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碰到的——用李鸿章的话来说——“千年未遇之大变局”,这变局中,外交变局首当其冲:清朝政府不得不和原先看不上眼也不想搭理的世界各国,尤其是所谓列强们打交道。这一来,马上暴露出这个天朝上国的捉襟见肘来。这困境,首先表现在外交人才的严重不足上。
这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大清原来闭关自守,不需要外交官。外交官是为一个国家从事外交事务的官员。广义地说,外交官不仅指常驻国外的外交使节,还包括在国内处理外交事务的官员。此外,现代外交官还分职业外交官和非职业外交官。所谓非职业外交官大多由政治家担任,属于政务官,一般负责组建一个业务班子协助最高决策者制定外交战略和政策;职业外交官则是处理具体涉外事务的官员。中国古代外交官到晚清政府时出现的现代意义上的外交官群体这一转变过程起步艰难,发展缓慢。尽管清政府早在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设立由两广总督兼任的“五口通商大臣”,以负责通商交涉事宜,但真正意义上的外交官的产生应以1861年(咸丰十年)1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设立为起点,理论上说,其办事人员就是外交人员。办理一般业务的主要行政人员是章京,主要来自内阁部院军机处等处。这些章京来总理衙门后仍保留其原任机关的职务,最初均办理与其原任机关相关的业务,换言之,这是一种合署办公的方式。这种方法虽然简便,但不易协调,于是后来采用分班办事的方法。到1864年(同治三年)又采取分股办事制,按照交涉对象和职能先后设有英、法、俄、美、海防五股。整个看来,总理衙门是一个庞杂的外务系统,由一帮旧式官僚构成了清政府“外交官”的主体。
这种外交人才的困境,我们可以从郭嵩焘的遭遇中来看个究竟。1876年,甲午战争前十八年,郭嵩焘受命出使英伦,成为中华帝国以平等身份派驻海外的第一个使节。在他的家乡湖南,“愤青”们认为他无异于汉奸,有一幅痛骂他的对联也从此成为千古绝唱之一,其联曰:“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不容于尧舜之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 乡亲们痛恨他出洋“事鬼”将辱没乡梓,要开除他的湖南省籍,甚至扬言要砸了他的房子。亲朋好友也多认为他“文章学问,世之凤麟。此次出使,真为可惜”,“以生平之学行,为江海之乘雁,又可惜矣”。基于“民愤”的“打砸抢”事件虽然没有发生,但郭嵩焘从此成为 “湘奸”,并在他的有生之年声名狼藉。
在历史上,“天朝上国”遣使藩属和四夷,不是宣扬皇恩(最壮观的是郑和下西洋)、便是羁縻远蕃(比如汉唐的和亲政策),除非要在边疆推行所谓的“改土归流”(实际上将自治半自治的边民政权纳入中央行政体系),从来没有对外派驻常任使节的规矩,也不接受夷狄们派驻使节,外夷来华朝贡均不许久留。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列强要求向北京派驻外交官,居然比割地赔款还引起更大的舆论反弹,担心洋人们“不守臣节”,但在列强的枪炮面前,大清国只好放弃原则,“洋鬼子们”便堂而皇之地在天子脚下驻了下来。西方使节进来了,中国却坚持不外派使节。郭嵩焘放洋,也是无奈之举。此前中英之间发生“马嘉理案”(又称“云南事件”或“滇案”),英国驻华使馆翻译马嘉理,擅自带领一支英军由缅甸闯入云南,开枪打死中国居民,当地人愤起反抗将其打死。英国借此事件,强迫清政府签订了《烟台条约》。根据该条约,中国应派钦差大臣到英国“道歉”,并任驻英公使。
更有意思的时,当时中国的外交官们都不太愿意出洋。郭嵩焘同意出使,其实也是这位开明的洋务派官员的公忠体国,他自陈“以为时艰方剧,无忍坐视之礼”。即便这样,朝廷还要“掺沙子”,加派了一个极端保守者刘鸿锡作为他的副使,以收钳制之功。我们看看这位副使此后对郭嵩焘的指控,就可以知道他的外交水准:他指控郭参观炮台时居然披洋人衣,“即令冻死,亦不当披”;郭在柏金宫殿听音乐时,屡取阅音乐单,仿效洋人所为;郭在见巴西国主“擅自起立,堂堂天朝何至为小国主致敬?” ,举手投足都是罪状,极尽磨勘刁难。
中国外交官不仅被士林视为“鬼使”,在官僚体系的设计上,也被作为“等外品”处理。根据清廷的相关规制,外交官并非实职,而只是“出使某国钦差大臣”,临时差使而已。清承明制,“实职”与“差使”有天壤差别,“实职”乃是经过吏部铨叙的经常性官职,被纳入升迁考核的完整体制,而“差使”则是临时性的差遣,等于是现代的“出差”,差使完成仍回原职。最典型的“差使”有所谓的“巡按”(清初废止)以及派赴各地的考官、学政,学政的差使时间很长,三年一任,任满官复原职。外交官只是作为“差使”,而且在制度设计的时候,没有明确“销差”回国后的“政治待遇”,这一放洋就是多年,与官场的联络自然要稀疏乃至中断,对官员的升迁有相当不利的影响,出任“鬼使”无疑是自断前程。
外交官如此,随员更为难得。当时的洋务人才本就不可多得,制度设计上又没有“给出路”,郭嵩焘以降的各驻外使节,其遴选随员均十分困难,朝廷便只好将驻外使馆的人事权悉数下放以为弥补,但这又造成各使节自行其政,外交官职衔混乱,发展到后来各使馆冗员充斥,外交经费浪费浩大。这样的局面,一直维持到八国联军侵华后,在列强逼迫下,总理衙门改组为外务部后,外交官才被纳入实职序列,责、权、利才统一起来,并对各使馆员数、品秩、等级、月薪及出使各大臣应支经费制订详细章程,职业化外交官队伍的建立才算真正开始,中国外交方告别“鬼使”时代。
“鬼使”时代的中国外交体系,被看作类似前朝“理藩院”的“统战机构”,地位低下,难有作为,在国家大事上并没有什么发言权,再加上人才缺乏、庸人泛滥,对于外交事务多奉行鸵鸟政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勉强维持“洋务”,自然难以为国家战略决策提供重要意见。晚清相当多的涉外事件,尤其是义和团运动等大事件,虽然本质上是中外、民教之间的利益冲突,但中国外交官的颟顸、因循怕事,未能防患于未然,也是造成冲突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种情况在二十世纪初,开始有所改变。1901年,清廷颁谕:“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著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同年签订的《辛丑条约》规定,新设的外务部侍郎中必须有一人通西文西语,由此开辟了西学之士的入仕之路。1906年外务部制定新的录用办法,更是规定:“就各国使馆、各省洋务局人员调取曾经留学欧美毕业,或精通外国文字、熟谙交涉、年富力强者到部行走”;学生则“选尽曾经留学欧美及日本者”。同时,外务部还特别奏请在其下属设立储才馆一所。1906年4月,储才馆正式设立,由外务部堂官直辖,设提调、帮提调各一人总理馆事。该馆聘请欧洲中立国国际公法专家任讲员,开设讲习、调查、翻译、评议、撰议、编辑等课程。在储才馆受训人员均为在职官员、留学生和译学馆毕业的学生,学习期限为三个月至一年。此后,储才馆成为外务部训练和储备外交人才的专门机构,培养了一批新型外交人才,吸纳了一批曾留学海外的新型知识分子担任外交部门的重要职务。这标志着,清朝的外交人员培训体制开始趋向成熟,实现中国外交形式上的近代化。
然而,为时已晚,大清只能在李鸿章这样的“裱糊匠”东抹西贴中飘风漏雨,最后轰然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