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市场、政府一个都不能少


  公司、市场、政府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谁是经济主体,谁是经济次体?一直是经济学家热议的话题,也是一直没有一个所以然。如果有市场经济规律,是否也应该有计划经济规律?如果有,谁又是主要规律,谁又是次要规律?为什么说如果有计划经济规律必须得是按经济社会规律办事,而又主要体现在对被人类已经破坏了的市场规律、经济规律的修复而不是“人造规律”?又为什么说“人造规律”属于“反经济规律”的范畴?

  上网,看到赵跃先生转来评论:“既然我们搞了市场经济改革,那么市场就可以取代一切,也就不需要对国民经济进行计划管理了。市场派认为,一切社会问题一经‘市场化’就都可以迎刃而解了。最近银行领导在利率方面遇到了‘两难’问题,于是就要‘有规划有步骤推进利率市场化’了。”他提出的这个问题显然具有普遍性,但到目前为止人们的认识还没有一个统一,也就不要说有统一的步骤了。为何会出现这种莫衷于是?我看,有几个问题没理清,更没有处理好:(1)公司、市场、政府究竟、到底是什么,三者之间究竟、到底应该是一种什么关系。(2)不知不同规律在作用过程中有矛盾存在,有“主要规律”和“次要规律”的区别与联系。(3)不知人在万千规律中的作用,多为“反经济规律”的过程,表现为不能按经济社会自然规律办事;(4)不知道不是“市场经济为什么离不开计划”,而是“人类的计划不可能做到完全按经济规律办事”,需要逆向运动。等等。

  一、公司、市场、政府谁应该成为经济主体?

  要想把这个问题回答清楚,需要首先把公司、市场、政府究竟、到底是什么的问题搞清楚。不要以为这是一个谁都清楚的问题,而事实上是,真正把它们高清楚的人不多。我认为,要想把上述问题搞清楚,需要把公司、市场、政府放到一切来认识,没有本质区别,而只有内在联系,表现在“公司是一个小政府,政府是一个大企业,但它们又同处于一个市场中”;反之,公司、政府中有市场,市场中亦有公司、政府。只是人们所站的角度不同,使公司、政府、市场有了点区别。

  如今有些人,总习惯把公司与政府对立起来,把政府、企业与市场对立起来,笔者可以不客气地说,是“矛盾论”的思想在作怪。没有市场怎么会有公司?没有公司又怎么会有政府?政府不就是靠公司养活着吗?当然,无论是公司还是政府又都离不开市场,因为市场是公司、政府产生之所,规范之场;反之,在公司、政府的内部亦存在着不同层次与意义上的市场。富士康的管理层就是认识不到后者,把公司当成是个人的财产,把工人当作生产线上的工具,才有了“十三连跳”。

  如今还有那么些政府官员,把企业当成工具而不把它们当做自己的组成部分者,表现为“用得着时靠前,用不着时靠后”,结果把一个个的公司变成了“经济骡子”,使其失去了生育的或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而不知公司不只能解决政府的就业问题,亦是政府税收的来源——可用杀鸡取卵来形容。这种类似“杀鸡取卵”式的公司经营管理也大有人在。那么,作为企业家、管理者来说,怎么做才能算是把公司、政府、市场的关系处理好了呢?笔者以为,需要搞清楚谁是“经济主体”。

  何谓经济主体?简单地说就是我们的经济究竟、到底是由谁决定的,也就是说谁能够决定经济走向,谁就是我们经济的主体。那么,我们的经济究竟、到底是由谁决定的?是公司、政府还是市场?回答只有一个——市场。凭什么说我们经济使由市场决定的而不是由公司或政府决定的?因为无论是公司还是政府,它们均产生于市场,并在市场的作用与制约下运动,而且是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一个事实。当然,这也不是说只要我们能够把市场经济搞起来,别的问题都可以不考虑。

  二、凭什么说只有市场才能成为经济的主体?

  在这里我首先要说的是,世界上压根就没有不是以场的形式存在的物质形式,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肯定也不会有。这当然也就决定了,包括公司、政府在内的万事万物,本来就是一种场,同时又存在并运动于一定的场中。过去,由于包括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人认识不到市场的客观实在性,搞起了所谓的计划经济,结果非但没把经济搞上去,而且还使社会主义经济出现了滞后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现象,可以肯定,这不仅是十分愚蠢的,而且一定是违反科学的。

  也就是说,由于包括公司、政府在内的事物、物质都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与制约下运动,所以也就决定了凡是不搞市场经济的国家的经济肯定搞不起来。于是,有问题需要回答,那就是市场经济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魅力?是啊末尾什么呢?我的回答是,不为别的,就因为公司、政府产生于场,并在场的作用与制约下运动。大家不妨设想,一个连自己产生于场,并在场的作用与制约下运动都不知道,都要否认的经济体,其经济社会能发展起来和可持续发展起来吗?

  这与一个国家采用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又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在不搞市场经济的前提下,不要说社会主义国家,即便它就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其经济就能够搞起来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了。美国、欧洲经济在最近几年为何也会出问题?可以肯定,其根本原因也是由于他们不搞市场经济。或许又人会说,美欧是市场经济的发祥地,笔者凭什么说他们搞的也不是市场经济?这不是在胡说八道?其实,只要我给大家分析一下,他们“没有搞市场经济”的答案,就能很容易地得到。

  请问,发动战争和支持发生战争是在搞市场经济的行为吗?再问,发放次级贷款和搞所谓的金融眼生品的行为是在搞市场经济吗?又问,他们一再逼迫日圆、人民币升值是在搞市场经济吗?可以肯定,统统的不是也。他们不是在搞市场经济那是在搞什么经济?当然是在搞“反市场经济”了。这一点,与前社会主义国家搞的计划经济虽然有区别,但肯定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在强迫企业或在强迫别的国家做一些事。请注意,市场经济一定是自然形成的,而绝不是“人之道”也。

  三、市场是经济主体,但却由公司、政府构成

  说“市场是经济的主体”,并不等于说只要我们能够把市场经济搞起来便万事大吉了。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是经济事物或物质产生与运动的场所,但经济事物或物质的运动有时会超越了市场的范围而形成非市场经济模式。比如前社会主义国家搞的计划经济和笔者在上一个单元所讲的欧美经济的非市场化行为。于是,问题便出来了,那就是在某种前提或状态下会出现“市场经济失灵”。而事实上是,并非是“市场经济失灵”,而是由于人的、公司的、政府的行为使“市场失灵”。

  什么意思?就是说人、公司、政府的不正当介入能够导致“市场失灵”。反之当然也就说明,“市场失灵”非市场之过错,而是由于人类在错误思想的主导下,使市场的运动出现了异常,失灵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市场虽然是经济的主体不假,但它却是由公司、政府构成的;这又是什么意思?就是说由于市场是由公司、政府构成的,这也就决定了公司、政府的行为——尤其是错误的行为——会导致市场的运行不正常,甚至出现神经错乱。可理解为,是“人之过”也。

  也正是由于如此,笔者才有文章说——《危机何时结束取决于经济被误导时间》。也就是说,经济危机的产生和何时结束,要看人类的错误什么时候终止,与市场有一定的联系,但肯定没有必然联系。如果公司、政府还按照错误的经济思想主导下去,经济危机就甭想有结束的那一天。而关于这一点,其实已经得到了证明。谁能告诉我说,到目前为止欧美等国所采取的经济政策是正确的?反言之也就是说,如果欧美等国所采取的经济政策是正确的,这场经济危机早已经结束了。

  为什么要讨论这个问题?因为笔者想告诉读者有以下事实的存在——市场之所以是经济主体,是因为市场是公司、政府产生、运动的场所(主要表现在空间性上),但如此并不等于说,只要我们搞了市场就经济就一定能把经济搞上去,因为市场是由公司、政府构成;如果公司、政府能够按市场规律、经济规律办事,市场作用和市场经济的价值才能够呈现出来;反之,如果有一批不能按市场规律、经济规律办事的人、公司、政府存在并在那发挥作用,市场经济也“不灵验”也。

  四、公司、政府、市场为何一个都不能越轨

  面对上述,我们该怎么办才好呢?我认为,有以下的事情需要做:(1)认清经济的主体是市场,而不是公司,亦不是政府。(2)公司、政府虽然不是经济主体,但公司、政府的作用也不能被忽视,因为市场是由公司、政府构成,表现为公司是一个小政府,政府是一个大公司,公司、政府的行为会影响市场的运动状态,运动趋势;(3)无论公司、政府,都首先得找准自己在市场中的为止,而不是所谓“创造一个市场”。(4)公司、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都必须通过消费能力体现。

  在这个时候才提出“消费”的概念,不是看不到消费的重要性,而是为了先搞清楚公司、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事实上是,除了有上述关系之外,还有更为重要的关系存在,而这个关系就是市场与人民的关系,与计划的关系。恰巧,在这篇文章写到半截的时候,赵跃又给我发了一段评论——“市场经济有市场经济的规律,计划经济有计划经济的规律。市场经济规律是制造矛盾的经济规律,计划经济规律是解决矛盾的经济规律。市场经济规律:产值-成本=利润。这一公式不仅适用于生产企业,它也适用于整个国家和社会。如果把一个国家看成是一个企业,那么该公式就会体现另一种含义。这种含义是:公式中的产值构成市场供给,成本构成市场需求,利润构成供求差额。见公式 。供给(产值)-需求(成本)=供求差额(利润).。从该公式中可以看出,在利润为正值的情况下,市场形成供大于求,在利润为负值的情况下,市场形成供于求。而只有在利润为零的情况下市场才会形成供求平衡。由于市场经济无限放大了自身的赢利功能,因此通货膨胀和生产过剩也就自然成为市场经济的两大基本特征。”现在先不论其正确与否,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想再强调经济计划性。

  而我现在要告诉赵先生的是:无论它似乎一种什么样的计划,都必须得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如果脱离市场,所谓的“计划”是没有“规律”可言的,自然也就不会存在所谓“计划经济规律”了。或许赵先生会说,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运动也是有规律的。诚然,但我说的是,那不是“计划经济规律”,而是“人造经济规律”者也。

  为何“人造经济规律”?简单地说就是不顾市场的客观性而主要按人的意志去办事的一种规律——谓“反经济规律”。这当然不是说“经济计划”只有坏作用而没有好作用,而是说“计划”是为了修复、完善业已被人类破坏了的市场机制,表现为“按市场规律、经济规律计划”——简称为“规划”。党中央、国务院为何将“计划”改为“规划”?理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