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鼓励更多资金进入民间借贷


 

 

 

应鼓励更多资金进入民间借贷

                         ——访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

                          20101026

 

大公报:很多人直言民间借贷就是高利贷,认为“高利贷”、“地下钱庄”是社会阴暗面的表露,您怎么看?

茅于轼:如今,在民间借贷的利率上有巨大的争议。我认为资金应该配置到效益最高的项目上,也就是能够支付最高利息的项目上。这和拍卖一样,商品应该卖给出价高的人。谁也没有说商品应该卖给出价低的人。可是民间借贷的利率高低却引起了巨大的争议,认为高利贷不道德,高利贷是剥削。

我们经济学家也不赞成高利贷,但是我们对待高利贷不是简单地禁止,而是提议增加资金的供应,让利率因供求关系的改变而自动降下来。

大公报: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目前利率较高,相应风险也会很高,您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首要条件是什么?

茅于轼:民间借贷之所以产生是因为资金的供应不足而需求特旺,在对资金的竞争中利率就上升了。如果有大量资金进入投放借贷市场,利率必定会自动下降。可惜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几千年来都用错误的态度对待高利贷,使得民间借贷的利率一直保持在高位。因为大家都反对高利贷,这个民间借贷市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得不转入地下,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使借贷的风险加大,成本升高,于是利率更下不来。所以转变对待高利贷的态度承认它的合法性,这是降低高利贷利率的首要措施。

大公报:世界银行对高利贷的态度如何?

茅于轼:近年来发生的一件重大事件就是世界银行对扶贫小额贷款的研究,首次肯定了高利息率的必要性。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空前壮举,打破了几千年来的习惯看法。虽然真正的经济学家都会赞成利率随市场浮动,也就是对高利贷不应干预,但是经济学家的建议通常不被权威方面采纳,特别是政府为了自己维护正义的面孔,不愿意承认高利贷的合法性。现在世界银行这个权威组织发出了强有力的声音——高利贷有利于穷人。

大公报:我国对民间借贷的态度如何?

茅于轼:各国政府目前已经开始转变对民间借贷高利率的态度,我国政府对民间借贷也放松了管制,规定不高于国有银行正常贷款利率的四倍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说高于国有银行正常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也没有法律规定高于国有银行正常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民间借贷为非法。

其实,太高的利率的确不好,但是解决的办法不是加以禁止,而是鼓励更多的资金进入这个行业,资金供应不断增加时利率自然会降下来。如果还是禁止,使更多想进入民间借贷市场的资金进不去,那利率还是降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