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务院对房地产新四条的调控措施


    “国四条”是指在2009年12月1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会议同时明确表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分析人士指出,对于当前深陷“高烧”的楼市来说,“国四条”释放了清晰信号,这一剂“退烧药”有望为楼市清热去火,但能否“药到病除”还需观察。

具体内容:

  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房用地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使用效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二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

  三要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

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关键句:增加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 

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加强市场监管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图解1:增加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

 

图解2: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图解3:加强市场监管

 

图解4: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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