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这种官腔太荒谬!


闹出拆迁自焚事件的江西宜黄县,主要领导近日被免职。随后,一位署名慧昌的宜黄官员投书网络,阐述了强拆事件的背景、对宜黄当地的影响,不仅用最大的篇幅论述了强拆的合理性,而且还爆出了 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观点。(新闻回放:江西宜黄员谈拆迁引发网络大争论

这篇署名慧昌的官员文章,洋洋洒洒5000字有余,它一方面阐述了江西宜黄强拆事件的始末,一方面歌颂了宜黄“强拆”的丰功伟绩,另一方面又批驳了媒体的推波助澜、论述了“强拆”的合理性。可以说,其文笔之流畅、剖析之深邃,简直是无与伦比。然而,慧昌官员却犯下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错误,那就是他从前到后始终没有走出“强拆”的误区,甚至还把“强拆”的野蛮作为了城市化建设最为重要的手段,简直是荒谬到家了。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在对单位、个人房屋进行拆迁时,必须先依法对房屋进行征收,通过正常的程序,即在取得被拆迁人的同意、给予充分补偿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房屋拆迁的。而宜黄逼人自焚的拆迁究竟是属于暴力拆迁的范畴,还是一般意义上的“拆迁”呢?

慧昌官员说,“拆迁户也是城市化建设最大的受益者之一,如果政府不开发,你地皮、房子有那么值钱么?”而他在论述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观点时又说,“当大家都在对强拆政策口诛笔伐的时候,似乎大家都罔顾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君不见,当您安住在宽敞舒适房子里、当您行走在宽阔明亮的大街上,当记者住在高级宾馆挥笔写就痛斥强拆政策文章的时候,您是否想过,您脚下的土地可能就是政府用强拆手段征来的?”其话里话外无不流露出一种刁民不知官好心的意思,似乎新中国就是在强力和暴力拆迁中才换的一个蓬勃发展的局面的。怪哉,难道新中国的发展居然就是在人民的反对于反抗中才获得的新生?

平心而论,政府征地改善民生,这是件好事,人民群众原本是不应该反对的。但前提是,要事先把他们安置好了,要给予他们适当合理的补偿,让他们心服口服、心甘情愿地支持拆迁。设若这些工作都还没有做好的话,那么又凭什么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把赖以生存的家园或小窝拆除掉?——对于强拆问题,昆明市长张祖林曾一语破的:“有些拆迁工作是有愧于百姓的”。原因是基层政府、组织工作做得不细,没有把群众安置好,群众没有分享到城市建设带来的实惠。

慧昌官员引用了大量的数据来证实宜黄近5年所发生的变化,试图用GDP来说服那些强拆之下的自焚民众,并坚持认为“尽管其中也的确实包含一些领导急功近利争政绩的因素,但它客观上促进了宜黄的大踏步发展。”然而令人感到悲哀的是,这种与科学发展观相违背的发展观,也正反映出了一些现实。那就是一些地方的所谓超常规发展,厂房拔地而起,外表光鲜亮丽,正是建立在破坏耕地、污染环境、靠大量消耗能源资源、吃子孙饭断子孙路的基础之上的,正是以严重践踏公民的尊严和权利、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代价的。

学者郑永年曾指出,GDP主义所产生的负面社会效果,不只是收入分配不公、对公民权利的侵害、环境的恶化等等,最大的社会成本还在于对于社会道德体系的毒害。或许,也正是因为“没有强拆就没有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新中国”等观点的根深蒂固,才导致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实现自己的商业利益或个别当权者为了一己的“政绩”,而屡屡假借“公共利益”之名,既不尊重科学,也不遵守宪法和法律地对居民区进行大肆拆迁、肆意践踏物权和浪费资源的行为吧!设若不是这样,那些强拆者何以心硬如铁,甚至直面自残、自焚等极端行为而无动于衷?

人常说,“得民心者得天下!”“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拆迁是关乎群体利益、关乎民生的一个大问题,设若加快城市化进程、缔造新中国的繁荣的背后是人民群众的不满于反抗,甚至是惨剧与血泪的话。那么,我们又该如何来看待这种所谓的发展与繁荣呢?

——地方政府为实施地方发展战略,强拆或许在所难免。但有多少城市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等法律法规,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和谐拆迁的???

(李吉明20101013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