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创新教育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学管会、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山东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试点方案》相关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开展,提高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发明创造,加快实施“科教兴夏”战略,特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创新教育的重要意义
加强中小学创新教育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与举措。《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使素质教育的理念、要求和具体措施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各单位要从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创新教育工作的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加强中小学创新教育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提高认识,创新方法,集成资源,大力推进中小学创新教育扎实有效深入开展。
二、明确目标,认真组织,扎实推进
创新教育,是指在基础教育阶段以培养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教育实践。其本质是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程中,为应对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着重研究和解决如何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问题。创新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具体工作中要将创新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去。
一是通过课堂教育向学生宣传科技发明人物的先进事迹、传播国内外科技信息,使学生开阔视野,加深对创新的认识,培养创新的兴趣。
二是通过组织兴趣小组,举办演讲、故事会、科技教育周等活动,组织开展创新方法的教育,聘请专家或学校内部人员开展活动,引导学生培养创新思维。
三是开展以小制作、小发明为主的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正确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方法,全面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
四是强化家长的创新意识,通过家长会、教师家访等方式,使家长了解创新教育知识,配合学校做好工作,齐抓共管,增强教育合力,营造创新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理考核,完善奖励机制
1、将创新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体系,把是否开设创新教育课、开展科技小发明、小制作等科技创新活动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2、对在国家、省、市、县获奖的高中、初中、小学学生,分别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在高考录取中,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或享受降低投档分数线的照顾。初中阶段获发明创造省级一、二等奖的中考加分20分;初中阶段获发明创造市级一、二等奖和省级三等奖的中考加分10分;初中阶段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中考加分10分;初中阶段获得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的中考加分5分。
3、对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中给予优先考虑。
4、对优秀的小发明作品鼓励申请专利保护,对技术含量高、推广应用前景好的专利,经县科技局认定后,给予适当的补助或奖励。对获得专利并经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明创造,可通过县科学技术局优先申报省、市、县各级科学技术奖。
    四、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确保中小学创新教育健康开展
推进中小学创新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学管会、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领导和组织管理体系。要根据实际制定创新教育计划,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教学创新,教材创新,教法创新,做到有辅导老师、有课程安排、有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鼓励大胆探索,形成特色模式,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上有所突破。
                  
 
                   
           夏津县科学技术局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