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的幸运:在于还有人拿他做程序


    
  律师李庄,因为伪证案引得天下沸腾。义愤填膺有之,幸灾乐祸有之,奔走呼号有之,律师作为一个群体,在这个时候仿佛是电影中被日本鬼子集体强奸女子一样,任何表情和感受,都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除了任人宰割,再没有别的选择。
  
  中国不是有这样一句老话嘛: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转换一下:说你有罪,就你有罪,没罪也罪;说你没罪,你就没罪,罪也没罪。
  
  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和人群中,罪与非罪根本没有界限,也不需要界限,反正大家都是“梁山上的一百零八将”,挨个拉出去直接枪毙谁都没有一个冤枉的。
  
  当然,这些特定的场合和人群,绝对不是村里的农民和长年累月奔走在打工人流中的普通百姓,反正不是普通的芸芸众生。当然,律师作为高贵一族,自然也有不少人混迹于这种特殊的场合和人群中,自然他们和梁山上的一百零八将脱不了干系,甚至就是梁山上的一百零八将之一。李庄是不是其中之一,我们不好定论,不过从他的牛劲来看,似乎与那梁山上的一百零八将还是有些瓜葛的。
  
  假如李庄就是和“梁山上的一百零八将”脱不了干系的人,甚至就是“梁山上的一百零八将”之一的话,自然就会落入“说你有罪,你就有罪;说你无罪,你就无罪”那一群人中了。罪与非罪全在于天外之天,你做什么、没什么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全都是形式,一切全都是走过场。
  
  从李庄被捕到公诉、审判,这几乎是当今司法程序高速运转的极限速度,显然李庄在这个时候被“从快”了,是不是被“从重”还不得而知。我们的司法机关从来都像一支交响乐团,凑什么曲、按什么速度、节奏进行,都是由指挥棒说了算。那么谁在指挥?自然就是那个说李庄的罪的人,那个能让司法程序说李庄的罪的人,那个能让天下人都认为李庄有罪的人。
  
  好在现在历史进步了、社会文明了,说李庄的罪的人还不至于直接把李庄拉出去砍了,或者干脆直接用乱棍打死算了。毕竟还是要用代表现代文明的司法程序来遮一下羞,中华文明五千年,法制建设最大的进步也许就在此了。这也许就是李庄的幸运了吧。
  
  现在梁山上的人已经够多了,所以大家没事不要老往“梁山”上凑。作为一名普通律师,也应该有点自知之明,也不要老往“梁山”上钻。这种地方钱来得是快,但罪来得也快。八面威风后,等到别人说你有罪的时候,必定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这就是我们的司法制度的玄妙和高明之处,这套制度好,好就好在它不仅代表了历史的进步,同时还在于既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梁山上的一百零八将”,同时也始终保持着“梁山上的一百零八将”深不可测的威胁力。别看那些侦办、公诉、审判李庄的人现在耀武扬威的,也许将来某一天他们也被人说有罪了,下场和结果自然也会和李庄一样一样的。
  
  李庄案也算是又一个前车之鉴吧,当然这是对梁山上所有的人而言。
  
  邱旭瑜律师
  
  2010年1月7日于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