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简单分析


 

当代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简单分析1

当代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简单分析1


   
当代,在社会主义名义(旗号)下正在进行社会资本主义复辟的国家(即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注2)的国家),阶级分化都是不容规避的问题。仅仅用“两极分化严重”来分析当代中国,已经很不确切,必须用“阶级分化严重”来观察当代中国,才能切中实质。经济上的两极分化只是现象,而阶级分化才是本质。不管有些人以怎样的理由力图否认阶级分化问题,都无济于事,不然如何解释前苏联、东欧、南斯拉夫的剧变?在惨痛的历史悲剧和教训面前,我们必须重温马列毛主义关于阶级划分问题的论述,才能真正明白资产阶级在哪里的问题,才能明晰力量对比状况,解决革命的战略、策略和方法问题。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伟大的创举》)

  剥削——这是确认对立阶级存在的根本标准,也是进行阶级分析的主要根据。参照毛泽东《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我们对当代社会资本主义国家――现实的中国进行简单的社会阶级分析。

   
在当代中国社会中,存在四个阶级:工人阶级、小资产阶级、旧剥削阶级残余、新生资产阶级(或社会资产阶级(注3))。

 

工人阶级(即无产阶级)――不占有生产资料以出卖劳动力(注4)所得为生活唯一来源者。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产业工人、服务业工人、城乡赤贫者。
  

    产业工人(注5
     1.
工业工人――在国有企业(原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的工厂、建筑、交通、运输、电力等行业和私营、三资企业中被雇用的体力劳动者(包括农民工);

 2.  完全脱离农业个体土地承包的乡镇集体企业工人;

3.  农业工人――在国有农场、集体农业组织及私营、三资农场中没有个人承包土地的体力劳动者;
     4.
在国有、集体和私营、三资企业(包括工农业)中直接进行技术操作的脑力劳动者(即技术工人)(注6);

5. 在国有、集体和私营、三资企业(包括工农业)中基层参加一定体力劳动的技术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注7)。


  二  服务业工人
    1. 
在国有、集体和私营、三资服务业(如银行、商店、医院、邮政、宾馆、饭店、旅游等行业中)的体力劳动者;

2 在各党派、国家各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青妇机关、司法机关、科研、文教、艺术、媒体等部门中的体力劳动者(如门卫、清洁工、锅炉工等);
    3. 
一般收入的体育运动员;
    4. 
自己无车的出租车司机;

5 军、警、司及各种保安部门中的战士和班排长;
    6. 
在国有、集体和私营、三资服务业中直接进行技术操作的脑力劳动者(即技术工人);

7.在国有、集体和私营、三资服务业中参加一定体力劳动的技术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注8

 

  城乡赤贫者(注9
   
城乡中长期无工作,或收入无保障,或靠社会救济的人员。

  小资产阶级――即没有剥削行为的个体劳动者。分为三个阶层:个体劳动生产者、个体劳动服务者、纯脑力劳动者(注10)。
  

一、个体劳动生产者
    1. 
兼从事个体农业生产劳动的乡镇集体企业工人(注11);
    2. 
城乡中不雇工的个体工业生产劳动者(含个体合伙);
    3. 
农村中农业个体劳动生产者(注12;

  

 二、个体劳动服务者
    1. 
主要包括不雇工的个体运输业、小商贩、餐饮业、理发业等(包括个体合伙);

2.  收入、奖金较高的体育运动员;

. 自己有车的出租车司机;

 

三、纯脑力劳动者
  
1)在各种机关部门(包括各党派、国家各种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青妇机关、军警司等部门)中的县团局级以下(不含县团局级)的低级(即乡镇营连处科级)公务员和职员,他们属于上层小资产阶级,他们已经接近新资产阶级;

2)在工农商等行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三资企业)中与体力劳动不直接联系的纯脑力劳动的技术人员和处级以下(含处级在内)的管理人员,他们中的多数属于上层小资产阶级;
  
3)在科研、医院、银行、文教、艺术、媒体、司法等部门中工作的各类初级知识分子(如工程师、教员、医生、职员、普通演员、记者、律师等),中级知识分子属于上层小资产阶级。

旧剥削阶级残余——主要是指坚持反动立场的地主、富农、旧资本家阶级的残余分子(注13)。

    新生资产阶级(或社会资产阶级)——在社会主义名义(旗号)下,以剥削所得(注14)为生活主要来源者(注15)。新资产阶又分为两个系列——官僚资产阶级和资本资产阶级。
   

  官僚资产阶级――依靠职务待遇中的剥削成分为生活的主要来源者及其衍生阶层。

1.各党派(注16)、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青妇机关(注17)、军警司等部门中县团局级以上(含县团局级)的公务员(或干部)为官僚资产阶级,分为大中小三个阶层:

省军部级以上(含省军部级)的公务员为大官僚资产阶级(注18);

省军部级以下至地师厅级以上(含地师厅级)的公务员为中官僚资产阶级;

地师厅级以下至县团局级(含县团局级)的公务员为小官僚资产阶级;

2.在上述各级机关中享受相同级别待遇的知识分子分别为大中小官僚资产阶级(注19);

3.贪污腐败分子(不论职务高低)均为大官僚资产阶级;

4. 国有企业和改制后的企业中高年薪的经营管理者为大官僚资产阶级。

 

  资本资产阶级――依靠资本剥削方式所得为生活主要来源者及其衍生阶层,也分为大中小三个阶层。
  
(一)大资本资产阶级
    1.  
雇工100人以上(含100人)的私营业主、合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包括工农商房地产等各行业)(注20);

2.独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合资中股本占100万元以上的中方投资者(上述资本金包括银行贷款和追加后的总额);

3.  以从事股市、证券交易投机收入为生活主要来源者(注21)和以大股资本从事投机行为者;
    4
三资企业中受外方聘用的高薪管理人员和高薪技术人员;

5.收入畸高的各类知识分子(如巨额收入的影视歌星、广告形像代人、享受特殊待遇的高薪知识分子、畸高收入的律师等);

6.高利贷大量发放者;

7.大量出租房屋者;

8.以大额存款储蓄利息为生活主要来源者(注22);

9.以集体组织形式剥削(注23)的收入为生活全部来源者;

10.黑社会人员(如走私、贩毒、贩枪、贩黄、开妓院、赌馆、赌棍、强收保护费者等);

11.  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谋取暴利者;

12.迷信职业者及以宗教形式敛财者;

 

(二)  中资本资产阶级
    1. 
雇工100人以下8人以上(不含8人)的私营业主;

2.独资1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或合资中股本占50万元以下的中方投资者(上述资本金包括银行贷款和追加后的总额);

3. 以集体组织形式剥削的收入为生活主要来源者;

4.小批量高利贷发放者;

 

(三) 小资本资产阶级(注24

1.雇工8人以下(含8人)的私营业主

2.独资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或合资中股本占50万元以下的中方投资者(上述资本金包括银行贷款和追加后的总额);

3.以小股资本长期从事股市证券等投机行业营运者;

4.  出租门脸商店仓库及各种设施者。

 

 

  释:

1: 本篇分析只就大陆情况,未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地区。

 

2: 社会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名义(旗号)下正在复辟的资本主义,即口头上的社会主义、实际上的资本主义。

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在社会主义名义(旗号)下正在复辟资本主义、正在向完全彻底的资本主义方向演进的社会。

这是参照列宁关于社会沙文主义、社会帝国主义的定义和毛泽东关于苏联社会帝国主义的定义。
  

3: 社会资产阶级--在社会主义名义(旗号)下滋生的新资产阶级。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以公职的工资、特权待遇中的合法剥削(间接剥削)滋生的新生官僚资产阶级,即过去俗称的党内资产阶级,也可称为权力资产阶级,它是社会资产阶级的主干;二是社会上以直接进行经济剥削滋生的新生资产阶级,可称为资本资产阶级,它是社会资产阶级的社会基础。有人将这种新生资本资产阶级称为“民族资产阶级”,这是不对的。这个新生资本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复辟路线政策扶植下产生的社会结果,是党内资产阶级复辟派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文革的反攻倒算的社会结果,它和官僚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复辟路线政策同时结出的两个恶果,是侵吞掠夺原社会主义积累的财富的暴发户,同时又进行残酷剥削的新生资产阶级,而且多数是国际资本的附庸,它既不具有旧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革命性,也不具有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旧民族资产阶级的一般先进性,只具有反动性和落后性,他们根本不代表民族利益,所以不应该称其为民族资产阶级而混淆视听,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国家中不存在所谓的民族资产阶级。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还有一定的良知,与国际资本有一定的矛盾,可以是团结的对象,但绝不是革命的基本力量。

在实现完全彻底复辟后,就不再有“社会资产阶级”的称谓,而是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了,比如现在的俄罗斯的资产阶级。


  注 4: 出卖劳动力,包括出卖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

 

5: 产业工人,分为受直接剥削和受间接剥削两种情况,在私营和三资企业中被雇用的工人是受直接剥削,在实行经理制股份制的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工人受间接剥削。这些所谓的“国有”、“集体”企业,只是名义上的“国有”、“集体”,实际上已经是被官僚资产阶级和资本资产阶级控制占有,但由于还披着“国有”、“集体”的外衣,因此是间接的剥削。

 

6: 7: 8: 这类技术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多数是知识分子),在生产劳动基层或服务业劳动基层,直接参加一定的体力劳动,直接与工农商劳动者结合(如车间技术人员和车间主任、 工段长等),因此属于知识化工人阶级范围。

 

9: 这些城乡赤贫者实为真正的无产阶级失业者。
 
  注 10: 纯脑力劳动者,是普通知识分子,不包括那些国家公务员和担任企事业管理职务的知识分子。他们依靠自己占有的知识为谋生手段,收入为中等,不含有剥削成分。这些普通知识分子在社会劳动组织中脱离体力劳动,工资也高于工农商劳动者,处于较优越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当高技术文化尚未达到高度社会普及、社会财富还主要通过体力劳动创造的社会条件时,这些知识分子与工农商劳动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地位差别,因此属于上层小资产阶级。


  注 11: 这类乡镇企业工人因从事一定的农业个体劳动作为生活的部分收入,所以属于半工人阶级,是小资产阶级。如果他们从事农业集体组织的劳动,则属于工人阶级。

12: 这种农业个体劳动者虽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所有权,但拥有土地长期使用权,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所有权,所以是小资产阶级,这是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与封建社会的一个不同点,封建社会个体农民直接拥有土地所有权。

  注 13: 这类没有改造好的地、富、资残余分子在戈尔巴乔夫时代的苏联已很少了,在当代中国还少量存在。

  注14: 剥削所得,在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剥削包括合法剥削与非法侵占剥削两种形式。

合法剥削:包括法律公开允许的私营企业的直接经济剥削和法律规定的干部(公务员)及管理人员待遇中的间接的剥削。

非法侵占剥削:包括贪污贿赂、化公为私、偷税漏税、坑蒙拐骗、制假售假、操纵股市、走私、黑社会强占掠夺等。

  注15: 剥削所得为生活主要来源,是指剥削所得占生活来源中的50%以上,低于50%的为生活部分来源。

 

16: 各党派,包括执政的共产党的工作人员和参政的民主党的工作人员。非执政党的工作人员同执政党的工作人员都由国家包下来,领取同样国家工资,享受同等特殊待遇,并参与社会资本主义政策的制定评议(所谓的参政),是资本主义复辟的坚定支持者,所以他们都属于官僚资产阶级范围。

  注 17: 工青妇组织中的干部在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也已官僚化,其待遇与公务员一样,不再是工人阶级,而属于官僚资产阶级,基层干部属于上层小资产阶级。

  注18: 这些高级公务员(高级干部)是社会资产阶级的主干,因为他们掌握国家重要权力,制定和掌握政策,是社会资本主义复辟的领路者,甚至具有买办性,是无产阶级继续革命的主要对象。

  注19: 在各级机关中与同级公务员享有相同待遇的知识分子,虽然不担任相同职务,但也属于官僚资产阶级。在这种社会状态中,高级知识分子完全依附于社会资产阶级,其中所谓的“知识精英”甚至成为社会资产阶级的代言人和核心。

 

20: 私营企业,指雇工经营的企业,凡是雇工经营的(包括只雇用一个劳动力)都是私营业主,都是新资本资产阶级,现行国家政策以雇工8人上为私营业主的规定是错误的。真正的个体企业是不雇用劳动力的个人(或合伙)直接参加劳动的企业。

 

21: 22: 这些人属于食利者阶层。

  注23: 以集体组织形式剥削,即集体资本主义。这种集体组织中的老人和未成年人不属于资本资产阶级,而属于小资产阶级,但如果生活水平很高,则属于资本资产阶级。

 

24: 小资本资产阶级和小官僚资产阶级的生活来源中有剥削成分(占生活来源的50%以下),小资产阶级则只靠自己的劳动所得为生活来源没有剥削成分,这是小资本资产阶级、小官僚资产阶级与小资产阶级的根本区别之处,他们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阶级。

 

综上所述,在当代中国社会中存在着四个阶级,工人阶级、小资产阶级、旧剥削阶级残余、新生资产阶级(包括官僚资产阶级和资本资产阶级)。当代中国社会革命的性质是无产阶级带领广大劳动人民反对资本主义复辟的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这个革命同时与反对帝国主义的国际无产阶级革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工人阶级是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的领导阶级和主要力量,其中工业产业工人阶级(特别是原国营企业中的下岗失业工人)是革命的坚强领导者,但目前工人阶级的多数也被小资化,缺乏坚定的核心力量。广大小资产阶级是革命的同盟军,但这个同盟军中的多数受到修正主义物资刺激政策的腐蚀现在还处于矛盾状态中,革命积极性尚未表现出来。旧剥削阶级残余和新资产阶级是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其中的大官僚资产阶级和大资本资产阶级是革命的主要敌人。但官僚资产阶级中的一些人在革命的洪流中有可能发生左转转变,特别是被当代大官僚资产阶级边缘化的干部发生革命变化的可能性更大些,他们中的一部分可能转化成革命的积极力量。

至于资本资产阶级是复辟倒退路线的社会产物,总体上是官僚资产阶级和国际垄断资产阶级的附庸,既不具有旧资产阶级在上升时期的革命性,也不具有殖民地半殖民地旧民族资产阶级的一般先进性,只具有反动性和落后性,而且随着经济势力的不断增长他们自己上台执政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他们是革命的对象,对其不能照搬套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将这个阶级称为“民族资产阶级”是错误的,在资本主义复辟的情况下,不存在“民族资产阶级”这个阶级范畴。他们在总体上与党内官僚资产阶级是一致的,但也有一些矛盾,而与国际垄断资产阶级既有勾结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与外资合作的是国际垄断资产阶级的附庸,完全内资的与国际垄断资产阶级有一定的矛盾,因此还有少数人保持着良知没有泯灭,其中一些人有可能倾向于革命,成为革命者,被称为“红色资本家”或“左派资本家”,对这些人应该联合和团结。毫无疑问,对这个新资本资产阶级也应该进行分化,尽可能团结其中的一部分人。但不能因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倾向革命就将这个新资本资产阶级整体像民主革命时期的民族资产阶级那样整体当作可以联合的阶级,他们在整体上属于反革命营垒,不像民主革命时期的民族资产阶级整体上属于革命阵线范围。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修正主义当权派被击垮后(不论是被什么方式击垮),这个新资本资产阶级将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最主要敌人。我们要进行阶级分析,不能因为这个阶级中一部分人有倾向革命的表现就代替对这个阶级的整体的阶级分析,不能将树木当成森林,否则将会犯右倾错误。

 

 

附:补充解释

1.    关于社会资本主义

社会资本主义——就是在社会主义名义(旗号)下正在复辟的资本主义,即口头上的社会主义,实际上的资本主义。这是参照列宁关于社会沙文主义、社会帝国主义的定义和毛泽东关于苏联社会帝国主义的定义,是针对当代特色社会主义而设定的概念,这个概念是揭示修正主义路线的欺骗性和方向道路性质。《共产党宣言》中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概念,是揭示这种非科学社会主义的阶级性质,而社会资本主义概念,是从另一个侧重面揭示这种假社会主义方向道路的特征。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修正主义路线打着社会主义旗号,以无产阶级面目出现,用关心人民群众生活为口号笼络人心,争夺合法与论权,而将其社会后果隐藏着,号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以它很有欺骗性。在马克思主义路线占领导地位下的修正主义路线和修正主义路线占据统治地位的两种情况下,修正主义路线的资产阶级性质都是隐蔽的,不轻易暴露。所以,在这两种情况下用社会资本主义这个概念揭露它的方向道路性,就容易揭露它的欺骗性,引起人民的警觉。所以,“社会资本主义”概念比“修正主义”概念能更深刻揭示本质,“社会资本主义复辟”比“资本主义复辟”的概念更有时代特征。而且它还预示,社会资本主义会发展为社会帝国主义。尤其,用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来标定修正主义路线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比如赫—勃—戈时期的前苏联和当代的中国),更能揭穿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质。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只是个过渡阶段,一般维持3040年便演变成完全的资本主义了,如前苏联、东欧、南斯拉夫都是如此。在过去的经典著作中,只有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两种对立社会形态。但在历史实际进程中,出现了一种两不象的社会形态——由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蜕变的中间状态,不断进行渐进质变的社会状态,我们将它设定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就突出了路线的重要性,突出了方向道路的重要性,突出了反修斗争的重要性。

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仅仅是个过渡时期、阶段,它维持的时间不很长。从南斯拉夫、苏联、东欧等国家演变的过程看,也是大致在三、四十年的时间即完成了三个演变阶段。苏联社会资本主义,由赫鲁晓夫推行蒲鲁东主义的政治改革开始,中间在勃列日涅夫时期甚至发展成社会帝国主义,到戈尔巴乔夫时期开始激烈的私有化改革。本文研究的对象是类似于南斯拉夫末期和戈尔巴乔夫式社会资本主义复辟状态下的当代中国的阶级状况,暂时不研究叶利钦上台后的彻底复辟状态下的完全资本主义社会。  


    2
、关于知识分子,知识分子(脑力劳动者)分别存在于四个阶级——工人阶级、小资产阶级、旧剥削阶级、社会资产阶级之中,而且在社会资产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和资本资产阶级)中还分为大、中、小三个阶层,因此知识分子并不仅仅是小资产阶级,更不是完全是工人阶级。过去,总是将知识分子当作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是不科学的,不符合社会实际阶级状况。知识分子唯一的共同点是具有文化技术知识。正像农民不是一个阶级,也不是一个阶层,而是几个阶级的混合体,他们唯一的共同点是与农业生产(土地)有关系。划分阶级有三个因素:一、与生产资料的关系;二、在社会生产劳动组织结构中的地位;三、财产获得的方式,其中以是否有剥削为对立阶级的根本界限。区分知识分子的阶级地位,主要看他们在社会生产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在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国家中,大部分知识分子在劳动组织结构中处于管理阶层和优越地位,工资、待遇也比工人高。有些高级知识分子的收入中其实已有剥削成分,不属于小资产阶级范围了。至于进入权力机构、收入中的剥削成分很大,就是官僚资产阶级了。而在生产第一线与工人农民直接结合的知识分子,则是工人阶级(如车间主任、技术员)。可见知识分子并不是一个单一的阶级,也不是一个独立的阶层。在社会资本主义国家中,有人将工人阶级的高帽廉价赠送给知识分子,说知识分子全部都是工人阶级了,甚至是工人阶级中的最先进部分,其目的无非是为了拉笼人心。实际上,原来在真正社会主义时代大大缩小了的脑体劳动者之间的差别,反而大大加剧了。
   
至于白领阶层,并不是小资产阶级,而是资本家阶级的附庸,资本家从剥削的高额利润中分一杯羹给他们而已。他们的人数虽然在增加,但与工人阶级相比,仍占少数。白领阶层愈发展,愈说明资本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成为多余的而应被淘汰的人,愈说明向社会主义发展的因素更充分,这对无产阶级革命是好消息。机器人只能代替人的部分工作,不能消除人的社会关系。资产阶级用自己的方式,一方面使脑体劳动分离,另一方面又使脑体劳动更密切,为社会主义革命创造条件。
   
至于在真正的科学社会主义国家中,脑体劳动的差别是不断缩小的。工农的知识化程度不断提高,知识分子的劳动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不断转化成工人阶级,工人阶级不是在缩小,而是在不断壮大,这是向共产主义不断前进的条件。

3、按劳分配中的计量标准是什么?

这是一个极简单明确而又极为重要却又被严重误解了的理论问题。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中,平等就在于以同一的尺度——劳动——来计量而劳动,为了使它能够成为一种尺度,就必须按照它的时间或强度来确定,不然它就不称其为尺度了。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者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比如,社会劳动日是由所有的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每一个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分,就是他在社会劳动日里的一部分。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它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份消费资料。
   
在《资本论》中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劳动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品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第一章96页)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实际上,这里只要有会计就足够了,在实现等量劳动的产品同等量劳动交换时,如果会计以自然的劳动尺度------时间,即以工作小时来计算,这就比他预先把工作小时转换为货币简单得多。(第三编。分配)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完全赞同马、恩的理论。
   
所以,按照马列主义经典理论,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中的的唯一计量标准是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即工种差别,在实际社会经济生活中转化为劳动时间的比例)。除劳动时间外,其他一切条件均不是计量工资报酬的标准,诸如:产量、质量、工龄、技术水平、职务、资历、功劳、脑体劳动差别、工农差别、城乡差别、男女差别、干群差别、劳动态度等等。这些条件中,有的是奖金标准(如产量、质量、劳动态度等),有的是优抚标准(如工龄长、功劳等),有的与工资、奖金、抚恤均无关系(如职务、资历、技术水平等)。也就是说,只要各尽所能——即自觉劳动了,同样的劳动时间就领取同等的报酬,即在劳动时间面前人人平等,一个工人、一个农民、一个教员、一个工程师、一个国家主席,八小时劳动(工作)的报酬是一样的。

至于劳动者的“各尽所能“,即劳动态度自觉程度,则是奖金评定的标准。所以,将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仅仅说成按劳分配,不提各尽所能这个大前提是不完全的。尤其是仅看产量,不看劳动态度,更是片面的。也就是说劳动的产量多少,并不是勤懒的必然标志。自觉劳动态度,这正是培养人们向共产主义思想水平提高自己的因素。如果不是各尽所能”——自觉劳动,他就不是社会主义者,他就还停留在个体劳动者的水平,他就要受到批评和处罚。比如,一个人在自觉劳动时八小时能生产八件产品,而他不积极劳动,八小时只生产了六件产品,他就只能领取六小时的工资,而且要受到批评。从产量上通常可以直观反映出一个人的劳动态度,但产量并不是完全等同于劳动态度,而且劳动态度是奖励的条件,不是工资的标准。
   
社会主义生产劳动者是具备生产出合格产品率的劳动技能后才能成为正式劳动者(脑力劳动者是必须达到一定的工作效率),所以质量已在正式劳动者的条件之内了,不是的计量标准。但质量属于奖励条件,生产优质产品受奖,生产劣质产品受罚。
   
至于职务,只是分工不同,职务本身不参加创造价值,所以它不应作为报酬的计量标准,能担任某种管理工作是各尽所能的本分,也有国家培养的因素。在管理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多做贡献,属于奖励方面事宜。

资历(包括职称),是参加劳动、工作成绩的积累,一方面它属于国家培养的结果,一方面是个人努力的结果——这部分只属于奖励方面。它属于各尽所能的责任义务,而且在以往的工作、劳动中努力提高自己已受到及时的奖励了。

至于功劳,更是以往一次性的贡献,它应该受到国家的优抚待遇。但它不参与现实价值创造,不能成为经常性、永久性领取报酬的资格特权,而且很多功劳是以其他人牺牲奉献为基础的,所谓一将成名万骨枯,不能将以往功绩作为自己永久得利的资本特权
   
至于脑体劳动差别、工农差别、城乡差别、男女差别,也不应成为报酬上的标准,所谓同工同酬就是否定这些差别的,因为工作劳动的计量标准只有劳动时间。

至于技术水平、资历、脑力劳动等复杂劳动,均是国家投资、建场所、办教育的结果,收益应完全归国家所有,并不是具体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条件。恩格斯对此有一段著名的论述:现在怎样解决关于对复杂劳动支付较高工资的全部问题呢?在私人生产者的社会里,训练有学识的劳动者的费用是由私人或其家庭负担的,所以有学识的劳动力的较高价格也首先归私人所有:熟练的奴隶卖的贵些,熟练的雇用工人得到较高的工资。在按社会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里,这种费用是由社会负担的,所以复杂劳动的成果,即比较大的价值也归社会所有,工人本身没有任何额外的要求。(《反杜林论》)这就是过去常说的在社会主义国家里知识是人民的。因此,搞知识私有化、教育商业化是与科学社会主义原则背道而驰的。

 
  在无阶级的社会中,维系调节社会秩序的规范功能是人们的自觉道德习惯。在阶级社会中,维系调节社会秩序的规范功能有两个方面,一是强制性的法制纪律规范,既法权,另一是道德习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维系调节社会秩序的强制性规范——资产阶级法权,分为资产阶级平等法权和资产阶级等级特权,它们表现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各个方面。在社会分配关系上,资产阶级平等法权和资产阶级等级特权在不同方面发挥自己的强制性功能,比如“按资分配”上,就同时存在两种法权的调节作用。同样资本,垄断资本家就比一般资本家更有竞争优势,得到较多的利益,这就是资产阶级等级特权,对于工人阶级来说更是特权,而产品交换上通行的是等价交换的资产阶级平等法权。就资产阶级平等法权说,它在实质内容上也是维护剥削的,但它在形式上是商品等价交换原则,所以资产阶级平等法权仅仅是形式上的平等。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产品仍未达到极大丰富,还不能实行按需分配,只能实行同等劳动领取同等报酬,这在原则上与资产阶级商品等价交换原则是一样,所以从这个形式平等意义说,按劳分配是不得不保留的资产阶级法权。但按劳分配否认阶级剥削,所以它仅仅保留资产阶级平等法权的平等形式而取消了剥削内容,反对按资分配。由于这会主义社会按劳分配中没有剥削成分,它只是体力差别和家庭人口等方面的差别,因此这些不很大的差别不会导致两极分化和阶级分化。对于马、恩、列来说,这是讲得极明白的原则理论。但是,在苏联从斯大林时期起,对这一基本理论产生了极严重误解,将不属于按劳分配中的的计量标准的许多条件(尤其是将资历、功劳、职务)都当作制定工资、级别、待遇的标准,错误地认为这些都是不得不保留的资产阶级法权。其实,这是严重错误的理解。这些条件中大部分是资产阶级等级特权,如按职务、按资历等级分配。而按功劳定级,尤其享受特殊待遇(如用车、医疗、保健、出国以及惠及家属子女的多方面的优越待遇),则更是封建等级特权了,比资产阶级等级特权还落后,根本不是资产阶级平等法权。 这样,干部(官吏)的各种既得利益远远高于他们实际工作时间的贡献,那么从政治经济学的原则来判定这些多得的利益是什么性质呢?――那就是无偿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那就是剥削!如以工农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为社会基准,干部(官吏)的既得利益中就含有严重的合法剥削成分——通过国家制定的所谓的合法待遇制度而剥削人民。正是这种合法的严重剥削,使干部队伍的阶级性质在悄然中发生了蜕变,从中产生特权阶层,又从中滋生出党内资产阶级。有剥削,就必然出现阶级分化(不仅仅是两极分化和阶层分化),就必然产生新的剥削阶级,这是不以任何人的良好愿望和革命经历就可以避免的规律,这是铁的政治经济学法则,这与原始社会末期从部落管理人员中演变出奴隶主阶级很相似。自斯大林时期起以降80年来,这种理论上的误解一直像魔魇一样缠附在无产阶级政党、国家机器和干部队伍身上,带坏了所有社会主义国家。

按劳分配的通俗说法就是同工同酬,但是在近一个世纪的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包括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的分配中,除了对重体力劳动和危险工种等给予较高的工资和待遇是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外,在其他一切方面都没有如实和完整地实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尤其在干群之间、脑体劳动之间分配上的差别最为严重,出现了剥削问题。文革中说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和批资产阶级法权,其实是笼统的并不确切,应该限制和取消的是资产阶级等级特权和封建等级特权,而对于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资产阶级平等法权不仅不应该限制和批判,反而恰恰应该认真切实地贯彻和保护。

1955年中共中央讨论沿袭苏联工人八级工资制、干部等级薪金制、特殊待遇制和军衔制时,只有毛泽东一人持不赞同意见,其余的所有中央领导人均欣然赞成。他后来说:这是个让步,是无产阶级向资产阶级让步,一让一大步,让出个等级森严,八级工资制。

我们的党政军高级干部队伍就是从那时步上阶级性蜕变周期率的,踏上了资本主义道路,成为最早的第一批走资派,社会主义的崩溃就是从这个溃口上开始的,就是从他们的身上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实际上就是对这种理论错误和政策错误造成的阶级蜕变恶果的自我纠正和惩罚。中央高层那些第一批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们,堕入李自成周期律,进京赶考最终没有合格,说明他们的思想境界始终没有超出农民起义军领袖的境界,没有超出小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的境界,甚至没有超出资产阶级激进民主派的境界,文革中他们受到冲击还能怨谁呢?苏联因第一把手本身追求特权化,可以把责任都推给他;中国有一位高水平的马克思主义领袖鹤立而鸣,却被一群鸡雀以多数恬噪而压倒了,现在却把脏水往他老人家身上泼,你们好意思吗?不是太下做了吗?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由于自己的执政党推行背离按劳分配原则的、背离巴黎公社原则的、含有严重合法剥削成分的资产阶级等级特权和封建等级特权性质的干部特权待遇制度,用自己国家的俸禄培植出一个最终打倒了自己的党内资产阶级,而这个资产阶级司令部中的主要头面人物恰恰是党的第一代、第二代党员中的一些人,在南斯拉夫甚至是党的创始人铁托自己。——这是国际无产阶级的历史悲剧。
    这个历史悲剧再一次极鲜明的说明理论的正确与否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真真的是差之毫厘谬之千里。这对那种宣扬不要靠本本,否认科学理论对检验真理的指导作用,搞实用主义摸石头过河的砍旗论调,不是有力地驳斥吗?

这里有一个一直为理论界忽视和搞错了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原则理论问题——即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产品价值的内涵和标准的问题。在社会主义以前的社会中,商品价值是以商品所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标准。这是一个曲折的间接的衡量标准,因此一个具体的商品,它的市场交换价值就可能与生产它的实际的具体时间不一致,如果这个具体的生产时间比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多,在出售时就吃亏了,反之如果技术设备先进,生产商品的具体时间就少,那就赚便宜了。所以,技术设备先进、生产组织科学化程度高的商品生产者就在竞争中占有相对优势。

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产品价值的概念范畴仍然存在,衡量价值的标准也仍然还是劳动时间,但计算的方式不同了,是以直接的劳动时间为计算,不再曲折地间接地使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了。生产者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比如,社会劳动日是由所有的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每一个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分,就是他在社会劳动日里的一部分。“(《哥达纲领批判》)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不分差别,劳动时间是等价的,因为社会主义社会最终是要取消商品交换的,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做标准就没有意义了。

后来虽然不得不实行两种公有制之间的商品交换,但只要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工农知干的地位已经平等,不允许剥削,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商品交换中也不允许含有剥削成分,所以工农业产品价值都应该以具体劳动时间直接计算,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也都是以劳动时间直接计算劳动价值,不应有差别。

近一个世纪中,社会主义理论家一直没有透彻理解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这个极简单明确的理论,却一直沿袭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商品价值观念认识社会主义产品(和商品)的价值,没有明了社会主义产品(和商品)的价值与以前的商品价值在内涵上的本质区别。斯大林看到了两种公有制有差别,要有商品交换,这是对的,但他把资本主义商品价值观也引用了,由此把根本不属于按劳分配的许多因素都当成了分配条件和理由,从而产生等级分配制度。现在中国改革开放中的所谓市场经济完全套用资本主义商品的价值观,更是完全违背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

我们在这里特别强调一点,在马克思主义路线占领导地位时期,老干部以及中下层干部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待遇中含有剥削成分,他们更不是主观上追求剥削,这是由于这种合法剥削是来自理论上的偏差,是沿袭苏联制度,认为是正确的东西而推行,认为是不得不保留的资产阶级法权的合理性,使干部心安理得,这也与他们思想中的农民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影响有关,使他们不自觉地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但这与他们中绝大数人的革命志向和出生入死的革命目的是相悖的,是截然相反的,一旦他们明白了自己处于剥削、蜕化的境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会毅然抛弃这种特权待遇制的,他们绝不会像国民党官吏那样如蝇逐臭追求特权利益,所以正是由此才说大多数的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关键是是否认识到了。同时在那个年代在总的原则上是批判剥削的,而且工资待遇上的差别并不十分悬殊。遗憾的是在文革中没有从这方面揭示干部蜕化的政治经济学上的根本原因。至于当代改革开放时期在路线政策上本身就推崇特权待遇制度,鼓励剥削,极严重地腐蚀了干部思想,这种路线政策本身就是培植新资产阶级的。但是,只要彻底揭露了这种路线政策培植新资产阶级的本质,多数干部还是可以革命的,因为马列毛主义在中国还是有深厚影响的,我们对此应该有信心。(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详细分析请看后面《也论文革》一文)

4、干部(官吏)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
   
本文最尖锐的地方是对历来被认为是最革命的干部(官吏)队伍进行了阶级分析。在当代实行等级待遇制度的情况下,干部队伍与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层次完全一样,包含在工人阶级、小资产阶级、直至社会资产阶级各个阶级之中。不过,高层干部的收入中严重剥削成分更加明显,显示出官僚资产阶级的特征。这把阶级分析解剖刀,不仅仅割破了党和国家权力机关的干部(官吏)队伍堂皇的外皮,而且割向所有享受特权待遇的干部(官吏),包括各民主党派的官员、企事业管理人员、工青妇、军警司,知识精英,即整个国家机器的各个部分。在马克思主义路线占领导地位的情况下,特权待遇制度受到一定的抑制,干部队伍的阶级性蜕变也受到一定的抑制,但中上层的蜕变毕竟已经发生,而在当代已发生社会资本主义复辟的状况下,只有极少数干部能洁身自好,几乎只剩下几个清官而已。政治经济学的分析确凿无疑地说明,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有人说党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此话听之貌似深刻警僻,其实是隔靴搔痒,不得要领。党风只是,只是表现。腐败风气是特权待遇制度的剥削吸血性质的表现和必然结果。等到到了党风表现出腐败制度弊端问题的时候,内里已经烂透了。不从这个等级特权待遇根本制度上进行动手术,所有反腐倡廉的纠风措施办法都是治标不治本。更可怕的是,将养僚养鬼的腐败措施当成养廉养脸的救命稻草,真是庸医蒙古大夫。我们这种分析是不是太吓人了?彻底的唯物主义对任何人都是不讲情面的,连功勋卓著的斯大林、铁托也不能回避阶级分析和政治经济学分析的显微镜。但斯大林虽然有特权意识,毕竟在政治路线上坚持马列主义,而铁托则是党、国家、军队创始人带头搞资本主义复辟的典型。那些自恃有功劳的人,谁人还能与这两位元勋相比?可惜的是,批修大论战已挑破这个脓包,而文革却没有从这个病因方面治疗,没有揭示产生党内走资派的政治经济学根源,没有阐明干部队伍整体上发生阶级性蜕变的严峻状态。因此被批判的人们心里不服,反而备觉委屈,成为右倾翻案复辟的俘虏和基础。文革中大批判炮火连天,却没有击中要害——这是文革失败在理论上的重要原因之一。斯大林欣赏特权享受,是难以思议的;而中国的文革中也没有狠治,没有充分实行巴黎公社原则,结果进入新生革委会的人很快也腐败了。如果认真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和巴黎公社原则,并且适当参加一定的生产劳动,那么,干部队伍就属于工人阶级范畴了。
   
    5
、执政党制度必然导致官僚腐败

此点我在另一篇文章――《国家不需要执政党》中予以详细阐述(见后面文章)。

6社会资产阶级概念的意义

社会资产阶级是指在社会主义名义(旗号)下滋生的新资产阶级,它包括官僚资产阶级和资本资产阶级两个部分。

资本资产阶级(以资本方式直接进行剥削的各种私营业主)的主要阶级性是贪暴性——即贪婪性、暴发性、暴虐性、腐化性。在修正主义统治的初期,即社会资本主义复辟的初期,由于取消了马克思主义路线占领导地位时期的许多限制资本主义发展的政策,使社会各阶层中的资本主义自发性极速膨胀。又因为以社会主义公有经济为依托,没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破产的风险,发了财是自己的,发不了财也没有多大风险,因而那些胆大敢闯者便不择手段敛财,能捞则捞,于是在很短时间内便暴发而巨富,形成资本资产阶级的雏形。紧接着权力阶层介入敛财活动,以权谋私成为快速致富的主渠道。这其中,以某些权力圈周围人为核心的虚假经营机构(各种皮包公司)尤为甚烈。他们以强大的权力背景为依托疯狂敛财,他们像一群从地狱逃出来的恶鬼饿鬼,张开贪婪大口,恨不得将劳动人民几十年创造的社会财富一口吞下去,有些人甚至一夜之间,一个批条便成了百万富翁,这是一种掠夺式的暴发户,是依附于权力机构上的寄生物,他们的暴富是历史罕见的。由于他们的财富是以全民资产流失为主要来源,得来极其容易,因而穷奢极欲挥霍无度,他们崇拜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极速的腐化堕落,成为社会的毒瘤。他们中某些人虽然与国际垄断资产阶级有一定的矛盾,但这个新资本资产阶级不具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民族资产阶级的革命性,总体上是复辟的力量,是帝国主义的附庸,因此称他们为“民族资产阶级”是错误的,他们是无产阶级的仅次于官僚资产阶级的第二个阶级敌人,对他们整体不能抱有期望。
  官僚(权力)资产阶级的主要阶级特征是贪腐性――即官僚性、贪婪性、虚伪性、腐败性,以及买办性,特别是高级公务员(高级干部)尤为甚之。他们身居高位,养尊处优,官气十足,不恤民生。他们投入工作的精力很小,许多人只是形式主义的上班工作,而主要精力用于谋取私利,严重脱离人民群众;但他们又满嘴马列主义、社会主义口号词句,以劳动人民利益代表自居,口惠实非,言行不一;他们对社会主义革命事业没有丝毫兴趣,而对资本主义的东西备加欣赏,如蝇逐臭,到后期也拼命敛财享受腐化堕落。共产党员的称号对于他们只是攫取权力捞取财富的工具,已成为一种讽刺。在前南斯拉夫、前苏联、东欧各国,由于没有深刻的社会革命和思想革命予以及时抵制,他们成为社会资本主义复辟的积极推进者,其中一部分人成为随后的完全资本主义的政权的把持者。在那些现在正在发生社会资本主义复辟的国家(如中国),大多数高级干部不承认自己的实际阶级性质已发生严重蜕变,正在成为铁托、赫鲁晓夫、戈尔巴乔夫的后继者,从他们中间还会产生出瓦文萨和叶利钦式的人物。这种官僚资产阶级具有很强烈的买办性,实际上是官僚买办资产阶级。
  新资产阶级(包括官僚资产阶级和资本资产阶级两部分)推行的政策及其腐化行为,与社会主义背道而驰,是倒退复辟的社会势力,是自有人类以来最没有任何社会进步性的阶级。新资产阶级是无产阶级进行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其中的大官僚资产阶级和大资本资产阶级(亿万富翁暴发户)是革命的主要对象。

  我国土改时期划分农村富农标准,是在当地解放前三年家庭生活来源中的剥削成分在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者。在瑞金革命根据地时期,这个标准是百分之十五以上。如果以工农劳动者的平均收入为社会生活基准,在原来各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干部的各种待遇中的合法剥削成分实际上远远高于百分之十五,也远远高于百分之二十五。而且享受多年,而且越来越优厚,而且级别越高待遇也越高。因此,确认大多数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是新式富农,即新资产阶级,是完全适当的。这里还没有涉及法律及规章制度之外实际存在的各种非法违规的待遇,更没有涉及许多干部的灰色黑色收入(如权钱交易得到的好处)。有剥削就有阶级分化,这种阶级性蜕变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必然结果。

  这些特权待遇制度是完全背离巴黎公社原则的。按巴黎分社原则,国家的一切公职人员,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的工资,并且不得享受任何特殊待遇。这样才能消除国家官吏升官发财的思想,永远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如果实行巴黎公社原则,并且参加一定的体力劳动,干部就是工人阶级了,就可以防止干部队伍整体上的阶级性蜕变,只能滋生出个别新资产阶级分子,而难于形成强大的资本主义复辟势力。十月革命后最高苏维埃颁布法令,所有国家干部领取全国工人平均工资,就是说连列宁的工资也比工人中的高工资还低。但列宁逝世后,斯大林废止了这个法令,实行干部高薪等级工资制、特殊待遇制和军衔制,导致干部队伍阶级性的蜕变,滋生出党内官僚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崩溃的缺口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社会资产阶级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旧资产阶级,也不同于完全彻底复辟资本主义后(如现在的俄罗斯)的新资产阶级,是戴着社会主义红帽子的新型剥削阶级,但他不具有任何社会进步意义。提出社会资产阶级的概念,是为了揭示它的阶级本质和欺骗性,引起人们的警觉去与它斗争。这个概念比走资派、官僚主义者阶级、党内资产阶级更能鲜明准确揭示这个新资产阶级的时代特征。当资本主义复辟达到完全彻底的程度(如叶利钦统治下的俄罗斯),它就抛弃红帽子而成为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了。社会资产阶级,既存在于修正主义路线占统治地位的时期,也存在于马克思主义占领导地位的时期(比如在斯大林时代和毛泽东时代),不过在后一种情况下它受到一定的抑制。社会资产阶级,尤其是官僚资产阶级,是无产阶级继续革命的主要对象和敌人。
   
    7
、被私营业主、三资企业雇用直接受剥削的工人,情况较复杂,不全是产业工人。其中私企工业企业中被雇用超过五年的工人,属于产业工人。而在第三产业被雇用的工人(他们中多数原来是农村单干的农民、仍保留着承包地、流动性较大、工作持续性较短),不完全属于产业工人的范畴,大部分应属于半产业工人阶级(或准工人阶级),将农民工认为全部都是产业工人是不准确的,

    8
、为什么完全的集体劳动组织中的农民属于工人阶级?
   
这种农民除了生产中机械化程度比国营农场低以外,已无明显不同,所以应属于工人阶级。但如有自由地,仍属于半工人阶级(或准工人阶级)的小资产阶级,但比现在的单干的农民小资产阶级革命性要强得多。

    9
、个体户与私营业主的区别?
   
改革开放中为了规避新资产阶级剥削这个敏感的问题,将私营业主定为雇工八人以上者,这是很不科学的。只要雇工,就有剥削,就是资本主义性质,就是资产阶级。而个体户则是指完全靠自己能力从业者(可以是个体合伙),收入中不含有剥削成分。所以,不雇工的个体户是小资产阶级,而即使仅仅雇用一个工人也是资产阶级,因为剥削成分肯定超过确定富农的25%

    10
  我们在作阶级分析中遇到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就是工人阶级小资化的问题。在原来的社会主义者会中,工人个人不直接掌握生产资料,但是国家的主人,可以称为大无产阶级。原来的集体所有制的公社社员,已经成为准工人阶级。但是在改革开放中,原来的工人和公社的社员,逐渐被剥夺了国家主人的地位,国营资产和集体资产已经绝大部分不复存在,他们原来以公有制财产主人身份的大无产阶级地位已经被消弭,而变成新的被剥削的无产阶级,真的又吃了二茬苦。但在改革初期,修正主义路线用物质刺激政策,将极小一部分原国营和集体资产细小化分给工人和社员,比如农村分田单干,分了农具和财产,工人分了住房,又允许工人、农民、复转军、知青可以搞个体经营,知识分子知识私有化,干部“下海经商”,全民搞股票投机,等等。不仅使农民、知识分子、大学生变成实实在在的小资产阶级,而且使工人、复转军人、干部也小资化。这就是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痛斥的蒲鲁东主义将工人小资化的反动政策,“蒲鲁东的改良计划的目的是要把社会一切成员都变成小资产者和小农”,“这就暴露出蒲鲁东主义的全部反动面貌”。推行蒲鲁东主义政策的和平演变的社会阶级变化的结果必然是劳动阶级的小资化,看来这是一个规律。这种政策严重腐蚀了工人阶级的革命性,模糊了他们的阶级性。在丢失了大无产阶级阶级地位和革命性的同时,重新陷入无产阶级化,一小部分赤贫化,而多数却被按上了小资产阶级的尾巴(尤其是在思想上小资化),使他们受苦却又只顾及个人小家庭,革命性被大大消蚀,这就是中国当前社会总体上革命情绪不高的根本原因。

马恩列都尖锐地指出19世纪中期英国工人阶级已经资产阶级化,指出这种状况对无产阶级革命精神的严重销蚀作用。而工人阶级的多数小资化的情况在所有发生社会资本主义复辟的国家都出现了,这将严重阻碍工人阶级革命意识的觉醒,这是革命形势迟迟不能形成的根本原因。但是,对如何做温饱型小资化群众的觉悟工作,左派至今几乎还是空白点,没有任何经验可言,更遗憾的是做这方面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人寥寥无几。

11  对于干部(官员)用职务级别来划分阶级是否科学?在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比如在当代中国),干部(官员)的待遇与他们的职务级别直接对应,是什么级别就享受什么等级的待遇,是极为严格明确的。这样,根据级别就可以明确地知道他的剥削的程度,就知道他属于哪个阶级和哪个阶层。也就是说级别已经成了他们阶级成分的直接表达标志,这就使对他们的阶级分析简捷化了,就像封建社会中的官品一样。在划分阶级时主要应该看与生产资料的关系,但在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这种直接占有生产资料在干部身上不明显。在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出现一种新的所有制——官僚资产阶级所有制(也就是走资派所有制)。他们以国家的名义对全民资产进行垄断控制,是全民国家资产的实际的掌握者占有者。在社会生产结构中,他们处于脱离生产劳动的管理地位。由于他们打着社会主义旗号,在这两个方面的官僚资产阶级特征不是很明显表现出来,带有很强的隐蔽性。但这两个方面的特权地位,却通过分配关系上的特权待遇制度明显地表现出来。因此,对他们的阶级分析又很简单了。恩格斯说,随着分配上的差别,阶级差别也就产生了(《反杜林论》)。所以,在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和管理关系不能很明确看出阶级性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分配关系中的多寡和来源方式,就可以看出他们的剥削严重的程度如何,也就确定了他们的阶级成分。

这种对干部的分析同样适用于实行等级特权待遇制度下的斯大林时代和毛泽东时代。那时的干部的待遇中也存在着严重的合法剥削成分,中高级干部已经官僚资产阶级化,已经发生阶级性蜕变,他们已经不仅仅是路线上的走资派,实际上已经是官僚资产阶级了,这就是文革中为什么多数干部不理解文革和抵制文革的根本原因。按土改时期划分富农阶级的规定,是在当地解放前连续三年家庭生活来源中的剥削成分超过25%,就是富农。在苏联到斯大林逝世时为止,特权待遇制度实行了三十年,在中国,特权待遇制度在文革前实行了十二年(从1955年——1967年),这大大超过了三年,而且剥削成分大大超过25%。那么将那个时期的中高级干部定为官僚资产阶级,还有疑义吗?不过在斯大林和毛泽东时代,干部待遇中的剥削绝对量不很高,因此腐蚀性腐败程度也相对要弱得多。在毛泽东时代,曾多次降低高级干部的工资。但到改革时期,这个口子却是狮子大开口了,无限制地扩大干部官员的特权待遇,这还不包括非法的灰色黑色的收入,仅仅是合法的待遇已经几十倍地超过普通劳动者了。而在实行MBO制度(在国有企业的所谓改制中经理阶层控制大股),更是直接从生产资料所有制上明显表现出官僚资产阶级占有性质了。

还有一个情况,在文革前,阶级性的蜕变是在悄然中进行的,已经蜕变的干部绝大多数并不认识自己的阶级性已经蜕变,仍然认为自己是人民的干部,是革命的领导者,是党的代表者,洋洋得意,他们对自己的实际的阶级性并不清楚,心安理得,处于自在的盲目状态。但实际上阶级分化已经很尖锐,文革开始后群众的气愤爆发了,多数干部受到冲击,被夺权,这就出现了一个可怕的情况,已经蜕变的走资派在极短的时间里意识到文革对他们特权地位的危险性,他们在极短的时间里提升了对自己的阶级性认识程度,由自在阶段迅速提升到自为阶段,进行自觉地反抗斗争,其典型的代表事件是文革初期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二月逆流”,“七 O事件”和“76.10.6.事件”,这以后就更是疯狂的反攻倒算了。文革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由于这个由自在化状态转化到自觉自为化状态的官僚资产阶级的力量已经坐成虎势大大超过无产阶级的力量。

经济基础决定一个人的阶级地位、阶级成分,它对任何人都是铁面无情的。这把阶级分析刀锋对于现在的干部队伍更是犀利严厉的,它要切割到干部的灵魂中枢,就是对左派中的老干部也没有丝毫的宽容。因此老革命干部也应该深思,自觉地抗拒修正主义赐予的安逸舒适的生活环境的不良影响,保持革命的坚定性。

 

12、根据马列毛主义关于人民范畴是个历史范畴的原理,在当代中国,凡是以各种合法的和不合法的方式侵占(即剥削)劳动人民剩余价值的人,都不属于人民的范畴。因此官僚资产阶级,资本资产阶级,以及依附于他们的“知识精英”们,都不属于人民范畴,而是人民的敌人,都是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

 

13、 在进行社会阶级分析的过程中,有一个问题特别使人注视,这就是“太子党”问题。所谓“太子党”,就是毛泽东时代的高干子女(或子孙)中和当代新权贵的子女中那些钻营到党政军财文各界把持了大权并形成了集团的一些人,就是当代的“八旗子弟”、“高衙内”,他们只是过去高干子女和当代新权贵的子女中的一部分,但他们的实力非常强大,已经处于当然接班人的梯队地位,实际上已经左右着当代中国的命脉。据资料,当今中国3200多个家资超亿元的人员中有2900多位是高干子女,占90%。这个“太子党”的两翼横跨大官僚资产阶级和大资本资产阶级,实际上是这两个阶级的共同组合,一身二兼,最具有社会资产阶级的贪暴性、腐朽性、暴虐性,是下一阶段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者。这个“太子党”过去曾有个典型代表,就是林彪的儿子林立果的“小联合舰队”。现在的“太子党”已经蛹化到第二代,这个“太子党”是当代无产阶级革命的最危险最凶恶的敌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对这个敌人不能抱有些许的幻想。

 

14. 对当代中国社会进行了阶级分析后,自然就能解决“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革命的根本问题了,此点在主文中已经阐明。

 

 

作者 M. L. M .毛继东

 

初稿 19945月―8月

二稿 1997年―1998

三稿  2003

四稿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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