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敬爱共产党,也相信自己的祖国。所以我于2008年7月7日与安乡县原城东社区居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2009年11月1日,县国土局授权城关镇保堤社区居委会单方面撕毁合同强行收回我两处土地,并转包给裕兴农贸,任由该公司私自破坏我所承包3.068亩土地原貌,损毁树木600株,我多次请求县人民法院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判处县国土局与裕兴农贸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我方承包土地,并赔偿我因处理此事的误工费100元每天*2人*天数{从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的结案日},车费1000元,精神损失费{据相关法律折算}。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判裕兴农贸恶意损坏我方的林木,恢复原状。但她就是不立案,而且也不给文字答复。12月18日,省国土局向县国土局下达了‘60天限期处理’的文字答复,但是对于我所承包{租赁}的3.068亩地被裕兴农贸强行占用建设做仓库至今已快4个月,而且对方已建好仓库开始出租盈利的事实,暂无任何单位和个人出面负责并作出处理。法院都不愿保护老百姓,政府又随当地居委会的口头政策行事,那我们可以怎么办呢?还怎么热爱自己的国家?拥护敬爱的共产党?
2010年1月27日再次去縣法院還是不受理此案,也不給文字答復
就要过年了,事情还是“在处理,在调查,要等年后再说。”难道我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出了近6万钱承包的土地被无条件占用?对方的房子都要建好了,听说省国土局也将审批同意这个以所谓“县龙头企业”名义做的建设用地项目。然后我想要回我的承包地就不可能了,只能是补钱。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我有使用权的地方,政府部门可以“一女嫁二夫”又审批给第二个人使用。
2010年2月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还已审批同意了裕兴公司2·2070公顷的建设用地申请。我是准备传送图片的,复印了那个批文,可这个电脑传不上来。 不管怎样,对方是什么背景,这个世界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难道就连法律都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县政府,县国土局,省国土局"一女嫁二夫”就这样成功了!我该怎么办?
评论
2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