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德鲁克不懂管理?——与黄铁鹰教授再商榷


  彼得·德鲁克(PeterDrucker)说“管理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种实践”。于是,我就要问了,人类为何要实践?大家知道,人类之所以要实践,一定是为了证明某种判断、理论、原理是否存在、是否正确、能否实现。判断、理论、原理是啥?当然是一切科学的起源或是其研究对象了。如果说“管理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种实践”,那不就等于说一切科学都“是一种实践”了吗?如果说“科学都是一种实践”,那还要科学干什么?不要以为彼得·德鲁克先生在说这话之前已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即已经经历了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否则他就不会不说“管理不是一么科学,而是一种实践”了。科学需要实践,但实践不能代替理论、原理,更不能代替科学本身,因为科学研究、揭示的是研究对象的运动规律、运动原理,而规律、原理是具有相对之绝对性的东西,不仅是可以重复的,而且是可以复制的。但是,实践就不能了,因为在相同规律、原理的作用下可以形成不同的社会实践。再问,彼得·德鲁克为什么要说“管理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种实践”?不也是为了向人们阐述一种管理理论?而谁又能说,如果他的这种理论成立,不具有科学性?

  一、不能因为实践过程不同而否定管理有共性

  彼得·德鲁克被称为“管理之父”,而我对他的管理理论进行批判,有点在“太岁头上动土”的味道。但是,笔者不能不说的是,彼得·德鲁克确实不懂管理。凭什么?就凭他曾经说过的那句话——“管理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种实践”。

  首先,我要说的是,世界上压根就没有没有目的的实践,实践一定是为了达到事先设想或设定的目的——尽管通过社会实践也未必能达到目的。其次,我要说的是,目的一般都具有判断性质和理论意义,尽管判断、理论未必都是科学,但一定具有科学意义,因为科学一般是建立在判断、理论的基础上。第三,实践是科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步骤,可以说是任何科学都离不开,但实践决不是管理的专利,因而也就不可能成为管理的本质特征。第四,管理科学由共性特征决定。

  当然,彼得·德鲁克把管理当作“一种实践”有依据——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管理。这一点他并没有说错,但是他却忽略了一个谁也否认不了的事实——无论有多少不同的管理,但一定具有共性特征,管理科学就是在次基础上创立起来。

  这就好象人与人和一个人的不同时期其长相不同,但我们却不能说人的生理、结构也不同的道理一样。而彼得·德鲁克先生又怎么能说由于人的长相不同,而说人的生理、结构不同,没有共性特征?显然他不能得出这样的一个荒唐结论。

  被称为“管理之父”的彼得·德鲁克先生却根据“长相不同”而得出了一个“管理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种实践”的结论,实在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这不禁又使我想到曾经在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书的许德音教授写得那篇文章——《不要给管理戴上“中国式”高帽》来。显然,许教授的论点与彼得·德鲁克教授的论点是对立的或者说是完全相反——一个强调“管理是没有国界的”,一个则说“管理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种实践”;一个强调管理的共性特征,一个强调管理的个性特征。笔者以为,作为科学的管理,是既有共性特征又有个性特征的东西,表现为相同的管理原理具有不同的管理实践。

  二、不能把管理当作是个人的意志的表达场所

  现在有相当多的一些人,把管理当作是个人意志的表达过程,企图令三山五岳都能够听自己的召唤,误以为能够做到振臂一挥,应者云集,那才是管理的最高境界,而把管理对象的物质性、运动性、客观性、规律性等统统地给抛在了九霄云外。笔者以为,这纯粹是唯心主义思想在作怪。笔者从来也没有否定作为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不需要能动性,但是,如果因此而否认被管理对象的物质性、运动性、客观性、规律性,并把自己凌驾于上述“性”之上,那就是大错而特错的了。

  先不说地球上的各种资源的产生一般都经历了上亿年的时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就说管理者能够控制的企业资金、生产和生产中的人,难道都能按照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的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什么叫做“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什么叫做“道法自然”?什么又叫做“中庸之道”?上述认识、观点的产生,难道是一个所谓的彼得·德鲁克就能实践出来的吗?难道是一个彼得·德鲁克就能改变的吗?如果实践不出,改变不了,为何否定管理科学?

  什么叫“道”?难道不是被研究对象、被管理对象之运动规律、运动原理的表现?如此,彼得·德鲁克先生又凭什么说“管理不是一门科学”而仅仅是“一种实践”?一个所谓的管理者,能够将前人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都给我们“实践”出来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作为管理者,既然既不能改变被管理对象的运动规律、运动原理,又不能通过所谓的“实践”把前人的经验和教训一次或几次就“总结”出来,那彼得·德鲁克先生凭什么说“管理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种实践”?

  现在有一些管理者,连自己的脑袋长在谁的脖子上,自己的嘴长在谁的脑袋上都不知道,不知从哪儿淘换一点管理理论便开始兜售了。误以为管理是一个实现自我抱负的过程,是一个按自己的意志办事的过程,而把被管理对象自身所固有的物质性、运动性、规律性、价值属性等忘得一干二净。结果怎么样?结果自己成为孤家寡人不说,也给企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他们压根就不了解一切规律都是不能违反的,违反规律者均没有好下场。

  三、管理科学建立在被管理对象的运动规律上

  首先我要说的是,科学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一种东西,表现为万事万物的产生与存在,发展与转化皆有理。“理”是一种什么东西?广义的“理”可以理解或解释为万事万物之所以产生、存在、运动、发展之道理或者说原理。管理是一种什么东西?毫无疑问,管理就是根据事物、物质的产生与存在,发展与转化规律、原理而进行的一种社会活动。如果有人非要把管理理解为是一种社会实践也可以,因为管理的本身确实就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但是,实践并非是管理的专利。

  说实践不是管理的专利,是因为管理不仅是一个实践过程,其他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科学都需要社会实践,世界上压根就没有一种可以脱离或不需要实践的社会活动,管理仅仅是“一种实践”而已。可见,彼得·德鲁克说“管理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种实践”还是为自己留下了余地的。但是,如果说管理“只是一种实践,而不是一门科学”就“有问题”了。

  其次我要说的是,世界上压根就没有“不是科学”或“不具有科学性”的实践,当然包括以意识形态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研究在内了。谁能说哲学、艺术、文化的产生与存在,运动与发展不具有规律性?而谁又能说对它们的研究不具有科学性?而事实上是,对它们的研究不仅具有科学性,而且还有很高深的科学性呢。因为,人的意识的运动同样有规律。管理者在管理的过程中是否需要表达某种思想性、文化性、逻辑性?难道思想、文化、逻辑等事物的运动就没有规律性了吗?

  再问,人们在管理的过程中为什么一定要表达某种思想性、文化性、逻辑性?显然,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一定或某种思想性、文化性、逻辑性是被研究对象、被管理对象规律性、原理性的体现,里面存在着一个产生、发展、演变的问题,而产生、发展、演变是有规律性、原理性的。可是,作为管理者如果连被研究对象、被管理对象的运动规律、运动原理都不管,而一味地强调自我意志的表达,强调管理者的权威,贪图个人、企业的蝇头小利,其“管理”后果不堪设想。

  笔者以为,彼得·德鲁克之所以会说“管理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种实践”,是因为他压根就没有把世界的本质、管理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搞清楚,而把管理者的个人作用看得忒大,而把被管理对象的物质性、思想性等全都没有放在眼里。

  四、管理是如何才能按规律办事的行为科学

  大家已经知道任何科学都需要实践,也需要实践来检验,但是,实践、检验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代替科学本身的。如果实践或管理实践错了怎么办,谁给为错误的管理实践承担责任?难道是管理者吗?如果是,就算管理者把全部的责任都承担起来?还有什么用呢?既然如此,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管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事实证明,只有把管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的时候,其产生的经济社会价值最大。可是,如果把管理只建立实践的基础上,那就谁也不能保证管理不出问题了。

  这恐怕就是管理为什么是科学而不仅仅是一种实践的另一个原因。世界为什么一定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什么一定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管理对象为什么一定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难道是管理者都能决定的?难道通过所谓的社会实践就能够解决的?“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实践为什么决定不了“前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腾飞而只有在搞起了市场经济的前提下才能把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起来?这里面的教训难道还不够汲取?

  马克思明明说计划经济是共产主义的经济制度,马克思让人们在社会主义时期实行计划经济了吗?如果没有,人们凭什么把“前社会主义”国家没能把经济搞上去的原因推卸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头上?大家知道,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可是,就偏偏有那么一些人非要把《资本论》上的是非观不分青红皂白地派发给社会主义。结果怎么样?结果“前社会主义”非但没有把经济搞上去,还险些把社会主义中国的前程给断送掉!

  中国为什么搞市场经济就能把经济搞上去而继续搞计划经济就不成?我的回答是,因为市场不是别的,正是经济事物的规律产生、形成的场所,搞了市场经济就等于在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所以中国才能够把经济搞上去。何谓规律?难道不是科学研究、揭示的对象?作为管理者,如果连经济事物的运动规律都不知道,一味地讲什么实践、艺术成吗?回答当然是该否定的。为此,为了使我们所了解和认识的这个世界更加美好,作为管理者的我们,就必须学会按各种规律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