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清
近日,入选央 视《感动中国》的三位江西籍候选人,在网上的得票数量短时间内激增,且“选 民”来源地过于集中,引起了不少网友的怀疑。有网友在微博上贴出来自江西省宜春学院官网的截图,显示该学院“根据宜春市委宣 传 部要求,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投票”。另外,在“中国宜春政 府网”上,有一个醒目的、写有“请为‘感动中国’2010年度人物评选的宜春人投票”字样的移动图标链接着投票网址。(《山东商报》12月10日)
很显然,几位江西候选人的得票数短时间内激增,应该跟地方有关部门的组织投票有关。对此,中 央党校教授蔡霞表示,宜春市此举是不道德的行为,是对公权力的滥用。但面对网友呼吁为前不久刚刚离世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 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投票时,蔡霞却表示支持。宜春市有关部门的所为真是值得谴责的“权力操纵了评选”吗?笔者以为应当具体分析。
首先要看投票行为有没有违规。笔者以为,“2010年感动中国人物”投票评选,作为一项网络活动,只要投票者没有违反游戏规则,所投的票就是有效的。笔者查看了一下,发现活动主办方并未禁止拉票,也没有限制某一省区的投票数。几位江西候选人激增的票数,如果不是用技术等手段作弊得来,就应该是不违反投票规则的,最多只能说宜春有关方面钻了空子。
地方政 府和高校组织为本地候选人投票,算不算对公权力的滥用?在笔者看来,应当看两个方面。一是有没有动用公共资源,二是有没有强制投票。很显然,学校组织投票和政 府网站拉票,需要花费一定的资源,但并不会花费太多的资源。而组织投票和网上拉票,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强制力。学校恐怕不可能一一检查学生的投票,而网民从当地政 府网站看到投票链接,更未必就一定会去投。之所以有很多人投了,可能主要是宣传效果和对家乡人物的情感。
其实,网上投票只是“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流程的一个环节,组委会要根据推委会的推选情况,再经公众投票和最终评议,猜确定“十大人物”。我们更要看到的是,“感动中国”不过是一次评选活动,没有进入最终榜单的,并不意味着其事迹不够感人,当事人可能都未必对选票看得多重。只要候选人的事迹是真的,即使家乡政 府和学校为其拉了票,我们不妨宽容一些,为地方人物争取荣誉的心情,应该可以理解。倒是有一条,倘若像当年某位企业家那样,靠虚假事迹评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即使拉票操作全是民间进行的,也是不能被容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