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利的地方才会有尊严


 

这是大约十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在东莞南城一家毛织厂打工。某日傍晚,车间里突然一阵躁动,工友们纷纷把头伸向窗外,好像看到什么稀奇事情。我也去凑了一回热闹。原来,车间外面的街道上,有五六名身穿迷彩服的治安队员,正在盘查暂住证。凡是没有携带暂住证的路人,均被他们连推带攘“请”进一辆收容车。有过被收容经验的朋友想必知道,等待这些不幸的路人的命运将会是什么。

我没有被收容过,不能妄自揣测;唯一能够确定的是,当这些路人被治安队员拦截下来的那一刻开始,他们的尊严就被剥夺了。

之所以在这里重提旧事,是因为温家宝总理刚刚说过的一句话。日前,温家宝在春节团拜会上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声称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春节来了,温家宝的讲话也来了,很好,很好。毫无疑问,这两件事都是值得庆祝的。

人之迥异于动物,就因为人是有尊严的生命。平等地与人相处,受人尊重,是每个正常人的渴望,也是每个普通人的权利。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社会上总有许多人,会被无缘无故地剥夺尊严。那个被躲猫猫的云南男子,那个被跨省追捕的灵宝青年,那个被自焚的成都女子,以及春运期间那些像沙丁鱼一样挤在火车车厢里的农民工们,当他们遭遇困厄的那一刻,他们是没有尊严的。“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我想,这不但是温家宝的愿望,也应该成为所有人的共识。

一个人是否“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有时候跟财富的多寡有关。比如,不久前,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免费培训富二代;可农民工的孩子在城市里甚至难以找到一张安稳的课桌。但更多的时候,一个人没有尊严,折射的却是公民权利缺失的现实:当公民无法以自己的合法权利对抗公权力的扩张时,所谓“尊严”就无从言起。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王帅能够对前来追捕他的灵宝警方出示“言论自由”的武器,假如唐福珍能够对强制拆迁者们出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武器,那些杯具,不,悲剧,完全可以避免的。

比较有趣的是,在肆无忌惮、没有边界的公权力面前,富人也没有保持尊严的赦免权。远比农民工富裕的白领阶层有可能沦为“房奴”,富可敌国的山西煤老板在高官面前也只能唯唯诺诺。这就是为什么法国哲学家罗素会如此断言,“自尊,迄今为止一直是少数人所必备的一种德性。”原因很简单,“凡是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从于其他人统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哲学家就是哲学家,他能够从纷繁多变的现状里一眼就看出真相。

有权利的地方才会有尊严。回到开篇的那个故事,唯有当民众享有合法权利时,他走在自己的国土上才不会莫名其妙地恐慌,而他面对盘查暂住证(或者其他居住证一类的马甲)的治安队员时,才能理直气壮地拒绝,“对不起,我有权在自己的国土上自由迁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