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发布200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


中国人民大学发布200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

专家认为通过个案推动宪法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报记者 王淼

20091225日,中国人民大学在京举办200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许崇德宪法学发展基金主办,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中国宪政网协办。会上揭晓了本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与会专家就这十大宪法事例进行了评论。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指出,尽管个案本身影响力有局限性,通过个案推动某一个制度的变革或改革,也有局限性,但是通过个案推动宪法的发展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模式。通过研究个案促进政府和学界共同来关注和思考中国的宪法进步,推动制度的合理变革,具有特殊的积极意义。

这次评选出的十大宪法事例为:1.成都自焚抗拆事件;2.云南“躲猫猫”事件;3.重庆高考状元因民族加分造假未被大学录取事件;4.山西煤矿整合事件;5.上海“钓鱼执法”案件;6.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管辖横琴岛澳大校区;7.广电总局大规模关闭视听网站事件;8.先育后婚考公务员遭拒录事件;9.河北廊坊扈佳佳报考军校“政审门”事件;10.四川乐山村民投票剥夺轮换工农民身份事件。

综合专家对这十大宪法事例的评议,我们发现这些案例对我国的宪法进步发挥了如下作用:

1.普及了宪法精神。专家认为,我国现在仍存在着一些与宪法精神不符合的法律法规,甚至在很多地方,法规政策的制定不考虑宪法。一些法制案例的发生,向人们宣传了宪法精神,提醒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必须遵守宪法原则;

2.启动了公民提请违宪审查建议的机制,促进了与宪法精神不符的法律、法规的修订。如成都自焚抗拆事件发生后,北大5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得到了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重视。目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重新制定已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3.提出了未来法制建设的一些具体课题。如山西煤矿整合事件,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专家认为,煤矿的整合兼并,不是征收、征用、没收的概念,可能类似于宪法学上的私有财产的国有化。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有私有财产的国有化问题。但由于我国宪法没有相关规定,使得私有财产的国有化在程序和补偿方面都存在着争议。

4.引发了对政府依法行政和转变职能的思考。如上海“钓鱼执法”案件等引发了人们对政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手段与取证程序、政府诚信和管理目的正当性的讨论。专家认为,这类案例引发了人们对政府职能和政府改革的思考。上海“钓鱼执法”案件的直接动因是执法的利益化和执法的运动化,政府机关执法如果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就会从根本上败坏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些案例提出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如土地财政引发的大量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征收问题,进一步提出了对分税制的改革问题。

5.推动了对一些新生的民主法制管理方式的深度思考。如四川乐山村民投票剥夺轮换工农民身份事件,村民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剥夺轮换工的村民资格,引发了人们对民主程序的合法性思考。专家认为,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在推进民主时要考虑民主的适用范围,民主仅仅应局限于公共事务的决定,而不应该涉及到个人的私事和权利。在民主的行使过程中要设计一个更加理性、合理的程序来尽可能维护少数人的权利,并建立相应的救济制度,以避免民主的滥用,造成多数人的暴政。

(中国改革报2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