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都能公款埋单,还是当公务员好


      河南省西峡县气象局局长禹相杰驾公车陪领导到景区游玩途中,操作失误将路边的三个行人撞死。事发后,禹相杰与三名死者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根据协议,禹相杰赔偿三名死者家属共63万元。其中,禹个人拿出15万元,西峡县气象局拿出28万元,南阳市气象局拿出20万元。此事引起网民热议。(《大河报》11月15日)

      撞死路人应负全责的禹相杰局长还是幸运的,如果不是其公务员的身份,63万元的赔偿金肯定逃不掉的。现在可好,市县两级气象局争先恐后帮着他埋单,个人只是象征性的出一点钱就了事,这样的好事哪里去找?这一起交通肇事的公款解决路径再度证明,还是当公务员好。

      这个“公务员好”,应该从如下几个层次阐释。

      公务员有使用公车的便利,哪怕这种便利也会受到种种规章制度的约束,但并不妨碍下边“从权处置”。这个“从权”的理由五花八门,工作需要则是最常规的一个说法。禹相杰的出事,就是因为陪“上边”的领导参观景区。而且,这种陪同参观、协调门票,在当地已经成了一个惯例。既是“惯例”、“潜规则”,使用公车似乎顺理成章,不过是这个“惯例”中的一个组成部门罢了。

      “从权”使用公车的结果,就是公车使用边界的日渐模糊。这个模糊地带往往也是问题交集、责任游移的地带,很多事情也就可以根据情况的需要而收拢或者推卸责任。比如,禹相杰局长此番出事,也就顺理成章归结到了“工作需要”上。

      由此延伸开来,公务员在使用公车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个人有卸责、乃至免责的便利。在禹相杰交通肇事事件中,南阳市、西峡县气象局为什么能够拿出巨额公款为其埋单?除却禹的局长身份之外,接待“上边”来人的共同目的,将它们紧紧绑在了一起。也就是说,公务接待与私人游玩的模糊难分,正是造成公车使用公私不分的根源所在。

      正是因为边界模糊的“公私不分”,才使得活动其间的公务员总是能够找到公款埋单的理由。公款支付车祸赔偿是一例,其他诸如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等名目繁多的公务消费,均游移在“公私不分”之间。更为要命的是,这种模糊、游移是如此让人舒服,以致于有关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总是很难真正落到实处。

      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何振一介绍:“目前,行政费用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大概在20%左右,这是从来没有过的。”(财新网11月15日)而据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教授的研究,从1978年到2006年,财政支出中用于行政管理的费用增长了143倍,其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从1978年的4.71%上升到2006年的18.73%,远高于一般国家的比例。

      中国各级政府行政经费居高不下,与公务支出的界限模糊有很大关系。公务员只是政府的工作人员,其公务活动似乎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当然,这种界定需要一个整体性的环境,特别是应该自上而下来推动。唯有公私清晰,方能避免滥用公共财政埋糊涂单的事情一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