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不得超百字,如此规定“雷倒”谁?
昨日,网友张洪峰在其博客里发表文章《镇江丹徒区长信箱逼市民用文言文投诉》,称自己想向区政府领导反映问题,但找到镇江丹徒区的政府网站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在向区长信箱反映问题时,他发现投诉内容字数不得超过100个字,否则你反映的问题,就发不到区长信箱里。对此,网友惊叹说:“连微博都可以写140字,这个区的投诉信箱更精简,是在逼市民用文言文投诉。”(《羊城晚报》2010年1月5日)
到政府的官方网站去咨询或者投诉,如今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投诉不能超过100字,这样的限制的确还是头一回听说。无怪乎网民戏称镇江不愧是出《昭明文选》和《文心雕龙》的地方,连反映问题也要用文言文!无怪乎众人皆叹被“雷倒”了,原来这个镇江丹徒区的区长信箱原本无就是一个糊弄群众的摆设而已!
据验证,在“中共镇江市丹徒区委宣传部”主办的丹徒区官方网站上,咨询、投诉和建议等不仅存在有100个字符的内容限制,而且这个官网上,除了部分动态新闻以外,网站“联系方式”内均是空空如,也几乎查不到该区各个职能部门的政务信息;在政务公开栏中,从区政府办公室到区地震局,每个部门的名字后面,点开都是一片空白。
网络,向来被公认为民意最自由充分的地方。政府部门注重网络民意,利用网络民意问政于民,当然值得称道,也屡次赢得叫好声一片。不过,像镇江丹徒区政府这种让人啼笑皆非的网站,我们确实少见,也确实够得上“雷人”的。——这究竟是因为镇江丹徒区政府的官员太忙而导致的失误?还是原本就是对工作的敷衍和塞责?亦或原本就是把群众当“愚民”的无礼和怠慢?我们无从知道。但我们知道的是,既然有开官网的勇气,就在公开、及时、准确的公布政务信息的基础上,多一些“亲和”与“常态”,就应该多一些官民之间的坦诚与互动。否则,就是挂着“信息公开化”的羊头,干着“做官当老爷”的营生来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
按道理说,如果不接受网上投诉,可以不开设网上信箱。但打开“生态丹徒”的官方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右侧,非常醒目的“区长信箱”下分明还设有三个栏目:“我要咨询”、“我要投诉”、“我要建议”。有此可见,镇江丹徒区开通“区长信箱”的目的,就是进一步畅通党委政府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联系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和网民的意见、建议、批评和投诉,反映民愿,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以利于科学发展的。既然如此,那么何以有100字限制的尴尬门槛?
即此,笔者不由得想起了去年的两则消息:
宁波一网友不久前向区长信箱反映出行难问题。过了6天,等来网上回复,就两个字:“已阅”。 该网友愤懑之余把这封区长信箱回复的截图挂到了宁波天一论坛上,戏称之“最牛区长信箱回复”。 (2009年8月15日《今日早报》)
“我办没时间跟你闲扯,你有意见到创建办来面淡(谈)。”向市长信箱反映问题,却得到这样的回复。8月21日,网民“寒笑”将应城市长信箱里这则回复发到网上,政府如此回应,遭到网民如潮水般的抨击。(2009年8月21日荆楚网)
如果说,“已阅”揭露出一个网络官腔的事实、“闲扯”反映出了有关部门漠视民意的工作作风与部分政府工作人员素质低下的话;那么,“投诉内容字数不得超过100个字”的规定则再次反映了地方政府部门命令主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事务主义的官僚作风,毫无服务普通民众的意识!
我们常说,谁赢得了群众,谁就赢得了天下;我们还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那么,镇江丹徒区长信箱这100字规定所限制是篇幅,还是民意、民情?——在政府网站上设置省长、市长、区长信箱的目的,是要架设一座市民与领导直接沟通的桥梁,使官方网站真正成为建言献策和表达意见的平台的。而市民的来信中,也大多都是一些在基层部门得不到公平合理地处理的问题。但如果一些政府部门仅仅只是把“投诉信箱”当做一个形象工程作为摆设的话,这难道不是一种新的悲哀,不是对人民群众的欺诈,不是对政府形象的亵渎吗?
(李吉明2010年1月5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