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在教育均衡发展上人为设置障碍


别在教育均衡发展上人为设置障碍
                                 刘纯银
    为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500万元以上,子女可免费就读市直属中小学。日前,“爱心在行动中成长”大型公益活动在重庆市人民大礼堂举行,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同时揭牌成立。(1月6日《重庆晚报》)
    为接收和管理好社会各界对重庆市教育发展的捐赠,重庆市决定成立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并由代市长黄奇帆任名誉会长。该基金会募集到的善款主要是资助贫困学生、辅助贫困地区基础条件薄弱学校的发展、奖励鼓励优秀师生、资助学校及师生创新项目,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
    然而,笔者对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作出的“捐赠500万元以上的个人,其子女或直系亲属可优先联系直属重点中小学,免费入学;捐赠500万元以上的单位,其单位职工可优先入读直属重点中小学”的作法不敢恭维。表面上该作法是鼓励爱心人士积极为重庆市教育发展募捐,对捐赠者给予些回报,实质是在推进教育均衡的建设进程中人为设置障碍。
    要知道:为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2006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再有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之分。同时,2008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并从当年秋季起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按理在重庆市不应该存在重点中小学,不应该只对对捐赠者的子女或直系亲属免费入学。但让笔者困惑不解的是,新《义务教育法》已实施三年了,为什么重庆市还大范围存在这种违法现象呢?难道是记者报道错了或笔者理解错了吗?
    也许正是因为有重点学校、重点班的存在,所以当前不少地方在义务教育阶段仍然出现激烈的择校竞争和高昂的择校费。殊不知,这是与当前国家倡导的教育均衡发展观点背道而驰的。
    教育公平与发展是当前教育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教育公平是教育发展的必要条件。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也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和核心环节。在倡导“和谐”的今天,期待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教育均衡放在战略性、全局性高度予以重视,并坚持教育以民生为本,抓住公平配置教育资源这一关键,少搞“锦上添花”,多些“雪中送炭”,努力保障教育公平。懂得实现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既是党和政府、社会以及学生家长对教育工作的殷切希望,也是教育工作者自身责任的体现和追求。
同时,接受教育是每一个人获得发展的基本前提,是促进社会发展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它必然要求体现和注重人人平等。也只有真正让区域内、城乡间不同学校、不同群体之间的学生均能享受到相对公平、平等的教育,才能使每所学校的每位学生的潜能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总之,无论是义务教育还是高等教育,作为政府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公益性是其作为公共产品的主要属性,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原则就在于教育机构之间和教育群体之间公平地分享教育资源。常言说得好:“不善谋全局难以谋一隅”。真心期待各地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时别人为设置障碍,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