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高房贴就能吸引留住人才吗?
刘纯银
今后,来厦人才可以不再为住房问题头痛。因为,日前,厦门市出台了《厦门市创新创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来厦人才,以后在厦购房,最高可获80万的政府补贴;如果选择租房,也能每月领到最高2000元的租房补贴。(10月28日《海峡导报》)
事业要发展,关键在人才。特别近些年来,随着区域竞争、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不少地方或单位纷纷出台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如有的地方引进博士可享受处级待遇,有的开出年薪百万元,有的承诺送一套价值超百万元的别墅或开出近百万元的购房补贴……对此,笔者不敢苟同,认为:当前不少单位最缺的不是人才!而是缺留住人才的机制和能让人才施展才华的环境!
当前有些地方或部门常常抱怨没有人才,不惜物力、财力到外地引进人才,却对本地区、本单位的人才视而不见。这种舍近求远的“灯下黑”,不仅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还压抑了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甚至会出现“招来女婿气走儿子”的现象。从长远发展出发,固然需要在培养和引进人才上下功夫,但不可偏执一端,忽视发现和使用现有人才。
要知道:真正人才大都是事业型的,都有一定的抱负。如果人才被引来了,却不是从事他心爱的事业,也是留不住他。来了也只是作个跳板,过不了多久仍然会远走高飞。正如李德仁院士所说:对于引进的人才,他更看重的是给他们创造条件,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创造价值。
俗话说得好,“骏马能历险,耕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实践证明,解放思想,放开眼界,人才其实就在我们面前。看人才不仅要看品德、能力,更要看业绩;看人才不能只唯学历和资历,更应把实践作为衡量人才的根本标准,作为发现和识别人才的根本途径。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不仅要靠感情、待遇;更重要的是靠事业、靠良好的用人环境。既要给人才提供优厚的待遇,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更要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正如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所指出的:人才的活力取决于机制和环境。机制活、环境好,人才就能健康成长、大量涌现。这也昭示着大力营造并努力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既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关键所在,也是贯彻人才会议精神、落实《人才决定》要求、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否则人才再多,也留不住,用不好,更谈不上为本地区或本单位的发展做贡献。
为此,真心期待各地方各部门在对人才不能叶公好龙。这需要我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施展才能的平台,需要我们学会用感情留人,只有这样才能引进人才并留住人才。因为人是感情动物,都需要别人关心、理解、爱护、帮助,尤其在创业之初或困难之际,更是如此。“士为知己者死”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当然,人类创造文明的本意就是为了更好地生活,那么工资、待遇、住房等也应根据其贡献大小合理确定,如果差距太大,也与当前倡导的建设和谐社会格格不入。
新闻链接:http://epaper.taihainet.com/html/20101028/hxdb2821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