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十号文”,即史上最严的房地产新政,至今已近半年。全国各大城市的房价虽然告别了疯涨的局面,但半年以来,尽管成交量暴跌,一线城市的房价却呈现出非常坚挺的一面。从价格环比来看,很多地方的房价在政策的调控下没有出现明显的下跌,与房地产相关的利益方与政策博弈的心态跃然。特别是,8月份以来,一些城市的成交量突然大增,据媒体报道,30个城市中有26个成交面积环比上涨,其中11个城市上涨幅度超过50%,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又出现了抢购楼盘的情况。有些开发商借助所谓的“金九银十”,希望再次实现2009年房地产全面回暖的心态极为明显。
在这个关键时刻,政策层面应及时向民众释放明确的信号,加强对房地产的调控和政策的落实,一方面,对焦虑、恐慌的民众起到了及时的稳定军心和安抚作用;另一方面,对于市场上传言政策会放松,房价将再次报复性反弹的种种不切实际的猜测给予明确的反击,捍卫了政策的权威和公信力。
此次新政主要有五大举措:
一、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二、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三、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四、确实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各地要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五、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对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此次新政的出台本人认为政府是出于一下几点的考虑:
一、为政府保存颜面。4.17作为国家楼市调控最严厉的政策,其效果可谓是是差强人意,除了在一点时期内抑制了交易量,在稳定房价方面,根本无所作为,房价还在稳步攀升。在今年的8月份,楼市回暖,需求放大,加上开发商的片面宣传,楼市在9月份又出现了火爆的场面,这一市场反映,有悖于中央的预期效果,为了博得民心,政府不得不再次出台新政,来抚慰受伤的老百姓。
二、为经济的平稳增长保驾护航。首先:房地产虽然已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其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可谓不大,房地产的健康平稳发展,又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其次:目前我国有很大一部分的投资投入了房地产行业,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容易破碎,政府也想慢慢打破这么一种囚牢,促进国家经济投资的多元化,保证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再次: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是投资、出口、消费。高昂的房价对普通市民的消费有很大的抑制作用,国家提高首付比例,本人认为政府是为了提高购房的门槛,不要让大量的年轻人过早的背上沉重的房贷压力,同时也有促进消费的作用。
三、细化4.17政策,强化政策的执行力。4.17调控,虽然国家以国发文件的形式发文,但其内容宏观、可操作性较差,在地方zf不作为的情况下,其调控效果自然大打折扣。此次调控明确提出了“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这就从微观方面深化政策的执行力,避免政策白条的悲剧。
房地产市场的走向,光调控是不够的,还要关注各方面反映,尤其是购房者的态度,希望此次调控能有一个比较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