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种子品质”内容,促进种子学科、科学与种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完善“种子品质”内容,促进种子学科、科学与种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朱玉国
麦盖提县种子种理站(质量监督中心) 844600
目前,尽管我国部分种子企业沿袭了世界上通用的种子质量认证制度、管理体系,但目前我国作物品种“种子品质”即种子质量指标单一;尤其是非检疫对象与气候环境、种子处理、田间管理或者未履行使用说明义务以及技术指导失误等子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的损失;加之有些种子质量事事故与非种子质量事故间界定极易混淆,一些明摆着的欺骗消费者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的坑农害农案件,应用《种子法》、《产品质量法》等法规维权难;种子是农业增产增收的关键因素,找出影响种子质量的关键因素,对保证充足的良种供应、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意义重大。
1        种子质量标准不全是种子学科、科学及产业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
1.1 “种子品质”内容不齐
 “种子品质”是由种子不同特性综合而成的概念,目前只包括“品种品质”和“播种品质”。“品种品质”是指与遗传特性有关的品质,包括品种纯度、丰产性、抗逆性、早熟性、产品的优质性及良好的加工工艺品质等,可用“真”(真实性)和“纯”(纯度)两个字概括,播种品质是指种子的充实饱满度、净度、发芽率、水分、活力及健康度等。由于“品种品质”的真和纯即真实性和纯度在高世代群体中性状差异或变异较大,一些种子质量事故与非种子质量事故间界限又相当模糊,怎样才能真实地把作物品种的“品种品质”在作物品种生长期间来表述、验证呢?
1.2 种子质量指标不全
种子质量是指种子这种特殊商品所要满足人们使用种子所要求的特征特性的总和。在我国种子质量标准只包括种子的纯度、净度、水分、发芽率四项指标,并不包括种子质量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一些很重要的品种属性如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及健康状况等没有在种子质量标准中体现;由于种子质量标准不反映优良品种的种性即体现了部分“纯”而撇开了“真”, 符合种子质量标准的种子(即合格种子)并不证明种子没有质量问题
1.3 评价种子质量指标不完备
评价种子质量有多个指标,其中尤以品种纯度最为重要;品种纯度指品种在特征特性方面一致的程度,用本品种的种子数占供检本作物样品种子数的百分率表示;在检测品种纯度之前首先要查明所检品种的真实性,种子的真实性是指供检品种与文件记录(如标签等)是否相符,此外评价种子质量的指标还有种子净度、水分、发芽率、健康度等;目前我国种子生产企业多局限在国家或地方制定的质量标准,种子质量标准也局限在种子的纯度、净度、水分、发芽率四项指标上,能达到“满足标准规定”的作物品种种子数量有限,发展到“让顾客满意” 与“超越顾客的期望” 作物品种种子微乎其微。
2 “生长品质”的提出与表述
2.1 “生长品质”是“品种品质”的延伸
作物品种在育种、繁种过程中是否选择了可遗传的变异,以及作物品种上个世代品种群体在其生长及其种子收获、加工期间发生的生物学混杂、机械混杂程度,尤其是同一作物品种在不同生态区或不同年度种植后,表现出品种纯度、丰产性、抗逆性、早熟性、产品品质变幅较大;尽管作物品种是真实的、纯度是达标的,可给农民与农业生产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只有用“生长品质” 来延伸“品种品质”的“纯”与“真”,使作物品种“育、繁、推、管”过程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尤其是使作物品种供种方对生态区域的差异性、年度气候的变化、种植区耕作制度与有害生物种、类及种植者情况有所了解,明确作物品种种植后“生长品质”不相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规范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行为,避免隐匿种子弊端与欺瞒、误导消费者行为与相关种子事故与案件的发生;使种子产量从“满足标准规定”发展到“让顾客满意”与“超越顾客的期望”新阶段。
2.2 “生长品质”是作物品种“产品品质”的体现

种子是具有生命力的特殊商品,其产品在一些作物中是其本身即种子,在另一些作物中则包括种子及其附着物,所以种子的产品品质除自身外还包括其附着产品品质;与对农产品产品质量潜在的利润增长是专注的根本理由,其底线是:消费者认可品质并愿意为品质付钱。国外的农作物品种相比较,我国农作物品种品质(指品种审定时)有一定优势,但在其附着物产品流通与应用领域,这种优势往往不复存在,那么所生产农产品的竞争优势也就不复存在;因此,用“生长品质”来约束“品种品质”并在农作物“产品品质”中体现出来,即低世代作物群体的优良特性在高世代作物群体中表现出来,方能提升农作物产品质量,是体现农作物品种种子品牌、信誉的重要方面。

 

2.3 “生长品质”概念内涵

 
   “生长品质”是作物品种在种植后其世代群体“品种品质”在世代群体生长发育过程中其“产品品质”上的延续与再现,以满足、超越顾客的需要、期望为标准,是种子这种有生命力特殊商品产品质量在其使用过程中的体现。

3 对种子学科、科学与种子产业发展的作用

 
3.1 对种子学科发展的作用

1995年国家实施“种子工程”, 2002年9月中国农业大学开始面向全国招生,2003年山东农业大学开始招收该专业学生,随后其他农业院校也相继开展该专业本科人才的培养。由于目前作物种子学科仍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增加“生长品质”为作物“种子品质”内容,作物品种生长发育过程及其“产品品质”不再是通过单纯的农艺手段来保持,而是种子质量的组成部分并贯穿种子生产、经营全过程;由于作物品种的高附加值良种生产与其配套高产技术“原创”于种子生产过程,通过确定“生长品质”为种子质量内容,贯穿于种子学科的建立、完善过程,编撰出以“种”为先体系的农学专业教材,走出我国现行的脱离作物品种特征特性搞农技推广老路,切实发挥优良品种在生产上的增产作用。

 

3.2对种子科学发展的作用

 

尽管我国在种子资源利用、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等作物品种研发、种子质量与检验技术不断取得新进展,世界杂交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在水稻种子研究领域做出了杰出贡献,但我国种业在种子科学技术研究与运用方面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通过增加“生长品质”为种子质量的内容,规范作物品种的“育、繁、推、管”过程;使我国种业保持强势自主研发能力,“原创”作物品种及其配套高产技术,繁殖出“高产”、“质优”良种,保持我国种业的“核心竞争力”

 

3.3对种子产业发展的作用

 

目前,种子产业已全球化,其生产基地也遍布世界各地,高度的国际化和全球化的种业市场对种业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通过完善种子质量内容,规范种业种子生产、经营过程,在吸收、消化世界种业先进科研成果、管理经验同时,保持“自有”农作物品种及其良种优势,提升我国种业的核心竞争力,减轻外资种业在我国种业市场对民族种子企业经营空间的挤压,为中国的种子市场和世界各地的种子市场提供高质量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