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透露,南宁将试点率先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看了这则新闻后我先是把预售许可制又重新看了一遍,商品房预售制统称为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俗称卖期房、卖楼花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或即将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这一制度最初的宗旨是解决部分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不足的问题,以加快城镇住房建设,主要依据1994年建设部出台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关键句:1.已兴建未竣工
2.交定金预付款
3.未来取得房屋
4.解决开发资金不足 5.加快城镇建设
从上边的几个关键句我们就可以估算出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预售许可制的影响力了,说句实话预售许可制也为中国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从1994年到现在16年的时间的确在城市发展建设和居住生活品质方面都有飞跃式的提高。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2009年轰动全国人民的“楼倒倒
退房门”事件就是预售许可的尴尬之痒。取消预售许可制推出的确会保障的购房者的权益也符合我们经常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规则,而且对房产开发企业的要求也会提高,如果开发资金不足从中还会有一次行业的洗牌。从以上几个方面看取消预售许可确实是件好事。
然而我们反过头在细想想如果取消预售许可全面施行,那么中国又会出现多少烂尾楼项目?怎么收尾?而且现房销售的价格比期房的价格还会高多少?从某种意义上还推动房价上涨,又把购房者的希望推向渺茫。
取消预售许可制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还请诸位看客多多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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