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你玩,“蒜你狠”,“姜死你”,“油”不得你,“苹”什么刚稳定,现在又出来了个“橙”咬精……房价调控的盘根错节颇有点像菜市场的蔬菜水果,一边是人们热切地盼望着降价,一边是价格刚硬得令人难以置信。
今年11月15号,住建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被称为“限外令”。“限购”之后又“限外”,如今又出现了疑似定价过高被拒发楼市“通行证”——预售证的新情况,政策面可谓步步趋紧。然而,在通胀的预期中,也伴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整体经济不断提升,购买房产作为财富保值增值的一种有效方式,依然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人们。
今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施行商品房预售金监管的暂行办法。开发商在逐渐被收紧贷款的环境下,又被收紧预售资金。舆论普遍认为,这样一来,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现金流及新项目的影响巨大,开发商只有降价以求快速销售回款了。但是如果诸多的调控政策在事实上只影响了少部分有购房意向的客户,而大量的投资、投机、自住的主力客户群依然如故,那么,开发商只会采取一些有限度的“季节性”降价促销措施,人们所盼望的房地产市场全面、明显下调价格的机会并不大。
按照以前的惯例,一个开发公司在第四季度资金会比较紧张,因为年底了,有借有还,在这样的双重压力下,逆市推盘,往往会催生出新一轮降价潮。然而对于“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开发商来说,2010年推盘的最高峰已过,后续的销售已经处于平稳期,根本不可能采取大幅度的降价等促销措施。这也许就是一度市场整体呈现“量跌价滞”僵持局面的缘故吧。
再回到“限外令”来说,“限外令”规定,境外个人在中国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这样的措施实际很难落实到操作环节,相信“变通”的办法还是很多。而且“限购令”只管一线城市,二、三线城市依然是“门户大开”,要知道未来中国房地产的重心必然要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转移,这样的趋势已经开始显现了。
对楼市来说,宏观调控会带来比较大的影响,特别是在政策渗入的中短时期内,但是就目前的条件来说,一个个的调控措施又很难真正解决问题,或者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楼市调控中,政策面与市场面并举,我们也看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在不断地增加,关于房产税、物业税还有很多的话题。因此,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除了强化政府职责,抑制投机需求,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还需要结合更多的市场方法。因为市场的问题终归还是要用市场的办法来解决,真正把“供”与“需”的关系处理好。
今年11月15号,住建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被称为“限外令”。“限购”之后又“限外”,如今又出现了疑似定价过高被拒发楼市“通行证”——预售证的新情况,政策面可谓步步趋紧。然而,在通胀的预期中,也伴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整体经济不断提升,购买房产作为财富保值增值的一种有效方式,依然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人们。
今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施行商品房预售金监管的暂行办法。开发商在逐渐被收紧贷款的环境下,又被收紧预售资金。舆论普遍认为,这样一来,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现金流及新项目的影响巨大,开发商只有降价以求快速销售回款了。但是如果诸多的调控政策在事实上只影响了少部分有购房意向的客户,而大量的投资、投机、自住的主力客户群依然如故,那么,开发商只会采取一些有限度的“季节性”降价促销措施,人们所盼望的房地产市场全面、明显下调价格的机会并不大。
按照以前的惯例,一个开发公司在第四季度资金会比较紧张,因为年底了,有借有还,在这样的双重压力下,逆市推盘,往往会催生出新一轮降价潮。然而对于“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开发商来说,2010年推盘的最高峰已过,后续的销售已经处于平稳期,根本不可能采取大幅度的降价等促销措施。这也许就是一度市场整体呈现“量跌价滞”僵持局面的缘故吧。
再回到“限外令”来说,“限外令”规定,境外个人在中国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这样的措施实际很难落实到操作环节,相信“变通”的办法还是很多。而且“限购令”只管一线城市,二、三线城市依然是“门户大开”,要知道未来中国房地产的重心必然要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转移,这样的趋势已经开始显现了。
对楼市来说,宏观调控会带来比较大的影响,特别是在政策渗入的中短时期内,但是就目前的条件来说,一个个的调控措施又很难真正解决问题,或者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楼市调控中,政策面与市场面并举,我们也看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在不断地增加,关于房产税、物业税还有很多的话题。因此,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除了强化政府职责,抑制投机需求,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还需要结合更多的市场方法。因为市场的问题终归还是要用市场的办法来解决,真正把“供”与“需”的关系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