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

9 个月(期不允许申购、赎回)

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不低 RMB50000 元; RMB1000 元的数倍增加认购金

预期年化收益率

4.6%-12%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低、预期收益率适中,适合于追求本金安全,获取稳健收益的投资者。

本金及收益返还

1若本产品到期时所持证券能够全部变(不存在新股未上市或遇股票停牌等情况),则到期后 8 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关费用后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收益;

2若本产品到期时所持证券不能全部变(遇有新股未上市或遇股票停牌等情况),则本产品将延期清算,具体延期清算规则银行将提前公告。

计划募集总额

20 亿(如果募集期内未达到计划募集总额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募集计划并返还客户资金,并保留延长本产品募集期限的权利;如募集期内提前达到计划募集金额,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息。届时将采取 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

质押条款

无,不可质押

税收

理财产品收益个人所得税由客户自行办理缴纳事宜银行负代扣代缴义务。

相关费用

1.免申购,产品持有到期无赎回费。

2固定管年费率为 0.5%据每月末最后一(或终止日资产净值进行计提(或终止计提的固管理费=最后一日资产净值×0.5%×当月存续天数÷365

3.业绩报:在产品终止时,若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扣除固定管理费后)低于或等于4.6%,不收业绩报酬;若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扣除固定管理费后)高于4.6%,将对4.6%分收取30%为业绩报酬。

提前终止条款

1. 如遇国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时按照产品实际存续天数收取固定管理费。

2.  为保护资者已得收益如本产在扣除固定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后实际收益率达12%及以上时,银行可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随时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时按照9月期限收取固定管理费。

 

3.  终止日8个工作日按实际投资情况支付本金和收益。

投资范围

本产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为中国××银行(委托人)委托××信托

(受托人)设立的各单一资金信托。本产品存续期间,受托人只能将信托资 金用于证券市场的首发新股、增发新股、首发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一级市场投资,交易所上市债券(包括可转债)、债券型基金以及符合法 律法规的货币市场工具等。

产品特点

1.低风险品,主要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可以获得低风险的稳健收益。

2实行风险管理下的稳健投资策略即以稳健为原则强调新股申购为核心的 投资策略。在对新股定价的基础上,发现市场对新股内在价值的定价出现偏差的机会,预测首日涨幅与未来上涨幅度,有选择性的申购具有未来上涨空间的新股,并积极结合货币市场工具的灵活运用提升投资效率。

3.  依托××证券强大的投资研究实力根据新上市首日涨幅与合理估值区 间决定是否卖出,对于仍然具有上涨空间的新股采取阶段性持有策略,同时 为控制风险采取新股上市当月择机卖出策略,力争收益最大化。

4. ××银负责账户监管投资决策确保资产合法合规运作××证券提 供专业投资建议,××信托负责交易执行。

信息披露方式

通过中国××××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布。

风险揭示

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除产品协议书中揭示的通用风险外, 具体项目风险如下:

 

1.中签新上市首日跌破面值的风险。

 

2.中签新在上市后持有期内因股价波动造成净值波动风险。

3.证券市风险:证券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信托 资金收益水平变化,将使本产品收益面临潜在的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经 济周期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以及购买力风险。

4.运作损风险: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按委托人意志运作信托资金,即委托人 指定信托资金的用途,致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全部损失由信托资金及本 产品承担。

5.受托人能勤勉尽责的风险: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处 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公司负责赔偿,不 足赔偿时由信托财产即本产品承担。防范措施:信托公司承诺专户专用,定 期信息披露。

6.提前终风险:若出现产品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况发生时,本产品可能 提前终止。

7.不可抗风险: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或市场状况变化等其它不可抗 力因素,可能导致本产品无法实现预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