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替口吐狂言的交警“叫屈喊冤”
因言成名的案例越来越多了,最新的案例是成都双流交警梁忠,他那句“我只管领导安全”的狂言,在知名度上直逼那个说“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的逯军,且有后来居上之势。
当然,他也为这句狂言付出了代价。网络曝光后,媒体跟进,成都市双流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鉴于梁忠在执法勤务过程中方式简单,言语失当,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县局党委研究决定对梁忠作出停止执行职务处理。
看了这条新闻,很容易作出价值判断,很容易被权力的狂妄所激怒。梁忠该骂,该批,该愤怒声讨,可是,骂过批过之后,愤怒声讨之后呢?再会有新的狂言横空出世,再会有新的逯军、新的梁忠“长江后浪推前浪”,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这一次,我不打算骂了,非但不骂,还要为他“叫屈喊冤”。不过,在“叫屈喊冤”之前,我要问问双流警方,处分梁忠的理由究竟是执法勤务过程中“方式简单”,还是“言语失当、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问这个问题是基于如果没有网帖、媒体曝光,当事人走正常投诉程序,双流警方将如何处理的假设。近日公安部在多个场合表态要严肃执法纪律,如民警酒后驾驶一律辞退,对卖淫女,不,现在叫“失足妇女”,不得歧视、辱骂、殴打,不得采取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侮辱人格尊严的方式羞辱,表达了以人为本、从严治警的决心,得到了社会肯定。但是,这些表态本该是常识,且早有纪律约束,常识和纪律要被不断重申,也说明了这些常识和纪律经常被忽略、被违反的事实。现实生活中,不排除有些单位在出了问题后,要么遮遮掩掩,要么通过行政手段阻碍舆论监督,要么干脆置之不理。此次梁忠同志不幸撞在了枪口上,双流警方拿出处理结果,究竟有多少是自觉自悟的成分?
而且,双流警方处理梁忠,他的行为和他的狂言分别占多大比重还是一个疑问。如果没有那一句狂言激起公愤,“造成了不良影响”,仅仅只是执法过程中方式简单,是否还会处理?现在问这些问题已多余了,可以想像得到的回答是“秉公处理”之类,但事实果真会如此么?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言语伤害公众感情,激起民愤民怨,当然是违纪,可假如不是那一句狂言让舆情发酵、放大,会不会拿起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我们谁也不敢保证。
这个层面而言,我有一定理由怀疑双流警方对梁忠的处理只是为了平息舆情。而那句“我只管领导安全”的狂言所蕴含的丰富信息,则容易被这个处理结果所遮蔽。网友说这是句大实话,被一个蠢人在不恰当的时机讲出来了,又不幸被一位较真的公民录音取证,成了板上钉钉的铁案。可这句狂言是不是像网友所说是“大实话”呢?我觉得双流警方更应追查并分辨这句话的真伪,更应追查导致梁忠讲出实话的根源,追查我们的执法资源究竟是不是只管领导安全,只为领导服务,而不管人民安全,不为人民服务。这样的追究、追查远比单纯拿出一个处理结果更有意义。不过,我对此相当缺乏信心,因为再追查下去,不仅追查到梁忠,还要追查到他的上级,甚至上级的上级,也就是追查到自己,傻啊?
所以,口吐狂言的梁忠不过是个替死鬼,不过是个倒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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