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一个腐败窝案中,一个局长,3个副局长和一个总规划师相继被判刑,他们栽在了“团结”上。案发后,面对记者采访的问题,“5个班子成员,现在有证据证明4个受贿,你们平时知道彼此的不法行为吗?”其中一个回答道:“我们都很团结。但由于是条块管理,个人干好各自的事。”
好一个“团结”!正是这样“团结”,让他们“会下打好招呼,这次你帮我,下次我帮你”,保证自己的“生意”在班子会议上通过;正是这种“团结”,才酝酿了海口规划局的贪渎大案、引爆了海口规划局的政治大地震。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党内的高度团结是确保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基础。全党的团结统一,基础在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一个班子只有自身团结,才能带领干部群众克服困难,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内部不团结,势必内耗不断,人心浮散,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一句话,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成绩,团结也出人才。
但是,我们团结起来是为了人民,而不是“团结”起来搞腐败。领导班子在贪污受贿上搞“团结”,是万万要不得的。
这样的“团结”,完全是出于个人利益考虑。是将“团结”问题异化成班子之间的内部稳定和利益平衡,把江湖习气赤裸裸地带进官场,“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贵”。
这样的“团结”,其实是“勾结”。彼此沆瀣一气,在腐败基础上大搞“内部团结”,形成依靠权力非法获得利益的“腐败共同体”。在这种“团结”的氛围中,要么利益共享,互让方便;要么干脆“配合默契”,集体分赃。
这样的“团结”,是集体走向毁灭。往往因为“团结”,一致对外、相互掩护,难以暴露出问题。对于表面团结的班子,上级只看到那里的班子相互之间没有矛盾,以为那里天下太平,一片祥和。“团结”起来力量大,监督机关查处起来难度也更大。等到发现问题,必然出现窝案、串案,甚至整个班子“全军覆没”,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这样的“团结”,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得民心者得天下”。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流砥柱,如果他们不能团结起来干事创业,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是“团结”起来搞腐败,最终只会让人民失望,最终只会败坏党的形象,贻误党的事业。
“团结”的氛围中,要么利益共享,互让方便;要么干脆“配合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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