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考核的困惑


      依法行政,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但是,对受人治传统影响深远的中国来说,这些年来,却成了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一种追求,一种努力实现的目标,这是一种转变,也像是某种悲哀!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信心满怀的提出了用十年左右时间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曾令我们法制人热血澎湃,但是几年过去了,我们当初的热情已经被无情现实摧残的奄奄一息了。首先是国务院法制机构打退堂鼓了,某领导澄清是十年左右,不是十年,这是无力的辩白;接着出台了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仅仅是纲要的再版,作为基层的法制人员,总觉得给力不够,要想推进依法行政,与我们而言,仅仅如神马和浮云!

       从入行开始,从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检查考核已经近10个年头了,从我们的敷衍-认真-敷衍,从行政机关的应付-努力-应付,其中经历了太多的感慨和无奈,不是行政机关不想依法行政,二是我们太无能,不是公务员不想依法办事,二是体制和环境太恶劣。违法特有违法的理由,不依法有不依法的无奈。

      多年来,法制机构一直冲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线,从规划、到计划、到落实、到检查考核,始终如一。但是我们的法制机构且始终上不了台面,中央、省一级还好,办事也罢、直属也白,还算是个机构,到市县一级就成了几不像,机构人员无保障,让这伙机构和人员去推进依法行政,真是太难了,难为他们了!

      说说考核吧,多年来,也一直仅仅局限于法制机构的几块业务,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立法或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这些个老孙常谈的东西,部门和下级政府早就深谙其中的奥秘,应付检查考核的手段已经炉火纯青,你要组织领导,我年年发文成立就行,还有的怕麻烦,发一次文明确以后换人了照旧;你要依法决策,我有党组和政府的议事规则啊,那说的叫规范、民主和科学啊;你要执法规范,好啊,找几份比较上档次的案卷;你查行政复议应诉,对不起我们执法搞得好,没有这些!再加上我们检查考核的时间有限,深入资料,深入现场进行细致的了解,导致考核在一定程度上走了形式。

      依法行政工作按照纲要和决定的描述,涉及方方面面,更涉及到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其考核体系的设计也是一项需要科学、系统规范的工作,不是几个人、几天时间就可以整明白的。1、明确带头机构。政府本来就是带头机构,但是政府事情太多,顾不上。需要具体推动机构,法制机构作为办事机构承担了该项任务,明显力不从心。所以,政府需要整合各方面的力量1,明确推动机构,给名分、给机构、给人员,最好还给点钱。2、细化工作任务,刚要下发后,各地行动时间和步调不一致,细化的任务也不一,都是依法行政,成了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甚至一个地方不同的层级出现了协调不一的地方,只是个工作的大忌,如下级政府的规划、计划比上级还早等等乱象。其工作任务是明确的,就是在细化,需要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论证,事实是政府顾不上,法制机构没能力,任务就成了法制机构一家的几块工作,依法行政考核成了法制工作的考核,功能和范围大大弱化,搞不好,依法行政成了依法法制。3、提供经费保障,我们的考核完了纳入目标责任制,所占份额本来就少,最近听说又取消的危险,这是依法行政考核面临的最大危险,纳入目标责任制本来就是依法行政考核的生命线,没有这个谁理你。考核完了,政府发个文表彰一下,给个奖牌荣誉一下,完了,真个时代,机关已经不信这个了,关键是要给点给点物质奖励福利一下,这些我们没有。所以下一步的考核我们要拼死力争不出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同时多争取点钱给辛辛苦苦依法行政的机关和人员奖励一下,因为那些个不依法行政的已经挣了大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