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猜是谁用2个小时盗走了烨阳律师事务所的两台电脑?


 
作者:礼泽洲 来源:礼泽洲文集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榕民终字2196号民事判决书第1页至第2页是这样记载的:2008年8月20日晚23时许,原告工作人员(礼泽洲注:福建烨阳律师事务所吴志根)向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报警称:“武夷国际城烨阳律师事务所的店门8月20日20时许关门下班,23时许发现店门被撬,被盗两台电脑,一台是14寸三星牌笔记本电脑,价值5000元,一台是台式电脑,主机是组装的,红色,显示器是19寸三星牌、黑色,价值3500元”。
 
为此,我在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律所巧用对方证据驳倒对方〉有悖常理》这篇文帖里提出了疑问:
 
疑问一:邹丽惠的工作人员在8月20日20时许关门下班后至23时许发现店门被撬,这2个来小时干什么去了?
 
疑问二:是谁掐算的这么准,在这2个来小时里邹丽惠不会出差回来?即便邹丽惠出差回来,在这2个小时里不会被遇到?
 
礼泽洲破案:只有很了解邹丽惠行踪的人就是窃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