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央企全面实施经济增加值考核


  国务院国资委昨天宣布,修订后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国资委监管的所有央企从今年开始全部实行经济增加值考核,以引导企业进一步做强主业,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其主要特点有三:第一,根据办法,在央企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利润总额指标保持不变,但经济增加值将取代原有的净资产收益率成为业绩考核的核心指标,占到40%的考核权重。第二,新考核办法规定在计算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时,对企业非经常性收益按减半计算,以此限制非主业投资,而对符合主业的在建工程,则可从资本成本中予以扣除。第三,新办法鼓励企业加大可持续发展的投入:一是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对研究开发费用视同利润来计算考核得分;二是鼓励为获取战略资源进行的风险投入,对企业投入较大的勘探费用,按一定比例视同研究开发费用。