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尊德性与道问学之间:清代汉宋之争的内在理路


審查意見一:

 

 作者以內在理路分析漢宋之爭的背景,證明清代學術史的向前發展,頗能自圓其說。作者指出 乾嘉時期考據學者並不排斥「漢宋兼采」苗頭的出現,「漢宋之爭」的必然結果是二者歸於合流,這是清代學術命題的最終結果。作者的結論符合歷史事實。論文引用資料頗為豐富,段落分明,言之有物,具有學術價值。惟因體例不一至,並不符合歷史學論文寫作要求。論文有「前言」,卻無「結語」,或「結論」。論文注釋引用文字,或標原書頁次,或未標頁次,體例不統一。因自體轉換,錯別字頗多,又多未標明頁次或卷別,查閱原文,頗費時日。引文是否忠實,為便於讀者對照引文,當按照學術著作要求標明卷別、頁次。譬如論文注19《清高宗實錄》,僅標注「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版」,並不妥當。按清高宗實錄共計一千五百卷,各卷頁數亦夥,如何便於讀者查閱原文?論文注40引文中「強人所以難行」,當作「強人以所難行」。注54引文錯字,脫落甚多。注87「漢儒言理」,原書作「漢儒議理」。論文倘若刊登,務須細心改正。

 

審查意見二:

1. 本文只是整理清初各家之見之遞嬗,並沒有作者稱的「內在理路」那般深奧,且多為近人研究之簡的濃縮。

2. 本文若想有較佳的呈現,應整理出各家之特色、優劣。畫一簡表,使讀者有開門見山之效;且文章應以現代人的口氣,自己之筆調,呈現較佳。

3. 本文對此議題(漢宋之爭之演變)有整理之功。但為體例,必須要求作者補繳「結論」,方可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