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法律风险的管理要点
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 何智勇 律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法律风险,是医院行业极具代表性的法律风险,也是对医院影响较大的主要法律风险之一。医疗事故法律风险其实是一种侵权法律风险。根据法律风险管理理论,与医疗事故法律风险评估直接相关的风险行为维度主要是“内部因素”和“人员因素”(此为法律风险评估理论中的专业概念,具有特定的内涵和外延)。因此,要对医疗事故法律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就必须在医院“内部因素”和“人员因素”两个方面进行有效切入。
首先,从“内部因素”切入。这里的内部因素,主要是指医院内部关于医疗活动的一系列制度、流程以及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等。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医院行业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这些制度对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医疗事故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有些医院并没有落实这些制度,比如三级检诊制度、会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在媒体报道以及瑞鼎LRM研究中心调查过程中了解到的医疗事故中,医生越级医疗、扩大收治范围等占有很大的比例。医院内部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等制度缺失,或者不完善,或者执行力度弱,都是导致医疗事故增加的重要因素。所以,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系列管理制度,规范内部医疗活动流程是前提;认真落实和执行这些制度流程是关键。
其次,从“人员因素”切入。这里的人员因素,主要是指与医疗活动直接相关的医务人员、护理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科室领导,如主任、副主任、护士长等)对医疗风险的态度以及法律认知水平等综合素养。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数据资料显示,许多医疗事故的实例并非发生在复杂疑难的患者,而是发生在普通的、常见的、比较单纯性的病症,如普外科的阑尾炎、产科的分娩、儿科的发热腹泻、创伤科的取内固定钢板等。导致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跟医院人员的医疗风险态度有关;要么缺乏应有的风险管理意识,要么就是大意或者盲目自信,要么就是对相关法律法规认知不足。因此,针对医务人员建立医疗事故法律风险控制机制是有效预防医疗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具体而言,一方面医务人员及相关管理者要提高医疗事故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其中要加强对该法律风险的敏感性,并注意培养及时发现风险苗头的能力,从而及时采取应对处理措施以及时化解相应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医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要对医疗事故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一定的熟悉和掌握,这是当今医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的表现之一,正如解放军第266医院刘振华院长在《健康报》上曾强调的:“临床医生人文素质不可少,法制意识应加强,望、闻、问、切不可丢,叩、触、视、听宜精湛,临床思维要提高。”这些风险管理切入点可以通过集中学习、培训等多种方式得以付诸实施。
与医疗事故相关的医院内部系列制度表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
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制度
门诊工作质量管理制度、急诊质量管理制度、重症监护病房质量管理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临床检验质量管理制度、病理质量管理制度、医学影像质量管理制度、药事质量管理制度、输血质量管理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病案质量管理制度、介入诊疗质量管理制度、血液净化质量管理制度、护理质量管理制度等
医疗技术和人员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准入制度、医疗技术和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科研项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等
应急管理机制
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预案、医院内部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医疗风险
管理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机制、法律风险管理制度、重大医疗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媒体及社会舆论应对机制等
资料来源:瑞鼎LRM研究中心《中国医院行业法律风险研究报告(2008—2009)》,联系电话:13550179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