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晚点不赔偿只因国家无规定,全国人民都笑啦!


火车晚点不赔偿只因国家无规定,全国人民都笑啦!
 
12月1日,铁道部最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开始实施,新规中对退票改签等方面做出调整。其中,关于动车组列车与普通列车“待遇”不同、低价位与高价位的人为“分割”等规定引起网民热议。(新华网)
针对乘客迟到车票作废,列车晚点不予赔偿的质疑,铁道部门有关负责人回应说,目前国家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听到这一解释,恐怕全国人民都会哑然失笑:到底是国家没这方面的规定,还是铁道部没这方面的规定?
铁道部作为铁路系统的最高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对铁路建设、运输、服务等的管理权,相关的制度、规则当然也是由铁道部来制订,所谓国家的规定其实就是国家的规定,有与没有无疑由铁道部说了算,最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不就是国家规定么?可如今竟然以国家没规定来搪塞,实在是荒诞。
铁道部在回应“坐火车迟到票作废”是不是“霸王条款”时表示,新规中要求,普通列车火车票改签须在开车前办理,也是基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即合同双方有一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既然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公平、平等,强调合同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对等,那么,乘客迟到不退票、火车晚点不赔偿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吗?
在法治时代,崇尚执政为民理念的政府尤其应该秉承公正性原则,履行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代表国家订立的行业规则,却单方面倾向于铁路一方的利益,对自身有利时,是“国家规定”,对群众不利时,就是“国家没有规定”,铁道部如此自说自话,显然有损政府公信力,怎能不叫广大民众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