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难道是法盲天地?


富平县,难道是法盲天地?

今日《新京报》一篇题为《陕西两上访女子被开大会示众处理法院院长主持》的文章披露,陕西渭南市富平县两名中年妇女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有近万人在广场参观了两名农民“被处理”大会,令这两位农民从此变得自闭、自卑,也影响到她们的家人。

首先,我要对首都警方滥用权力,恶意抓捕进京上访者的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

42岁的段定梅,因征地补偿纠纷,曾将村组起诉至法院。她认为官司过程有问题,于是自己写材料,2010年2月18日到北京上访。

47岁的乔转丽,则是与富平县法院存在建筑采光权等纠纷,2008年时两次到北京上访。今年2月,是她第三次赴京。

在北京递交了上访材料后,两人于3月4日被北京警方移交渭南警方。

也就是说,段定梅、乔转丽二人在北京进行正常的上访活动,却遭到首都警方的拘捕。首都警方滥用权力,恶意抓捕进京上访者的嫌疑无法排除。

其次,暴露富平县公安局法盲本性。随意拘留访民,其野蛮作风令人不齿。

富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用“接访车”接回正常上访的段定梅、乔转丽后,本来连对她们做询问笔录的权力也没有,可最终段定梅被“警告”,乔转丽则因重访被处行政拘留十日。这是明显的权力滥用,大有“我想咋处理就咋处理”的霸道做派。

在“富平县涉访违法行为公开处理大会”上,将两位中年妇女拉到县政府广场示众,则是明目张胆地践踏人权。在段定梅、乔转丽被带上警车后,民警还威胁她俩“不得申辩、不准说话,否则会很难堪”。这种连惩罚罪犯都被明令禁止的方式,富平县警方竟把它用于对付为了“讨说法”而上访的访民,野蛮啊!野蛮!

再次,暴露电视台法盲主事。转播示众内容,是助纣为虐。

从3月5日起,富平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处理大会的新闻。3月8日,段定梅在朋友提醒下看了电视,次日,她立即去了省信访办,要求停播。

看她哭个不停,接待人员打了电话,后来“新闻”停播。

中国的各级电视台,原本是“党的喉舌”,本应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形象。可富平县电视台却干起了明显违反人权的勾当,虽然我们理解其是受指使而不得不播放,但播放这样的节目,却反映出电视台已经成为违法行政者的帮凶。

此外,最具“法盲”资格的,要数该县法院院长了。

这样的公开处理大会,怎么着也轮不到由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主刀,而富平县法院不但承担着这一角色,法院院长还“光荣”地担当起主持人来。

法院如此积极地参与公开处理访民,还暴露出他们“权力自肥”的本性。

两农民上访,法院本来是当事一方,可他们却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毫不避讳地打击向违法审案说“不”的农民,法理何在?法院院长如此法盲,究竟丢了谁的脸?

最后,富平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也是法盲当道。

富平法院网上的文章显示:“针对个别上访户的违法上访和无理缠访,县法院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汇报,取得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适时召开涉访违法行为处理大会……”

也就是说,此次将两名妇女示众,事先已向县委、人大、政府汇报过,并得到了党委、政府的支持,大会主席台上端坐着副县长、政法委书记也证明了这一点。不难想象,富平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已经是法盲当道了。

由这么多的法盲掌管着富平县,这里岂不是法盲天地?

社会在强烈谴责富平县践踏人权之时,更需要督促该县召开群众大会,公开向受害人赔礼道歉,以表明承认错误,并诚心改正错误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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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两上访女子被开大会示众处理 法院院长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