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需要的是反思而不是辩解


王攀

近段时间,北京、上海等城市相继召开调整水价的听证会,而1月7日,国家发改委就目前有关听证会的各方议论做出了正面回应,并质疑了“作秀”说,“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真想作秀,岂会让‘蹩脚’的‘演员’来砸‘牌子’?”(1月7日《工人日报》)

价格听证会目前所受非议,关键是只听涨而不听降,或者极少听降。公用事业价格上调或下调,都应该例行听证程序,征求消费者的意见。而价格听证会,则是就上涨幅度或者是下降幅度进行听证而已。在经济上升过程中,尽管价格上涨是总体趋势,但并不排除单个市场价格的下行。换句话讲,公用事业价格有升有降才符合市场逻辑。但现在的价格听证会,仅仅是就公用事业价格上涨幅度,在相关利益方之间进行博弈。

为什么价格听证会在实际中一直被涨价垄断?这有两个原因,一是这些公用事业价格一直上行,二是尽管成本下降,但经营者为了利益坚持不降,而消费者又因为信息不对称,不能有效掌握。比如,即便是上游原材料成本下降,经营者也可以拿出其他理由来证明价格合理。换句话说,除非经营者自愿,或者成本下降到老百姓一眼就能看出,才有可能出现价格听降。但是,公用事业涨价则不然。无论是原材料上涨,还是管理成本提高,因为影响利益,经营者必然要求上涨价格;甚至,有的经营者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会选择故意涨价。

这样,公用事业经营者该降价时充耳不闻,或者假装不知;该涨价或者想涨价时,立刻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启动价格听证。这是价格听证会成为涨价会的真正原因。如果价格主管部门不允许涨价,就会直接驳回涨价申请;而启动价格听证会,等于已经允许上涨,价格听证会仅仅是涨多少的问题。此时,价格听证会成为涨价会,也就成理所当然了。

同不见或少见价格听证会听降一样,也因为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无法掌握扎实的证据和理由,反驳经营者的涨价要求。更糟糕的是,参加价格听证会的人员中,经营者一般都是专业人员,有备而来;而消费者,往往都是随机挑选,这种随机挑选,看似公平和民主,但由于没有十足的听证资格把握,事前也就不会做深做足市场调研;特别是这些听证会代表仅仅是城市低保、下岗工人、退休人员等时,指望他们反对经营者涨价,难度更是可想而知。

这样,在价格听证会里,尽管民众对价格上涨极为不满,但仍然无法像经营者那样形成证据扎实、论述严谨的反对意见;而那些真知灼见的反对者,又无法通过听证会代表进入听证程序。在这样的情况下,民众的怨气只会发泄在听证会上,将听证会的问题放大,其间的不理性也在所难免。听证会引入公用事业价格调整,自然是一种进步;身上的问题和瑕疵,自然不会改变这个论断。但问题是,如何让听证会不只是涨价会,还需要发改委反思。

http://news.sina.com.cn/c/2010-01-07/0232194142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