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部门教改,而是国家教改


  教育部官方网站日前公布了2010年年度工作要点。教育部提出,要成立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统筹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及试点”,研究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及试点实施的方案,支持重点领域改革。今年要促进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4%目标的实现。要探索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拨款基本标准,并要研究制定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方案,既要“要钱花”,还要“花好钱”。(新京报 2月11日,2月21日)

  

  自2008年8月起,国务院即启动面向202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工作,去年年初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今年春节前表示,《纲要》的文本将于春节后、两会前公布,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待参考公众意见对文本再次修订后,将正式提交国务院审批。虽然教改纲要还未公开,但是,由于这一纲要将引领2010~2020年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因此,2010年已被视为我国新一轮教育改革的启动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此前就明确称“使2010年成为教育改革年”,显然,教育部发布的今年工作要点,一方面透露了教改的大致方向,而另一方面,则预示着未来教改的操作方式与推进方法。

  

  上述教育部提到的工作要点,已涉及教改的两大关键点——财权和事权。相比以往各年的工作要点,确有“改革”的迹象,在教育拨款方面,要探索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拨款基本标准,并要研究制定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方案;在改革的具体推进方面,也有专门的机构来牵头、统筹推进。

  

  但是,假使“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 、“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是我国即将公布的教改纲要所拟定的推进教育改革的重要机构和组织,我国的教改很有可能难以突破既得利益的阻力,从而让教育改革和发展成为教育行政部门的独角戏。

  

  从这两个机构的建制看,似乎都下辖于教育部,“由教育部成立”,这就是很大的问题。在教育部内成立的 “综改办”的功能,很有可能与教改方向违背。温总理前不久在五次座谈会上提到,教育改革要从四方面着手: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教育公平、倡导教育家办校,这四方面,都向教育部门提出“放权”的要求,而“综改办”实质是将改革的权力也掌握在教育行政部门手中,进一步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的权力——某地区、某校要进行教育改革,首先要报经“综改办”审批,“综改办”审批之后,教改才能推进。这样的教改,哪是改革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而是所有地区、所有学校“一切行动”听指挥,地区和教改的创新活动,很有可能被“综改办”扼杀。

  

  这不是危言耸听。目前,我国已有五个省(市)、部共建的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但这些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几乎毫无作为,被公众遗忘,很多人并不知道我国还有所谓的教改试验区,就是因为这些教改试验区,根本没有改革自主权试验权,每一项改革都要报批。在教育部没有“综改办”时都是如此,有了“综改办”之后,那更不是有了专门的机构去“管理”各地、各校的改革?中国科技大学的前党委书记曾深有感触地说,学校的教改因没向有关部门报批,先后受到领导的几次“关切”。以前这种“关切”,还多少有点言不正名不顺,现在有了“综改办”,不就更“正大光明”了?也许有人会说,“综改办”可以更好的向各地、各学校的改革提供服务,可以发现各地、各高校的改革经验,加以指导、推广。这实在大可不必。要相信各地、各学校有着改革的智慧,不然,落实办学自主权、倡导教育家办学就成了一个伪命题。

  

  如果笔者没有理解错,“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类似于发达国家的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我们曾提议,在教改纲要制定中,要成立专门的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不再掌握财政性教育经费拨款权,而是以政府购买的方式,在高校中推进政府部门希望开展的教育活动与学术研究活动。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保障了政府对学校的基本教育投入,而政府部门的立项,则体现了各校办学的差异性,促使各校展开平等竞争。

  

  但依据教育部的工作要点,“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核心功能,变成了“要钱花”,然后再让各高校来“讨钱花”。“要钱花”的必然结果是,教育投入难以保证。教育部称“今年要促进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4%目标的实现”,但众所周知,1993年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曾明确指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计划、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认真加以落实。”为何国家教育投入迟迟无法达到法定比例,就在于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执行部门,教育部门总是想法设法去讨钱,这也间接促进了教育中的工程、项目不断涌现——这些都是“讨钱”的招数——以及教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而让学校去“讨钱花”,其危害已不必多说。

  

  如果国家的教改,最终变为教育行政部门的教改,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教育的传统思维和工作方式不变,教改将朝有利于保护行政部门既得利益方向发展。在笔者看来,教育改革牵涉到很广泛的利益调整,包括调整教育行政部门的利益,因此,更适宜的方式,应由国务院牵头成立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其功能不是审批各地、各学校的改革申请——教育改革,其实不需要行政部门“去推进”,只需行政部门把时刻想伸出的管理之手、命令之手、审批之手缩回来,解放各地、各学校的创新活力即可——而是破除部委工作中不利于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传统思想、传统做法,这才有学校自主办学、教育家办教育的可能。同样,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也很有必要,但这不是代表教育部门、学校,向政府要预算、要拨款,而是监督政府部门按预算履行举办者责任、向教育拨款,并检查教育部门、学校使用资金的情况,这一机构应设立在全国人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挂帅,温总理曾指出,纲要应该反映国家的意志、决心和战略眼光,让人民看到希望,从而增强对中国教育的信心。在纲要的具体执行中,也应坚持这样的立意,只有这样,教改才能站得高,看得远,走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