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十一条”断想之“紧缩房贷”



根据“国十一条”的有关精神,多家银行的“房贷”再次收紧。这一措施的初衷是在短期内压缩依赖银行贷款的投资型需求。这一招法在以往年度中已经用过,而且被证明确实有效。但正因为有效,所以,在2009年初,国家才不得不针对2008年的需求骤减而取消这个措施,于是,使2009年下半年的购房需求量获得释放,进而直接导致2009年度北京平均房价环比上涨20%以上的局面。由此判断,现在再次“紧缩房贷”显然有快速压制购房需求的意味,试图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通过快速压制需求“扼制”房价的上涨幅度可以成为一种短期措施,但从2005年以来国家采取的一些列“宏观调控”措施的效果分析,每次快速压制需求后的短期效应确实是房价的涨幅稍有回落,但每次政府难以承受房产交易量骤减的压力时再次放开“贷款”后,房价都会以空前的幅度猛涨。显然,一收就死、一放就涨的效应并非是政府和老百姓缩期待的,但又是无法避免的。

但在这种一收就死一放就涨的形势下,并非没有既得利益者。一部分手中我有一定现金的买家,正是看到了一收就死一放就涨的规律,才在“紧缩贷款”期间出手买进,并在“放开”之后择机抛出,这一进一出之间的利润率可想而知。而北京的房价也是在这政府的“一收一放”和一部分人的“一进一出”之间呈现出永无休止的“环比上涨”。而这些有能力在“一收一放”的过程中脸不变色心不跳地“一进一出”的购房群体恰恰是那些投资型的购房者,那些囊中羞涩的工薪阶层则必然是“一收一放”和“一出一进”的受害者。“紧缩贷款”时,工薪阶层的首付款和贷款条件都不符合条件,当然是被挤出购房者的行列,而在“紧缩贷款”时,那些手中握有现金的投资客显然部担心首付款和贷款信用问题,所以,“紧缩期间”能够坦然购房的仍然是有实力的购房者,只是这部分购房者需要在“紧缩贷款”期间选择一个适当的价格低点买进。这种买进的目的多数是在“放开贷款”后的某个价格高点再次抛出。显然,无论紧缩还是放开,表面上看,房价确实是受到抑制,但从阶段性的效果来看,还是对房价上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赓让那些真正的投资型购房者获得较大的利润空间。因此,我们不得不对这种紧缩贷款的做法提出质疑。

以及可以肯定,在目前的房地产供需关系下,采取“紧缩贷款”和“放开贷款”的政策完全是短期追求和表面功夫,对“扼制”房价上涨毫无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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