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内需地方配套资金未落实责任在谁?


扩内需地方配套资金未落实责任在谁?

    29日,审计署发布的“关于1981个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在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中,45.58%的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尚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民生工程、基础设施项目是这次中国应对金融危机大举投资的重点。许多项目都是中央、地方、银行等多方出资、筹资建设的。一旦有一方资金不落实、不到位,必将影响整个工程进度甚至造成半拉子工程,导致极大浪费和影响民生改善进程。比如:中央非常重视、百姓热切期盼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此前有审计结果发现,进度不到全年任务的三成,原因就是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这不但影响百姓住有所居,而且导致百姓一窝蜂涌向房地产市场造成房价节节攀升,同时也弱化了保障性住房大规模建设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财力问题、有筹资能力问题等等,但主要是盲目上项目,超过自身承受能力上项目造成的。现在有一个极不正常的现象就可以折射一些问题:每一个地方政府项目办公室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向国家有关部门跑项目、跑部进钱,而不管自己是否能够承受得了,不管自己的配套资金是否能够落实,不管是否能够到银行借到贷款。因此,盲目上项目、盲目跑项目、一哄而起向国家要想项目资金是原因之一。

     不可忽视的是,国家掌控项目资金的有关部门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地方政府每上一个项目,预算提前就做好了,资金筹集渠道计划已经确定,比如:向国家申请多少项目资金、银行贷款多少、地方政府配套多少。在地方政府向国家申请项目资金时,国家在拨付资金以前,应该监督地方配套资金首先到位,否则,不予拨付。正是国家有关部门监督不严,才造成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给项目建设造成问题和隐患。当然,一些地方财政资金确实困难以及把资金投入到本地认为是重要的项目上而没有及时配套国家重点项目也是原因之一。

      地方政府必须量力而行,而不能超过自身财力物力承受能力上项目,现在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过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了,必须引起各界高度重视。现在4万亿投资只是用了5800亿元,多数项目还在后边,这些新项目一定要与地方政府前期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挂钩,对于配套资金不到位的地方,要停止新项目资金的拨付。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配套资金首先到位后,再拨付国家项目资金的原则,同时,对于一些超过自身能力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于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项目要制定严格的考核、考评和监督机制,从土地转让资金,房地产交易、开发税收等多方面优先筹集,确保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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