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合理的层高区间才是正道


最近有关住宅层高标准是否过低的话题突然热门起来,感觉很多人开始深度关注这一问题了,有必要把话说得更直接一些。

先说一个事实--------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来,总的来说,身材越来越高大,而住宅层高却越来越变矮了。工业化国家表现尤为明显。

再说一个常识---------住宅是居住建筑的泛称,在人民中国,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住宅的含义是一个笼统概全的定义;

而许多国家,则大致分两类:house和flat.这两类的法律地位和设计规范也是有很大区别的。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股沟图书(design code for house 或者for flat)找到其中有关层高(storey height )的章节就一目了然了。

你会发现,house的层高普遍比较宽松,多数国家甚至没有规定。

但flat的层高(国外通用的是净高),即使平均身高远远高于我们的欧美加澳日等国,其室内净高最低值大多数在2.25米~2.70米之间。

而最高值则几乎没有明确限制,许多是加上了一个说明:净高过高时应当与考虑环境、资源、法律等相适应。

我理解所谓环境无非是产品所处地段以及此地段对于建筑间距、通风采光日照等的要求;所谓资源当然是指四节(节地节水节材节能);

所谓法律就是政府代表公众利益对于超高空间所拥有的质询权及裁判权。换句话说,不是房屋建造商想做多高就可以做多高的。

相比之下,大家可以很明确的判定:中国的住宅设计标准对于层高的规定,其实是想当宽松、相当高标准的了!!!


现在很多人对住宅层高感到不满,是可以理解的。有历史的原因、有心理的原因、更多的,我认为还是观念的原因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现在中国的轿车其平均车长车高,大概超过了世界上许多比我们富有的多的国家。有资料统计欧洲大陆70%是两厢车,而中国正相反。

说到层高高低与否带来的压抑感或者宽敞感、小气局促或者豪华气派等等,终究还是个感觉。

而从物理方面,设计规范条文说明中早已通过专题科学研究实验明确解释了在一个区间之内,层高的变化与穿堂风、换气次数、空气质量等并无正向对应关系。

以此为基础,在高声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谐社会的当下中国,限制层高过分伸张才有了实实在在的政策法理基础。


剩下的问题也就一目了然了--------

既然国家以"宜”为限定词制定了有关层高的规范,地方政府当然就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作出实施细则。

但本地政府采取的计取“层高溢价”的方式是否科学合理,个人认为则是大可商榷的。

说直白些,这是一条“苛政”。既从内涵禁锢了住宅作为一种商品的多样化属性,又从外延滋生了违规提升层高背后的各种阳光下的罪恶。

个人认为计取“层高溢价”并不是不可以,而是应当给出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合理区间!

比如层高在2.8m~3.3m之间均不存在“层高溢价面积”,超过此范围按【层高/3.3】的溢价系数计取多余的建筑面积。

这样一来,既可以保证绝大多数普通住宅获得与之相适应的层高,又可以对占用更多包括空间、能源在内的资源的所谓豪宅进行适当的引导及调配。

这样的层高法则,我相信才是符合全社会的共同期待的。


最后一点,中国现行法规体系里从来就没有“豪宅”这个概念,

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中国也不可能名正言顺的将豪宅纳入政策细则考虑的范畴,甚至,连国外较为常见的house,也不大可能为之另立门户,开灯放行,

所以,为豪宅争取层高权益的说法,从技术到法理层面基本上并不成立,因而也不可能取得突破性的成功。

眼下最现实的,则是推动本地法规修正为一个合理适度的层高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