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等待神秘的“第三方”露面发声
柏文学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凌晨,中石油兰郑长成品油管道渭南支线在分输投产过程中,发现流量异常,随即停止输送。经巡线发现渭南站支线出站约两点七五公里处,有大量漏油进入赤水河,并流入渭河造成污染。最新监测结果表明,目前未发现对黄河水质产生影响。经对漏油点开挖检查,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第三方施工破坏所致(中新网西安1月2日22时19分)
笔者在门户网站网易这个消息渠道中,发现报道这个事故最早的是新华网,时间在2010年1月2日15时54分30秒。我相信对于公众传播媒体来说,现代网络媒体快于传统三大媒体。在通讯手段如此发达的今天,一个重大的公共环境污染事故,为什么事故发生后隔了80多个小时才报道出来?不知道赤水河畔、渭水河畔的老百姓们,以及直接取水赤水河、渭水河的居民们是什么时候得知这个消息的?
涉及民生安危与健康的重大事故,为什么不尽早告诉百姓?难道害怕社会不和谐、局面不稳定、群体性事件?确实有其他地方泄漏油事故发生后,接着发生哄抢事件。可是,更多的没有参与哄抢的老百姓饮水安全,难道不比防止哄抢事件更加重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究竟该怎么体现在这个突发事件的处理中?不想妄猜是什么原因导致人民的知情权和百姓饮水的安危被如此忽视,不想妄断是否媒体共同失职或被集体封口,只是新闻如此之“旧”让人严重失望。
事故发生100多个小时了,有关事故原因的分析与报道仍旧含糊其辞。“破坏”一词曾经极度流行,残留着“阶级斗争”、“敌对势力”的火药味。如果是“第三方施工”所造成,也是“损坏”更为恰当。这神秘的“第三方”究竟是谁?也当在公众知情权的范围之内。这么大的事故,凭着现代化的侦破力量,找到“第三方”应当不比登月还难。问题是即使真的找到了并非“莫须有”的“第三方”,也应该让“第三方”发声,告诉大众是怎样施工导致事故的。
城市建设中,电线挖断,通信线缆挖断,自来水管挖断,并不鲜见。常常见诸新闻的结论是“野蛮施工所致”,可是从来没听到“野蛮施工者”的声音。“野蛮施工者”有没有冤情呢?如果相关线缆管的所有方在埋设的时候,地面上没有明显标志,“野蛮施工者”怎么会知道地下会有负载城市命脉的线缆管呢?究竟是挖断者野蛮施工,还是埋设者野蛮施工,应当听到双方的声音。遗憾的是,“野蛮施工者”被剥夺了话语权。
回到中石油的渭南支线泄漏石油现场。应该尽快明确,是不是“第三方施工”造成事故?是不是“野蛮施工”造成?还是没有设置标志所致?根据是什么?联想到今年的“豆腐渣大楼”,“豆腐渣桥梁”,难道就不会有“豆腐渣输油管道”?另外,媒体要向大众解释,报道这个重大的公共环境污染事故,为什么不报道已经造成的污染状况如何?为什么不报道是否已经造成多少人口的饮水困难?却在动歪了脑筋“报喜不报忧”,“目前未发现对黄河水质产生影响”?
《中石油柴油泄漏目前未对黄河水质产生影响》
http://news.163.com/10/0102/22/5S2BA2IJ000120GU.html
《中石油陕西管道泄漏 大量柴油流入渭河》
http://news.163.com/10/0102/15/5S1KUC22000120GU.html
《陕西渭南发生大量柴油泄漏 700多人正紧张抢险》
http://news.163.com/10/0102/16/5S1MR6G8000120G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