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应反思“武汉史上最大规模拆违建”


      武汉市后湖村村民龚泽林日前被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16日,武汉黄陂区组织城管、水利、国土、公安等2000余人组成拆违专班,强制拆除后湖村80余处违建房。村民龚泽林看到自家4层8间房屋被拆,突然驾车冲向强拆人群,撞伤11名城管人员。这一恶性事件发生后,武汉市委书记杨松作出批示:“抓紧救治伤员,依法严惩凶手,坚定不移拆违。”(综合《新京报》、新华网相关报道)

      这是一个不幸的事件。尽管被撞伤的11名城管人员、村民龚泽林都是这一强拆事件的受害者,但是,不同的利益注定使他们面对不同的命运。“执行公务”的城管人员,当然会因为意外受伤而受到政府的格外照拂,立功受奖被表彰;而以一人之力、血腥之举抗议政府强拆的村民龚泽林,不仅已经失去家园,还将失去自由,面临牢狱之灾。然而,这一事件不能止于行凶者被“严惩”,还应该追查、挖掘隐伏在事件背后经济社会的深层原因。

      后湖村村民龚泽林被拆掉的违建房位于黄陂区南部,类似的违建房据说有80余处、9万多平方米。说是“违建房”,其实就是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用于出售或者出租的“小产权房”。按照武汉市城管局的说法,这些年,当地违建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链,村民出地、中间人介绍、外来投资者出资。此番被2000名城管等人员强拆的9万平方米建筑,均是这样建起来的。这样的“违建房”尽管价格远低于周边合法商品房,仍有每平方米千元的收益。可见,正是这样一块巨大的利益蛋糕,才成为地方政府与村民发生剧烈冲突的经济背景。

      同样一块土地,村民自建房屋每平米只有500元的成本,而一旦被征收为建设用地,价格迅速飙升,周边同样的商品房售价每平方米已达到3000元以上。而这中间存在的巨大差价,也正是地方政府和合法开发商的利益空间。如此巨大的土地溢价,原本的土地所有者村民却无从分享或只能分到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这本来就存在极大的不合理,当然也就很难指望当地村民能够袖手旁观。这也是今年1月当地组织了千人强拆之后,依然能够“死灰复燃”的根源所在。正是因为村民、开发商、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没有理顺,村民的利益诉求没有受到尊重,甚至被完全忽略,才会一再产生民间抢建、政府强拆的循环乱象。

      从社会方面看,当地政府既已无意探索土地收益共享的制度创新,也缺乏必要的社会政策以为利益受损农民的保障。只是一味用强,动辄就组织千人、两千人的强拆队伍,试图以庞大的行政机器压制民众的不服从,消弭农民的正当利益诉求。这样的行为不仅于法无据,也会因其将民众推向对立面而引起民众的反感、直至反弹。如果后湖村村民确属违法建房,那么,为什么连基本的法律程序都不走,直接组成拆迁专班大举强拆?要知道,即便是政府,也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动辄就将民众的房屋夷为平地,还理直气壮,只能在伤害民众的同时,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只要有利益存在,就会自然形成利益链条。政府需要做的,不是动用强力剥夺这种利益,而是应该在制度层面厘清复杂的利益关系。就后湖村违建房而言,首先,政府即便不能对村民应得的土地收益有所承诺,也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外来资金进入违建房领域,不能听任甚至是默许其坐大而形成规模。其次,恶性行凶事件发生后,政府应该挖掘深层原因,反思强拆行为,应该政府改进的行为必须改进,并在现行法律、国家政策的框架内,尽可能保全农民的合法权益。

      不然,总是迷信千人强拆、两千人强拆,只能不断发生悲剧。那样的话,受惩处的可能是一个伤人者龚泽林;而受伤害的,则必然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