尽。因此,笔者以为监察部的制度再好,不如群众监督好。

  中国从来不缺制度监督,缺少的是执行监督的行动。而笔者以为,监督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出国官员的相关信息全部公开透明化,让全民共同监督。因为各级领导干部出国考察;处厅局级干部退离休前欧美旅游;领导干部的妻儿老小移民定居,中国土广地博,仅靠监察部的人手显然是监督不到位的,更不可能及时掌握这些“祼官”们的第一手资料。等到掌握到这些情况时,黄花菜早凉了,贪官们也早就逃之夭夭了。因而要想及时掌握这些“祼官”们的行踪,人民群众才是最好的监督员。因为这些“祼官”们尽管本领高强,但他们终将生活在群众之中,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这个邻居不知道,那个街坊总会知晓。所以这个制度,那个条例,不如公众的监督好。只有调动人民群众起来监督,才能让这些腐败分子的行踪无处遁形。这比什么制度都见效。

   再则,监察部不必增加监管的行政成本,只要:一不提拔“裸员”为官,二已为“裸官”的直接免职,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斩断“祼官”外逃的后路。既然这些“祼官”们把自己的妻儿通过各种手段移民国外,就充分说明他们爱国之心早民湮灭。一个不爱自己国家的人,又怎么会做一个好“官”?他们也不配为官,所以治贪先从治“祼官”始,监督请从公众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