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颍上县新集镇为了改造扩建境内的新余公路,要求公路两旁每户居民按照所居住的房屋数量缴纳每间房子1800元的修路集资款,一系列矛盾由此引发。面对记者质疑,新集镇街道整治办公室负责人席栋才表示:“按照法律的程序执行工作,基层的工作没有人搞。我们要依法办事会寸步难行的。”(11月11日《中国广播网》)
新余公路改造工程是由颍上县政府统一投资规划建设的,属于国家拨款修筑的道路,新集镇则自作主张将通过镇中心的路面两侧各加宽两米,并对道路相应设施进行改造。这就涉及到新增建设费用从哪里筹措的问题。
客观地讲,这样的建设方案变化,对道路两侧居民确实能够带来一定意义上的好处,不过,相应的建设费用却全部要求两侧有房屋的居民买单,就有些蛮不讲理了。而且镇里这一决定既没有征求群众意见,也没有对集资款项名目予以公示,实际上完全将民意因素排除在决策参考依据之外。更有甚者,为了催缴集资款,镇里不仅三番五次登门“造访”,还威胁居民“再不交钱,就让五保户上你家呆着吃喝”,表现出一副典型的无赖相。
面对政府的“霸王硬上弓”,作为弱势一方的居民所面临的压力和无奈可想而知。顺着吧,新集镇经济本就比较落后,一下子拿出几千块的集资款,无疑是个巨大的负担;逆着呢,三天两头有人上门催缴不说,还要被政府视为“刁民”、“不可思议的人”(镇街道整治办负责人王金义语),所以居民王大爷表示:“天天都愁,每天广播一响,我都想钻到地里去。”
其实,居民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既然政府说是为老百姓做好事,当然就该把事情做得明明白白才是。就算要集资,工程有没有预算?集资标准的是怎么定的?集资是否公平?集资款主要用于那些方面?有没有严格的财务监督和审计来保证款项的正确使用?这些都应该有相当的透明度,居民也理所当然要有知情权、监督权。什么都不清楚,只管向居民张口要钱,对这样的政府行为谁能有充分的信心?谁能保证这些钱不但收得不明不白,而且花得也不明不白?
不过,镇政府部门显然没有如此思考问题的习惯,而是觉得自己的行为天经地义:“你受益,你得利,你不给钱谁给钱?”没有征求意见是因为“有些土政策合情合理不合法”,“依法办事会寸步难行”。这样的执政逻辑显然是荒谬的,是源于基层政府部门长期形成的对权力本质和权力运行规则的认识模糊。
权力源于社会,却天然地带有某种挣脱社会约束的冲动,而掌握权力的人则总是本能地想借助权力的翅膀将自己凌驾于权力作用的范围之上。因此,美国总统布什才会说:“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不过,深受人治传统熏陶的许多政府官员却总是习惯于在“权力无边”乃至“权力撒野”中享受某种成功的快意。尤其是当权力的运行被涂抹了一层造福人民的油彩时,管理者就更容易占据道德高位,从而将蛮不讲理演绎得心安理得。
从颍上县新集镇街道整治办公室负责人感慨“依法办事寸步难行”中可以看出,让政府官员真正懂得“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而杜绝权力滥用和权力撒野,实在仍然是个最基本的命题。
“依法办事寸步难行”怨言的背后是权力的习惯性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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