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认知“根据”的基本前提
理思
(马克思哲学史研究室湖北阳新435200)
根据,这一概念是在马克思文本,以及在马克思与恩格斯合作的文本是看到最多的一个范畴。下面请大家从《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来看看,他们是这样应用根据的:
“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24页,第3卷。)
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在区别“人和动物”是“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现象即用思想来支配行动的,以此来认知人与动物的不同和区分。也可以从这部书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在理解或明确其意识的关系、社会的关系、经济的关系等的现实性是这样说的:
“就应该根据现有的经验的材料来考察和研究家庭,而不应该像通常在德国所做的那样,根据‘家庭的概念’来考察和研究家庭。”33页,同上卷。)
马、恩在这段论述考察和研究——家庭之时,是确立应用根据的前提来应用其“根据”的。应用根据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有其两种:一种是正确的即“应该”的方法;另一种是错误的即“不应该”的方法。
这就是说,马克思的历史观无论在考察和研究什么对象和问题,他们创立的历史观而认为正确的方法:是“应该根据现有的经验的材料”;他们认为错误的方法:是“不应该”像德国哲学“所做的那样”去总结一般共性的概念,作为“根据‘家庭的概念’来考察和研究”。
这样,我们也就将被埋藏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的真实思想,也就发掘出来、并展现在世人的眼前和思索之中。
这样,我们也就找到了原来马克思的“世界观”是一种观察现实世界的原理和方法;原来马克思的“历史观”是一种考察历史发展的原理和方法;原来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一种分析、推论和预测——用“世界观”在观察现实世界的现实中所存在的东西,它们是现实的(先进的)、还是现存的(落后的)原理和方法。
换句话来说,我们从以上解读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之时,已经明确了他们在应用“辩证法”去分析、推论和预测:世界观和历史观去观察和考察其什么是“应该”的根据、什么是“不应该”的根据之后,那么,我们也就搞懂了运用马克思的世界观、历史观和辩证法的运用原理和运用方法的真实性。
这样,我们也就搞清了哲学的认知在应用“根据”之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正确的方法,就是“应该根据现有的经验的材料来考察和研究”解决现实问题;另一种是错误的方法,就是“不应该像通常在德国所做的那样,根据‘抽象概括的概念’来考察和研究”解释对世界的看法。
由此可见,恩格斯在《终结》第四节所做出的结论认为:“我们重新唯物地把我们头脑中的概念看做是现实事物的反映” 337页,第21卷)原来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所确定的“应该根据现有的经验的材料来考察和研究”解决现实存在着的任何问题的认知前提。同时,恩格斯在确定与“重新唯物”相反的认知前提是:“而不是把现实事物看做绝对概念的某一阶段的反映。”同上页,第21卷)原来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所确定的“不应该像通常在德国所做的那样,根据‘抽象概括的概念’来考察和研究”解释对世界的看法。
这样,我们也就可以从马克思提出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那是表明:原来“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是两种哲学体系的认知前提。
实际上,马克思说的“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的认知前提,那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所阐明的:“应该根据现有的经验的材料来考察和研究”解决“改变世界”的问题;也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所阐明的:“我们重新唯物地把我们头脑中的概念看做是现实事物的反映”来解决“改变世界”的问题。
这样,我们也就将马克思的思想与恩格斯的思想,将两者思想是否是一致的、有没有差别的疑问而证明:在事实上,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在认知前提的原则、立场、根据等问题上,是没有差别的、是一致的。
然而,根据在马克思看来存在两个基本前提中。
根据的第一个存在前提,是考察和研究解决现实问题之时,那是确定应该根据什么、以及不应该根据什么。
在事实上,有关马克思、恩格斯确立根据的第一个存在前提,我们从以上解读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的真实思想,已经证明了应该根据“现有的经验的材料”即“我们头脑中的概念”是“现实事物的反映”。而不应该根据去用抽象概括其一般共性的“概念”当做是“绝对概念”即将“某一阶段的”存在、物质、实体,或将“某一阶段的”思维、意识、自我意识,看做是决定作用或先存在的,并以此作为是一切人的思维、意识去承认和回答。
那么,马克思、恩格斯确立根据的第二个存在前提是什么呢?下面请大家看看《德意志意识形态》所确立第二个存在前提的根据是什么:
“这个问题甚至为德国理论家开辟了通向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道路,这种世界观没有前提是绝对不行的,它261页,第3卷。)根据经验去研究现实的物质前提,因而最先是真正批判的世界观。”
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确立根据的第二个存在前提:是“根据经验去研究现实的物质前提”,而且是“根据经验”而研究的“现实的物质前提”去作为“真正批判的世界观”而运用于现实世界的现实中去改变世界。那么,改变世界的手段在现实中那是什么呢?
其实,改变世界的手段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实中我们看到了:是改革、是创新、是科学发展观。
然而,中共中央在引导中国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中,是将马、恩创立的“真正批判的世界观”的这一手段,而用改革、创新、科学发展观而取代着。同时,将马、恩创立的“根据经验去研究现实的物质前提”,也在用“三个代表”的三个现实范畴即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实际地应用着。
换句话来说,《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这两部书在确立根据的两个基本前提,实际上,已经被中共中央的实践马克思主义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实践中而应用着。
但是,在理论马克思主义的学术界、教学界的教材和考试卷之中,所坚持的不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的原生理论,而坚持的是上个世纪初前苏联曲解的次生理论。然而,现在学院派又有一批学者,是从西方马克思主义引进解读法、诠释法在用再生理论而曲解着。
然而,我们为什么能下定义说我国学术界、理论界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坚持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是曲解的次生理论、是曲解的再生理论呢?
用事实求是来说,也就是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的认知前提来说,我国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所坚持的理论马克思主义,那不是马克思文本、恩格斯文本、以及他们两人合著的文本的真实思想。
事实上,理论马克思主义在上个世纪初的次生理论,是对马克思早期著作批判黑格尔的思辨哲学的形式、黑格尔以后的哲学的形式的复活。同样,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而出现的从西方马克思主义引入的解读法或诠释法,所采用的“症候阅读法”、“先入之见”去立论的方法,去采用“经济语境”、“哲学话语”等等的方式而作为文本研究的方法,实际上是再生理论在曲解马克思、恩格斯的真实思想。
那么,用什么方式才能得到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中的真实思想呢?
然而,《中国人理解的马克思》专题研究,从上个世纪的78年就展开深读细研《全集》去寻找马克思、恩格斯文本的出发点和确立的立场、联系和根据,并在近两年向我国的学术界、理论界、教学界,作了于实地解读并读出:马克思在大学生时期《给父亲的信》中,所阐明的思想转变的真实性,再到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展开的全面地对黑格尔用其思考哲学的形式,所表述法哲学的内容那是:虚假的、不是真实的结论而定性。
然后,我们再从马克思与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等两部著作,以及恩格斯的《终结》及《反杜论》等著作而印证:立足分割思维和思维的物质(存在)的形式,去总结一般共性的概念作为是一切人(思维、意识)的对象去承认它、去回答它,实际上将在现实世界的现实中和历史过程中,是误导着人们的认知,并将人们的认知而引向去既定、固化现存的东西。
因此,这种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立足地上、从解释看法的形式和内容上,都是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对象、揭露的问题的复活。
马克思的世界观、历史观、辩证法的认知前提,不是在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的形式展开的,而是在现实世界的现实中、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而展开的。同时,马克思、恩格斯认知的对象——是在现实世界的现实中存在着的、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真实中存在着的,而且是用认知的根据来确定什么是现存事物?什么是现实事物?马、恩的认知前提是用事实、用实际存在而做出了证明之后,是应用辩证法去展开分析、推论否定现存的事物,肯定现实的事物,这才是马克思的辩证法的原理和方法。并由此而运用其世界观、历史观和辩证法去推动社会现实的发展,去促进历史发展过程的进步。
由此可见,从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所实施的“全部理论和全部实践”的现实和历史过程来看,那是与马克思同恩格斯共同创立解决“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的原生理论是相符的、是一致的。
然而,在我国学术界、理论界、教学界,长期坚持前苏联建构的理论马克思主义,以及它的指导思想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事实上,从哲学的形式到确立承认和回答的内容,能是现实中真实的吗?从哲学基本问题所确立的立场、联系和根据,能是现实存在着的现实吗?
因此,请我国学术界、理论界、教学界组织专家、学者,在网络论坛上来与我们(马克思哲学史研究室)辩论!我们已经期待了两年,那么还要期待几年、十几年才能等来这场面对面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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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30日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