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降半旗”,舆论监督要遭殃?
10月3日,山西省临汾市一家银行前本该升起的国旗降成了半旗。谁会想到,经过网友的拍照、发帖和转帖,几句话就能说明白的事情,竟在几天之内发酵成了一个牵连甚广的刑事案件。
截至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了当地4名与此事相关的论坛负责人和管理员。然而,有意思的是,报案的银行称,并没有人以此为由向他们索要财物。(19日中国青年报)
一起很简单、也并没有造成恶性影响的网络事件,竟然升级成牵连四人的刑事案,临汾警方的“小题大做”实在让人搞不懂:银行“降半旗”,监督要遭殃?
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三条规定,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然而,由于相关单位国旗意识不强、管理疏忽,国旗破损、倒地、“降半旗”等现象近年来时有发生,网友发帖、曝光,无非是为了通过舆论监督,促使相关单位和人员增强国家观念,维护国旗尊严。这本来是件值得赞赏的行为,是一种公民责任的体现,熟料在临汾却遭至被追究刑责的厄运?
既然警方已经查明,当天是几名学生在附近玩耍时不小心把国旗降了下来,不存在有人故意破坏的情况;而那且,无意间降下国旗的这几名学生,并不是受人指使,与后来在网上发帖子的人无关;事发后,论坛版主、管理员都按照要求删除了帖子,也就不存在放大负面新闻事件的主观故意,警方凭什么以一个莫须有的“涉嫌敲诈勒索”罪名将相关当事人刑事拘留?
国旗法第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临汾如此高调处理“降半旗”事件,比较说得通的解释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网络的报料,让负有对国旗升挂、使用和管理责任的相关部门或者官员感到“没面子”或者“不舒服”,恼羞成怒进而动用国家机器予以打压?
让人担心的是,一起并没有掀起多大风浪的“降半旗”事件,当地警方都如此兴师动众,大肆抓捕发帖和网站管理者,倘或曝光出更有影响的负面新闻,又将发生何等让人不敢想象的严重后果?在党和国家高度强调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的今天,却仍有存在如此恶劣的舆论监督生态,不得不令人倍感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