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架桥垮塌事故原因


南京有关部门今日公布了11.26在建高架桥垮塌事故的原因,与我11月27日的博客文章《南京在建高架桥垮塌原因猜想》的一致。尽管我猜对了事故原因,但心里总不是滋味。本次事故原因定性为:为赶工期变更施工程序,钢箱梁未配重就做防撞墙导致倾覆。

    同时调查组认定的事故三大主要原因:

  曲线钢箱梁吊装后,未及时对受拉支座锚栓灌浆,造成梁体与桥墩之间无锚固连接,使得拉压支座无法发挥作用。

    1、在未对钢箱梁压重的情况下,就进行下一道工序防撞墙混凝土的浇筑。

    2、浇筑外侧防撞墙护栏混凝土时,产生了不利的偏心荷载,加之浇筑混凝土时,泵车导管可能撞击梁体及混凝土浇筑产生的冲击力引起主梁偏心受力,从而引发钢箱梁侧翻坠落。

    3、为抢工期

    本人一直怀疑设计院没有做好设计施工工序的交代,但在公布事故原因时说明了设计图纸上有施工工序的明确交代,说明本事故与设计方面没有任何关系。

原因也出来了,也追究了责任人,我还是要讲几句。这起低级错误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呢?

    首先,为了抢工期不是理由,工程抢工期也常态的工程管理方法,在工程中屡见不鲜,尤其我国目前这种体制下,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可以说个个需要抢工期,问题是怎么抢。例如增加人力,采用人海战役,工人轮番休息但工地施工不停;增加各类措施,例如混凝土加早强剂,本来采用木桩支护的,改成钢板装支护等。像本工程就可以采用沙袋预压来解决工期问题。但有一点是需要说明的,工程远远低于合理工期之前完成,是必须增加施工成本的,也就是说业主方要求施工方提前完成任务必须另付施工单位抢工的措施费,如果没有这笔费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时会迫于业主的淫威而铤而走险,导致事故。

    其二,曲线钢箱梁吊装后,未及时对受拉支座锚栓灌浆,造成梁体与桥墩之间无锚固连接,使得拉压支座无法发挥作用。这个理由也不是很充分,一般在施工这样的钢型箱梁时确实不需要先进行锚栓灌浆,如果上部构造没施工到一定的程度,支座施工质量会受到一定的影响。锚栓灌浆一般在构造重量全部上去后开始施工的,这样不仅可以使部分分项工程可以同步施工,从而减少施工周期,而且消除构造荷载对整体钢箱梁产生影响而发生的部分变形,问题是发生事故的钢箱梁是弯的!不是弯的就没这个事故了。

    我认为,本次施工事故的主要问题出在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和现场监理的技术水平上,业务水平太低!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认为以前也是这样的工序施工的,这次当然应该没有问题,现在监理人员也没向总监汇报,甚至倒塌了还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我们国家现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普遍存在业务水平低的问题。近十年来,我国的工程设计水平、建筑材料、施工设备、施工机械均有大幅度的提高,而在一线管理施工的技术人员水平却没有同步提高。拿国企和央企的施工单位来讲,水平高的技术人员都当官了或当什么总了,没有提上高级管理者的,就跳槽到民企或外企了。因此,不少实力很强的国企大型施工单位,在一些技术程度不是很高的施工项目中,配置了相当一批施工经验少的年轻的项目经理,名曰:“让年轻人多挑担子”。当这些年轻人得到一定的经验后,又跳槽了,成恶性循环。现在大型施工单位的当务之急是要培养人才和防止人才流失。说到监理单位,我国推行工程项目监理制以来,也有不少起伏,但由于政府大力推进,监理制度总体还可以,也给我国近二十年来的工程建设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监理单位的门槛太低,监理企业间恶性竞争太严重,导致收费低廉,监理人员素质低下。许多监理单位中挑技术大梁的是一些退休返聘的工程技术人员,技术水平较高的、年富力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往往在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所以就出现了许多工程事故是“盲人骑瞎马”而造成的,例如这次南京11.26在建高架桥坍塌事故和上海的“楼倒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